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二十四章 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

第一節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

負債業務

商業銀行(第六章稱為存款貨幣銀行)的負債業務(liability business)是指形成其資金來源的業務。其全部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和吸收的外來資金兩部分。自有資金包括其成立時發行股票所籌集的股份資本以及公積金和未分配的利潤。這一部分也稱權益資本。

我國商業銀行的主體是國有商業銀行,它們的自有資金主要是國家撥付的、國家核准從利潤中積累的以及進行股份制改革後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一般說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中自有資金所佔比重很小,不過卻是吸收外來資金的基礎。外來資金的形成渠道主要是吸收存款,向中央銀行借款,向其他銀行和貨幣市場拆借及從國際貨幣市場借款等,其中又以吸收存款為主。所以,在有的國家中,也有存款銀行的稱謂。

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deposit)的業務是銀行接受客戶存入的貨幣款項,存款人可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業務。這是銀行的傳統業務,在負債業務中佔有最主要的地位。可以說,吸收存款是銀行與生俱來的基本特徵。如果不吸收存款,單純靠銀行極其有限的自有資本作為營運資金,則銀行業務很難擴展,從而也談不上商業銀行的存在。

傳統的分類方法將存款劃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三大類。當前實際生活中的存款名目繁多,但都不外乎是這三類存款的變種。

(1)活期存款(demand deposit,sight deposit):指那些可以由存戶隨時存取的存款。存入這種存款的,主要是用於交易和支付用途的款項。企業、個人、政府機關、金融機構都能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商業銀行彼此之間也可開立這種性質的賬戶,稱往來賬戶。

這種存款,支用時須使用銀行規定的支票,因而又有支票存款(check deposit)之稱。支票存款,在許多國家,允許超過存款金額——當然有約定的限額——簽發支票。超過存款金額簽發支票叫“透支”(overdraft)。

開立這種存款賬戶的目的是為了通過銀行進行各種支付結算。由於支付頻繁,銀行提供服務要付出較高費用,所以一般不對存戶支付利息。雖然活期存款時存時取,流動性很強,但存取錯綜交替之中總會在銀行形成一筆相對穩定、數量可觀的餘額,是銀行用於貸放的重要資金來源。

(2)定期存款(time deposit):指那些在確定的到期期限後才準提取的存款。存入這種存款的是近期暫不支用和作為價值儲存的款項。定期存款存入時,銀行一般是向存戶出具存單,也有采用存摺形式的。由於定期存款期限較長,到期前一般不能提取,所以銀行給予較高的利息。

定期存單最初都是由存戶自己憑單取款。20世紀60年代以來,銀行為了更廣泛地吸收存款,推出了“可轉讓”的定期存單,這種存單于到期日前可在貨幣市場上轉讓買賣。

(3)儲蓄存款(saving):我們習慣稱儲蓄存款,在西方一般只稱saving,而不加deposit這個尾巴。這主要是針對居民個人積蓄貨幣之需所開辦的一種存款業務。這種存款通常由銀行發給存戶存摺,以作為存款和提款的憑證;一般不能據此簽發支票,支用時只能提取現金或轉入存戶的活期存款賬戶。儲蓄存款的存戶通常限於個人和非營利組織,這些年來,也有逐漸放寬到允許某些企業、公司開立儲蓄賬戶的。儲蓄存款定期居多,但無論定期、活期,都支付利息,只是利率高低有別。

關於儲蓄存款,有的國家嚴格限定只准專門的金融機構經營,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則不準經營。也有較多的國家,儲蓄業務准許商業銀行經營。但是,它們對儲蓄業務均有專門的法規管理,以保護小儲戶的權益;並不是任何金融機構均可獲准經營。

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以及其他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中,儲蓄的地位十分突出。大力吸收個人儲蓄歷來都是我國金融工作中的一條重要方針。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儲蓄增幅一直很大,20世紀90年代以來,儲蓄存款在全部存款中的比重始終保持在50%左右。此外,其中定期部分的比例既高而且比較穩定,為銀行提供了大量長期性資金來源。從圖24—1和圖24—2中可瞭解這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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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根據歷年《中國統計年鑑》整理。2011年數據來源於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多年來,國有商業銀行以及其他商業銀行,為了擴展貸款業務,無不千方百計地致力於儲蓄存款的吸收。為此,採取了廣佈儲蓄網點、擴編攬儲人員、增加儲蓄種類、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等措施。

近年來,由於銀行業務方面的創新,使得存款形式越來越多,出現了模糊上述三個類別之間界限的新形式或新趨向。有關內容已在第六章第四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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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根據歷年《中國統計年鑑》整理。2011年數據來源於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理財產品

近年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bank's wealth investment products)在我國方興未艾。這種產品由商業銀行自行設計併發行,商業銀行將募集來的資金根據合同約定購買相關的金融產品,並將所獲的投資收益分配給投資人。

銀行理財產品大致分為債券型理財產品、信託型理財產品、掛鉤型理財產品及QDII型理財產品。債券型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一般為貨幣市場中個人無法直接投資的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信託型理財產品通常投資於由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掛鉤型理財產品一般將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利率、國際黃金價格、國際原油價格以及股票指數掛鉤等。QDII型理財產品是指投資者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合格商業銀行,由合格商業銀行將其兌換成外幣(如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外幣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客戶。

與傳統意義上的存單持有人不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人須承擔一定的投資風險。大部分理財產品的流動性較低,投資人一般不可提前終止合同,少部分產品可終止或可質押,但手續費或質押貸款利息較高。

在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一直計入表外業務,不在存款準備金政策管理範圍之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2011年《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截至2011年9月末,商業銀行表外理財產品餘額已達3.3萬億元。由於表外理財產品具有一定的存款替代特徵,因此成為商業銀行爭奪客戶資金資源的重要方式。理財產品的大量發售導致存款數量劇減,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的效果。2009年以來,我國加強了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監管。2012年1月1日起,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設計與產品銷售提出了更高要求,嚴禁通過發行短期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規避監管要求和進行監管套利。

存款結構的變化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各國經濟的發展,企業、個人收入的增加和銀行業務的發展,商業銀行的存款不斷增加。20世紀60年代以來,伴隨著存款總額的增長,存款的結構也普遍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即定期存款(包括儲蓄存款)的比重呈現出迅速上升的趨勢,而活期存款比重則相對下降。圖24—3是美國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比重變化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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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金融統計年報(2001,2006,2010)》。

其他負債業務

其他負債業務包括:從中央銀行借款、銀行同業拆借、從國際貨幣市場借款、結算過程中的短期資金佔用等。

(1)從中央銀行借款:商業銀行資金不足,必要時可向中央銀行借款。一般說來,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其主要的、直接的目的在於緩解本身資金的暫時不足,而非用來盈利。向中央銀行借款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再貼現(rediscount),即把自己辦理貼現業務所買進的未到期票據,如商業票據、短期國債等,再轉賣給中央銀行;二是直接借款,即用自己持有的合格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政府債券等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向中央銀行取得抵押貸款。

由於商業銀行一般只是在必要時才向中央銀行借款來解決其資金暫時不足的矛盾,因而無論從該項目在商業銀行負債中的比重還是從在中央銀行資產中的比重來看,在西方國家都很小。但在我國,由於體制的原因,該項目曾是國有商業銀行一項比較重要的資金來源。比如1996年末,該項目金額在國有商業銀行全部負債中佔23.7%,在中央銀行全部資產中則高達53.2%。不過從趨勢看,明顯趨於下降:2000年底,相應數字分別是8%和20.8%;2006年末分別降至0.81%和1.45%;2011年末分別為0.84%和1.38%。

(2)銀行同業拆借(inter-bank offered credit):它是指銀行相互之間的資金融通。在這種拆借業務中,借入資金的銀行主要是用以解決本身臨時資金週轉的需要,一般均為短期的,有的只有一日——今日借,明日還。同業拆借的利率水平一般較低。

同業拆借或通過各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賬戶進行,即通過中央銀行把款項從拆出行賬戶劃轉到拆入行賬戶,或採取同業存款以及回購協議等形式進行。

(3)從國際貨幣市場借款:近二三十年來,各國商業銀行,尤其是大的商業銀行,在國際貨幣市場上廣泛地通過辦理定期存款,發行大額定期存單,出售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及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發展迅速的一些國家,其銀行系統對這方面的依賴性往往很大。這既有利於獲得資金,又同時是易受衝擊的脆弱環節。

(4)結算過程中的短期資金佔用:在為客戶辦理轉賬結算等業務過程中可以佔用客戶的資金。以匯兌業務為例,從客戶把款項交給匯出銀行起,到匯入銀行把該款項付給指定的收款人止,中間總會有一定的間隔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對於該筆款項,匯款人和收款人均不能支配,而為銀行所佔用。雖然從每筆匯款看,佔用時間很短,但由於週轉金額巨大,因而佔用的資金數量也就相當可觀。因而,從任一時點上看,總會有那麼一些處於結算過程之中的資金,構成商業銀行可資運用的資金來源。

(5)發行金融債券(financial bond):發行債券也是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自1985年以來,我國商業銀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面向社會發行金融債券,為指定用途籌集資金。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發行符合條件的次級債。按照監管要求,次級債可以按一定比例計入附屬資本,以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2005年末,未清償債券餘額4059.42億元;截至2011年末,該餘額為10038.8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