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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國大陸跨境電商規模及推動背景

由於中國人民生活水準和消資能力提升,民眾的消費意識及消費行為發生轉變, 對於商品品質的需求不斷增強, 進而開始追求國外更豐富的商品品類。早期消費者透過海外的留學生或是親戚朋友購買, 或直接在圍外電商網站進行消費, 即所謂的代購及海淘。

2008 年發生三鹿奶粉事件讓民眾對對中匿奶粉的品質心灰意冷, 還有頻頻爆發的食安問題、化妝品、生活用品質量問題,讓消費者更加信任國外的商品品質, 加速海外代購業務的發展,2014 年海關總署公告第56 、57 號文正式規範了跨境電商行業, 並確認跨境電商的合法性, 也讓跨境電商開始井噴式的成長, 跨境網購用戶逐漸從海淘代購轉向進口跨境電商平台, 如天貓國際、考拉海購等。

中國跨境電商市場規模

根據中國《艾媒諮詢》2019 中國跨境電商市場研究報告的數據顯示, 2019 年中國的跨境電商交易規模達10.8 兆人民幣, 預估在2020 年交易規模可以達到12.7 兆人民幣, 而2019 年近1.5 億的用戶數, 在2020 年也預估達到2.1 億人的用戶規模, 即使面對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線上交易規模仍然達到10.3 兆人民幣。

2014 年正式確認跨境電商的合法性後,中國跨境電商的規模從2015 年開始爆發, 到2018 年持續增長, 主因就在於消費意識的提高及高品質商品的需求增加, 跨境電商平台可以滿足海外消費的情形下,用戶規模及交易規模都持續成長,中國大陸在全球已經是僅次於美國最大的消費市場。

中國推動跨境電商的背景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加上人民幣的升值及勞動力成本持續上升的影響, 傳統的貿易行業深受打擊, 許多貿易企業紛紛倒閉, 原本的海外進口商將大額採購轉變為中小採購, 長期採購轉為短期採購, 因此傳統的外貿集箱裝貨、正式做進出口報關的模式,逐漸被小批量、多頻次的「碎片式」進出口貿易取代。

外國的商品對中國消費者而言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因為關税的課徵, 在國內購買的商品價格會遠遠的高於在國外購買的實際價格, 從2000 年開始透過代購或海淘的方式可以獲得較低價格, 但是有些商品, 中國並沒有引進, 因此只能透過跨境電商購買。

傳統貿易進出口的流程由貿易商到消費者, 中間的環節較多,且大多數的利潤都被流通中介獲得, 而跨境電商因為中間的環節少、價格低廉、利潤高的特點,對商家而言, 出口商品可以避開中間環節直接鏈接終端用戶, 價格下降提升競爭力, 對消費者而言, 可以透過跨境電商低價買到國外品質良好的正品, 因此跨境電商也就呈現良好的發展趨勢。

根據《易觀智庫》的數據顯示,從2008 到2014 年中國跨境電商交易額合計達到13.03 兆元人民幣, 跨境電商改變了傳統的貿易形式, 「貿易碎片化」已經是全球商貿發展的共同現象, 不過貿易碎片化也使得訂單碎片化, 凡是透過代購、海淘或跨境電商寄送的郵包或快遞, 在海關的監管中是屬於個人自用物品, 並未列入海關進出口貿易額度統計數字, 因此影響國家GDP 成長率的計算, 另一方面個人自用物品, 是以行郵税的税收方式, 不會產生關税、增值税或消費税, 流失的税收是非常的可觀,對於税務機關的税收也造成困難,因此在外貿經濟的疲軟、GDP 及税收的影響下,是促使中國大陸開始注重及制定跨境電商法規的重要因素。

由於跨境電商的交易規模在中國進出口貿易的占比逐漸提高,跨境進口模式由2013 年占比跨境電商交易總額14.3% ' 到2019 年快速增長至24.3% • 中國的經濟發展模式開始出現變化,由原來的投資拉動型和出口導向型經濟逐漸轉向以消費作為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發展跨境進口電商成為政策扶植的重點,並透過一系列政策來支持跨境電商行業的發展, 2014 年海關總署推出的第56、57 號文,從政策上正式認可9610 跨境直購模式及1210 的保税備貨模式,使得中國的跨境電商正式進入爆發及快速增長期。

中國政府對跨境電商政策的支持

從2014 年海關總署發布跨境電商監管辦法,到2019 年1 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讓進口跨境電商迎來合規化的發展,也使行業的發展環境更加優化, 中匿的電子商務法是全球第一個將進出口跨境電商制定成相關法規的國家,2018 年2 月9 、10 日在北京由中國海關與世界海關組織(WCO) 共同舉辦首屆世界海關跨境電商大會,會後發布了北京宣言,將中國的跨境電商標準框架,做為世界海關跨境電商監管與服務指導性文件的共識,代表未來將會以中國跨境電商監管標準為框架,建立世界標準。

2012 年中國選擇條件成熟的城市, 開放了第一批的跨境電商試點口岸, 建立新型跨境電商的監管模式,但剛開始主要是針對出口貿易,特別是在零售出口的政策,但效果未如預期。2014 年被稱為是進口跨境電商的元年, 因為中國的政策層面不斷在釋放跨境貿易的利多, 也讓進口跨境電商在20 15 年形成大爆發, 其主要的政策紅利有:

1 、承認跨境電商的合法性, 認可業內通行的保稅模式

海關總署在2014 年7 月發布「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及「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也稱為56 、57 號公告, 這二個公告確認了9610 及1210 的監管方式, 也就是俗稱的跨境電商「直購方式」及「保税方式」的監管辦法, 等於正式承認跨境電商的合法性, 及確認業內通行的保税進口模式, 明確了對跨境電商的監管框架。

2 、「6+1」個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可以享受稅收上的優惠政策

2014 年5 月時, 商務部宣布給予跨境電商税收的優惠政策,「6+1」個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可享受跨境電商税收的優惠政策,亦即通過跨境電商渠道購買海外商品, 只需要繳納行郵税, 免去一般進口貿易的「關税十增值税十消費税」。

3 、部署完善進出口相關政策, 豊富消費者購物選擇

2015 年4 月28 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中關於降低進口產品關税試點、税制改革和恢復增設口岸, 免税店的相關政策, 表明中國政府正在促進消費回流至中國國內。

這些政策出台後, 從傳統零售商、海內外電商巨頭、創業公司、物流服務商等等競相入局, 跨境電商新的模式、新的概念不斷推出,讓2015 年跨境電商形成「野蠻式的成長」, 直到2016 年4 月8 日的税收新政策, 確認進口跨境電商新的税收方式, 但卻將保税備貨模式比照一般貿易進口報關模式, 引起整個中國大陸跨境電商市場的萎縮, 後連續二次延長過渡期, 直到2018 年底確認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

中國跨境電商政策主要分為三個發展階段

階段一: 開放試點口岸

中國跨境電商的試點口岸是從2012 年啟動的, 第一批試點口岸有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廣州等, 2013 年-2014 年陸續開放深圳、蘇州、青島、長沙、平潭、銀川、牡丹江、哈爾濱、煙台、西安、長春等十幾個城市, 跨境電商進口報關限制在開放的試點口岸。

階段二: 進口跨境電商發展階段

2014 年8 月再增加「1210 」監管模式代碼, 稱為「保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又稱「進口保税備貨模式」。之所以説2014 年是中國進口跨境電商元年, 部分原因是為了促進內需市場拉高GDP及第一批試點口岸對出口跨境電商模式發展效果不佳, 所以轉對跨境進口的電商釋出了多項利多政策, 例如免關税、採用行郵税、快速通關、保税倉進口模式等, 同時由海關在跨境電商相關法規陸續頒布了56 號文及57 號文, 促使跨境電商的大爆發。

階段三: 跨境電商稅改及監管法規新政

2016 年4 月份海關總署發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税收新政策, 可以説是廢除了進口跨境電商行郵税的紅利政策, 並規範了新税的繳税方式及個人購買跨境商品的額度-個人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 元以內, 全年為人民幣20000 元以內, 不在此額度內的跨境電商訂單交易税則以一般貨物計算, 也就是要加上關税、增值税及消費税等, 等同於一般進口貿易模式。

跨境電商試點城市

2012 年, 由海關總署等相關單位發出的「關於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並在同年, 由海關總署帶頭推動中央部門政策性試點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 目的在解決以快遞、郵件方式通關的跨境貿易可以快速通關、結匯、退税等方面的問題,並且積極的推動適合跨境電商發展的相關政策和監管措施,提出一般出口、特殊區域出口、直購進口和網購保税等四種新型海關通關的監管模式, 由跨境電商服務試點的城市展開跨境進口試點,2014 年海關57 號文, 確立了1210 模式( 保税進口模式) 只能在跨境進口試點城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

因為發展方向的區別, 所以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並不一定是跨境電商進口試點城市, 2020 年1 月17 日, 國務院再度批准「關於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的通知」, 將石家莊等50 個城市(地區)及海南全島納入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範圍, 擴大試點後, 將原本37 個城市擴大至海南全島和其他86 個城市, 共計87 個城市(地區), 覆蓋3 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幾乎所有的一、二線城市都能展開網購保税進口( 1210 海關監管方式)的業務, 這些地方未來都是臺灣商品進大陸的選擇之一。

中國跨境電商與全球跨境電商相比, 具有五大特色:

1 、是全球第一個成立電子商務法的國家,並制定進出口跨境電商相關監管、税收等法規。

2 、進口跨境電商綜合税包含關税、進口環節增值税、消費税。目前關税免徵, 增值税及消費税為一般貿易税額的70% 。

3 、全中國進口跨境電商試點城市為86個加海南全島,覆蓋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4 、運用電子系統,完成三單一證的申報通關模式, 將傳統貿易方式轉換電子化流程, 通過電子認證完成海關、圍税的通關與申報,並通過此系統進行完整的商品種類清單控管。

5 、屬於個人貿易, 因此購買的商品一定是個完成品, 且為個人使用的物品, 規範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俗稱的「正面清單」來管控跨境電商進口的商品種類。

中國跨境電商產業鏈條的創新與整合

跨境電商是一種新型的貿易形式, 是將傳統的貿易加上互聯網的商業模式, 和過去的傳統貿易的流程、交易的渠道都是不一樣。

過往一般貿易多半是大宗的商品, 以海運或者空運的方式正式報關及進出口, 但是跨境電商都是小金額、批量小、多批次的型式, 常以快遞的方式運送到中圍大陸, 傳統的貿易通關方式並不適用跨境電商零售的特點, 除了海關通關問題,還有檢驗檢疫、報單、結匯、退税等等問題。

從2015 年開始, 整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B2C) 的成長規模遽增, 中國政府出台許多的相關政策鼓勵進口跨境電商的發展, 建立由海關、檢驗檢疫、商務、工商、外匯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協調, 推進機制改革和制度的創新,並且優化跨境電商生態鏈上的各類服務。

跨境電商的產業鏈較長, 由各類服務支撐起龐大跨境電商消費市場的產業鏈服務體系, 以跨境電商平台及商家為核心, 包含上游的供應商, 下游的消賚者及完整的第三方服務商, 服務商包括金流的第三方支付、物流、倉儲公司、外貿綜合服務平台、代運營公司等,分別參與了貨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商流等多個環節,許多新興的產業也因為跨境電商而形成。

電子商務發展的同時也帶動產業鏈服務體系的規模發展, 根據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發布的《電子商務報告2019》, 在20 1 9 年電子商務服務業產生的營收規模達到4.47 兆元人民幣, 支撐服務領域中的電子支付、物流、信息技術服務等市場營收規模達1.8 兆元人民幣, 衍生服務領域業務營收規模達到1.84 兆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