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rade
出口貿易程序
一、尋找潛在買主
經過市場調査,確立行銷區域之後,出口商可著手産品推廣之計畫,首先找尋適合的交易對象,避免漫無目標搜尋,徒增資源浪費,有下列幾種方式:
1開發信推廣
由各種國內外專業雜誌、工商名錄、進出口公會、網路或其他可利用的管道,選擇適合的買主資料,或到外貿協會(TAITRA) 買主資料庫,根據行業類別、展覽類別、國家類別査詢,取得相關國外買主資料,寫開發信及寄目錄尋求適合的交易對手。
2雜誌廣告
儘管網站行銷與電子貿易已後來居上,逐漸取代傳統參展、雜誌廣告,但是刊登雜誌廣告仍是不可或缺的方法,然而每家專業雜誌均有其特色,可根據產品的屬性找專業雜誌刊登,宜多比較再決定,目前優良的廣告媒體,爲了增加其競爭力,通常提供多方位的服務,例如目錄設計、網頁製作、架設網站,甚至是組參展團等相關服務。
3網路廣告
上述各雜誌商等廣告媒體也同時提供網路資料庫供國外買主搜尋(B2B),另外貿協的Taiwantrade (台灣經貿網) 、Yahoo 、Google等,也可搜尋到國內外的網路商業情況報導,資訊流通速度越快,對國際貿易影響越大,部分買主會因成本及效率考量,捨棄以往由雜誌專刊方式找産品、供應商,紛紛改採網路搜尋方式,這也是各雜誌媒體廣告商紛紛改變經營型態,加入網際網路行銷的行列。
4參展廣告
參展截至目前還是最有效的行銷方式,也是最容易找到潛在客戶的好方法,從事國際貿易之多數業者,視國際展覽為需要及必要的行銷活動,惟先決條件是要選對展覽,才能「事半功倍」,否則不但花費巨大,且徒勞無功,選擇參加各國所舉辦之著名國際展,最好選擇相關行業專業國際展,在參展前最好先參觀展覽,仔細評估之後,作為未來參展計畫的參考。
5出國拜訪
早期的國貿先驅總是帶著007公事包親臨世界各地開疆闢土接洽生意,目前由於找尋買主管道多元,以此方式不但曠日費時,所費不訾,較少採用,一般大多在參展時,順道安排拜訪行程,以找尋新客戶維繫舊客戶為目的。
二、行銷推廣活動之展開.
經密集的廣告及搜尋找到潛在買主後,就可以目錄及其所需之相關資料與潛在買主進行交易磋商,讓買主對賣方公司及產品有初步的認識跟了解,進而選定適合的產品。世界何其大,各地區有不同的消費傾向及採購習性,賣方應有提供廣泛系列產品及客製化的能力,方可滿足不同地區買方之需求。
對於行銷趨向全球化,最佳的行銷方式是採「當地主義」,初期應透過各種方式,增加我方的產品在當地的曝光機會,以最符合當地市場習性,循序漸進,進入該市場,往往能事半功倍,例如食品業可針對欲推廣的市場,調配當地人接受的口感,更可在各國當地設立製造工廠,招募當地員工,連資金都可向當地籌措,以母國之經驗複製到國外子公司,包括可樂、速食麵、餅乾等食品業都有很成功的經驗。
三、詢價和報價
進口商在選定感興趣的產品後,往往會來函詢價,賣方可根據買方需要的産品數量及其他條件進行報價。產品報價的拿捏,實屬大學問,現今的買主都很精明,況且資訊發達,往往同時跟多家廠商詢價,多方比價、殺價,賣方除了須慎算價格之外,報價條件的載明也相當重要,一旦未載明其他交易條件,常常讓買主趁機要求較不利於賣方的條件,如不佳的付款條件,例如:遠期L/C 、出貨後電匯付款、記帳等,或是提出其他額外的要求卻不付費,例如:印商標、附吊卡、改變產品設計與包裝等。
除了載明交易條件之外,還須注意很重要的一點: 時效問題。買主常跟多家廠商詢價,最快達成協議者獲得先機,這是致勝關鍵。
四、信用調査.
一般在貿易實務上,除非交易金額很大,否則往往不作買主的信用調査,因為調査曠日費時,往往緩不濟急。如果需調査,可透過中國輸出入銀行、自己的往來銀行、委託對方國家的進出口公會、私人徵信機構等代為調査,例如:美商鄧百氏國際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旬(Dun & Bradstreet)或中華徵信所等機構,可先向買方索取諸如銀行證明或其他形式的資料,以了解更多該公司資訊,幫助您確認買方的信用。各信用調査單位尤以中國輸出入銀行最受供應商青睞,因為除了交易前的信用調査,該銀行更可受理出貨時的貨價保險,請參閱該行之網址: http://www.eximbank.com.tw/。
五、下訂單
買方決定下單時,首先向賣方寄出訂單或購貨確認書,實務上,再由賣方給買方預估發票做雙向確認訂單,賣方收到訂單,同時須注意訂單內容是否跟之前雙方協議有無衝突,如果有異,最好先跟買方溝通清楚,再接受訂單,以免到時引起糾紛。
六、確認
當審核訂單無誤之後,進口商須在賣方提供的預估發票P/I (Proforma Invoice)簽名,完成確認手續,確認雙方均同意此交易。
七、收款
在初次的交易中,付款條件是信用狀,必須接獲信用狀才可備料生產。電匯也須接到一定比例的訂金後才可備料生產,避免臨時取消訂單,帶來無謂的損失。
八、洽定艙位
運輸安排會根據貿易條件,而規範由誰洽定艙位,不過由於買方不易與出口地的運送人簽訂運送契約,通常由賣方協助代辦,為了確保能順利出貨,賣方需先向船(空運)公司洽詢訂艙位,必須使用特殊櫃型的貨品或航班不多的冷門航線,因為航次少,甚至是半個月一班船(飛機),對有規定最遲裝船日期的信用狀付款交易影響很大,宜提早洽定艙位; 而有些熱門航線,如不事先預定艙位,也恐怕到時無法順利裝船,訂艙位後海運由船公司發裝貨單S/0 (Shipping order) ,空運由空運公司發航班訂位資料(Flight booking detail) 給賣方,據此辦理出口報關及裝運。
九、出口簽證
有些進出口貨物均須辦理出口簽證(Export Permit),經由簽證機構發出許可證後才能進出口。出口商的產品如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者」,其輸出手續應取得輸出許可證後才得輸出, 目前多數貨物均不需申請此證。
十、出口檢驗
有些貨物依出口國法規規定須辦理出口檢驗,出口商須向檢驗機構索取「檢驗申請書」和「輸出檢驗合格證書」予以塡寫,塡寫完成後向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十一、保險
貨物從出口地運送到進口地,中途可能會發生不可預料的危險,所以爲了防止意外的發生,須先保險以減少意外損失。至於投保人,則視雙方交易條件而定,在CIF的悄形下由出口商負責投保,FOB 、CFR則由進口商負責投保。
十二、出口報關、裝運
艙位洽定貨物備妥後,須向海關進行報躺、辦理裝船(機),才能完成裝運手續。裝貨完成後,海運出口船上人員便簽發大副簽收單(Master's Receipt)給託運人,憑此向船公司換取提單 (B/L) ; 空運則在貨物到機場進倉報關檢驗放行後,航空公司發空運提單(Airway Bill) 給託運人,一般均委託專業的報關行及貨運承攬業者代爲處理出口及運輸相關手續。
十三、出貨單據
以信用狀交易時,出口商於出貨之後,急需準備根據信用狀上規定的出貨單據。以其他付款條件交易者,則需由進口商指示需要準備何種出貨單據,常見的出貨單據有商業發票、包裝單、提單、原產地證明書、受益人證明書等。
十四、收款、出口押匯或催電匯貨款
1 以L/C爲付款條件: 各種單據準備齊全並審核無誤後,即可向自己有往來的外匯銀行或客戶指定的銀行進行辦理押匯。
2 以T/T付款:D/A 、D/P經由銀行代收; CAD 按約定催收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