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七節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展望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面臨的困難

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活動還有待實質性的推進。雙邊的監管協調缺乏一種穩定的機制予以保障。諒解備忘錄要麼流於形式,要麼只有一些零散的信息交流活動。多邊的國際協調主要靠國際性的監管組織,而這些組織的權力有限;它們通過的決議、原則、標準對成員國並沒有法律約束力,有時流於理念上的探討。即使在歐盟,雖然實現了部分的統一監管,但金融監管權力卻仍然分散在各國監管當局手中。

國際監管協調面臨著以下一些障礙:

第一,在國際關係的處理上,國家行動遵循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即以本國的國家利益為導向來處理國際經濟關係。在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中,如果協調可能引致收益,則各國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如果不合作甚至違背合作的承諾能帶來更大的收益,則國家也有足夠的動機不合作或違約。在現實的國際監管制度安排下,對各國的違約或者說不合作,沒有相應的懲戒制度。

第二,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意味著各國在監管政策方面失去了選擇自由,即各國無法根據市場的現實情況來靈活地制定監管政策。如果本國在監管制度安排上的目標和國際協調製度所追求的目標不一致,自主性的喪失將影響本國目標的實現。而統一的監管標準和統一監管將使各國在不同程度上讓渡本國的監管權利。主權的讓渡對任何國家都是一個十分艱難的問題。

第三,各國金融業的發展水平不同,發展的目標不一樣,發展的理念也各有差異,這不能不使各國在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上面臨困難。尤其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在金融發展上的差異和金融監管上的不同要求,使得國際協調困難重重。目前,各國金融監管制度各不相同,即使採取同樣的監管制度,具體的法律安排上也還存在差異。這種差異提出了協調的需要,但同時又成為協調的障礙。

第四,國際三大金融監管協調組織紛紛提出了各自領域內的監管標準,希望通過市場的力量來推動各國政府採納這些標準。由於各國發展水平不一,國際監管標準的選擇往往採取最低標準,但允許在最低標準之上實施更高的標準。這種選擇一方面降低了監管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不能從根本上杜絕監管差異引致的監管競爭和套利。而且,監管標準的制定是協調各國利益的過程。程序煩瑣,時間跨度長,難以根據現代金融的發展適時進行調整,落後於發展的需要。

第五,三大國際金融監管組織,不像世界貿易組織那樣可以通過對成員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來建立國際規則,也不具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那樣通過援助來施加政策壓力的實力。它們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多邊論壇,不擁有實質性的決策和執行權力。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未來發展

觀察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未來發展,有兩個視角,不能偏廢。

隨著金融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推進,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需求會越來越強烈,現代金融的國際協調和統一化發展趨勢將不斷加強,監管的標準規則、信息技術以及機構體系的統一化也將得到提升,局部的統一監管局面將繼續推進、擴展,全球金融監管則將進入全面協調和統一監管並存的格局。

第一,全球範圍的監管合作意向越來越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在國際金融領域的作用將不斷增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將成為國際經濟關係中一種重要的常規制度安排。

第二,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範圍將擴大:一是越來越多的國家將加入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體系中來,新興市場國家將在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中發揮重要作用;二是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領域將不斷擴大,協調的內容將不斷擴充。

第三,國際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將不斷完善,國際社會將在不斷完善現有的協調機制的基礎上,向建立統一的標準邁進;制度性框架和監管將日益成為各國金融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

第四,世界範圍內某些領域的統一監管將取得進展。在國際範圍內,由於國家眾多及金融發展水平的不一致,全面地實現統一監管存在很大的困難,但是在局部領域實現統一監管還是有可能的。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資本標準正在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這實際上就是統一監管的一個雛形。至於區域性的統一監管,在歐盟也將逐步推進。

第五,國際社會對金融監管協調的重視將使得現有的國際金融監管協調組織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各國也將對這些國際協調組織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它們的組織結構和監管架構可能會做出一些相應的調整。此外,隨著這些監管協調組織在國際金融監管中發揮的作用日益增強,金融實力強大的發達國家出於保護本國金融利益的考慮,將會更加介入這些國際金融協調組織。

第六,金融業務的融合和金融集團化發展是現代金融發展的一個趨勢,與此相對應,金融集團的合作監管將成為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重點。這也會推動對所有金融業務監管實施統一協調的國際性組織的建立。現有的巴塞爾委員會、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國際保險監管官聯合會的國際協調組織格局也可能向統一的協調組織方向演化。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必將強力推進,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視角。與之同時,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視角,那就是金融監管國際協調的推進不可能脫離國際政治、經濟總體的約束。在上面講到金融監管國際協調面臨的困難時,已經碰到這樣的約束。比如,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國家的主權、民族的傳統,如此等等,均不可能使金融監管成為全然超國界的制度安排。由此產生的矛盾將會長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