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二十章 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配合

第一節 與金融緊密聯繫的一些財政概念

赤字的兩種口徑

所謂財政的赤字(deficit),最簡單的界說,就是指財政支出超出財政收入的部分。但由於對政府債務收入是否計入財政收入,以及債務的清償是否計入財政支出之中而有口徑不同的赤字界說。計與不計,使赤字基本有兩種口徑:

廣為使用的一種界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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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或許應該說是過分簡略的表述。經常性收入(current revenue)主要是指稅(tax)和費(fee,charge)的徵收收入;經常性支出(current expenditure)主要是指對政府、軍隊、文教衛生、經濟建設的撥款。而在採用這類界定的國家中,不論是收入還是支出,除經常性收支項目外,還包括一些其他項目。但所有項目有一個共同特點,即不以“歸還”和“付息”為條件。

中國等少數國家曾採用的赤字概念則是把政府的借債也視為財政收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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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財政赤字的界說可以看出,是不是將政府負債算做收入,在統計赤字時會產生巨大的數額差別。蘇聯把公債列為正常財政收入而不作為彌補赤字的來源,所以從其戰後的統計數字看,幾乎年年有財政結餘;但如果把公債發行從收入中扣除,則存在連年的赤字。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債務的處理也不盡相同。美國一向把公債收入作為彌補赤字的來源;日本則把公債分為建設公債和赤字公債,僅將赤字公債作為彌補赤字的來源。

IMF的口徑——國際交往中通用的口徑

IMF編制的《政府財政統計年鑑》把舉債和彌補赤字聯繫在一起。該年鑑所說的赤字口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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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包括稅收和非稅的各種傳統財政收入項目以及出售固定資產和股票等資本性收入(capital revenue)。補助(grant)則指來自國內外的無償補助收入。財政支出包括行政、國防、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經濟服務、對國內外的補助等傳統支出項目以及獲取固定資產和股票等資本性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淨增貸款指本期對國內外提供的貸款數額與貸款回收數額之間的差額。

中國赤字口徑的演變

20世紀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們使用的赤字概念同國際通用的概念一致。1950年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目的就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後來,引進了蘇聯計劃經濟體制的概念,把借債列入財政收入,而後再計算出來的差額才是赤字或結餘。1954年開始發行經濟建設公債,公債收入即列入預算收入,相應地把公債的還本付息列為支出。同樣,外債收入也列入預算收入,外債的還本付息列為支出。這種把借債(不包括向銀行的借款)視同收入,債務的還本付息列為支出的做法一直延續到1994年。從抽象道理上說,既然把借入算做收入,那麼預算將永遠是平衡的。

改革開放後,曾一度在沿用計劃經濟赤字概念的同時,也說明大體相當國際通行赤字概念的數額。如1981年發行國庫券就明確是為了彌補1980年的中央財政赤字。

1994年實行經常性項目和建設性項目分開的複式預算,不再有並行的兩個赤字概念。但我們的赤字概念同國際通行赤字概念之間仍然有差別。國際通行的口徑,債務的利息支出是列入經常財政支出的,而中國則不列入。顯然,這一差別會使前者赤字統計結果大於後者。

從2000年起,財政支出中開始包括國內外債務付息支出。我國赤字口徑向國際慣例靠攏。

當然,不同的計算方法和赤字口徑並不會改變財政收支的實際狀況和存在的問題。

賬面赤字與隱蔽赤字

形勢分析,不僅要看賬面的赤字(book deficit)金額,而且要看包括隱蔽赤字(hidden deficit)在內的實際赤字的大小。在我們這裡,隱蔽赤字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虛收”;另一方面是應由財政安排的支出並未安排卻由銀行以擴大信貸途徑解決的部分。

“虛收”是在改革開放以前就已存在的問題。所謂“虛收”,並不是指財政沒有收入而在賬面上假造收入。通常說的“虛收”,的確是實實在在的財政收入,只是從經濟過程的實質來說是“虛假”的。

為了說明“虛收”,需對貨幣均衡——這是第十六章的主題——作最簡略的剖析。一方面是市場供給的源泉不斷向市場提供商品、服務等各式各樣的供給,這些供給或長或短將進入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另一方面是貨幣供給的源泉不斷向市場提供貨幣,它們服務於實現市場供給的流轉並經過或長或短的時期從流通中註銷。市場供給流與貨幣供給流這兩者的協調配合,是均衡。假設存在這樣的前提,財政收支的正常運作不會破壞均衡:財政從取得銷售收入的企業和賺得工資收入的個人徵稅,貨幣從企業、個人流入財政;財政支出,同量的貨幣又轉回企業、個人——市場上的貨幣量不變。在市場供給正常的背景下,均衡仍會保持。然而,多年來在我們這裡存在如下的情況:一些企業,它們提供的市場供給實際是市場所不需要的或是將要按貶低的價格銷售的產品,但它們可能把產品賣給流通部門並取得銷售收入。有了銷售收入即可支付稅款,也可能徑直以不合格的產品為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並履行了納稅義務。從財政角度看,稅收收入是實實在在的貨幣,用以支出也不改變貨幣供給流的原有數量。問題是市場供給流因為有一部分不能進入流轉,所以貨幣供給流實際偏大。這就看出,形成偏大貨幣流的一箇中間環節就是財政的一部分收入從經濟上說不真實,是“虛收”;而支出是真的購買力,是“實支”。虛收實支的隱蔽赤字與公開赤字在性質上並無不同,都意味著財政支大於收而不得不靠擴大貨幣供給來彌補,從而造成貨幣流相對於市場供給流偏大。

財政本應負擔的支出沒有支出卻迫使銀行“代為”支出的情況也是一種隱蔽赤字。例如,不斷用銀行貸款填國有企業虧損窟窿的問題。國有企業的虧損,是應由財政安排支出彌補的。但在我們這裡,企業的資金主要借自銀行,虧損了,那就是說無法向銀行還本付息。於是,國有企業虧損的主要彌補形式是銀行不良債權的積累。再如,農產品收購中財政有價格補貼。從設計上說,收購的補貼由銀行墊付,財政過後及時補還。但過後財政因沒有資金而補還不了,於是形成特殊的“掛賬”問題。這兩例都是財政支出佔用了銀行信貸資金。要是財政把這些支出列在支出的賬面上,如未列入時的財政收支平衡,則因之產生等額赤字;如未列入時的財政收入大於支出,結餘相應減小或收大於支轉為收不抵支;如未列入時的財政支出大於收入,赤字等額加大。

隱蔽赤字在中國一直存在,基本是導源於國有經濟體制。隨著市場機制的建立和企業、銀行改革的深化,類似形式的隱蔽赤字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但這依然需要有個過程。同時,是否會有其他產生隱蔽赤字的途徑,也需予以關注。

赤字不論是公開還是隱蔽,對擴大貨幣供給的壓力,在性質上沒有區別。

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對比的一般規律和中國的特點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中央財政在財政收支中佔絕大比重。在他們的著述中,若談論財政,往往只用中央財政的數字。

然而,中國的地方財政收入在多年前曾佔有較大比重,近年來增大中央財政比重的努力使這一狀況得到初步改善,但與國外多數國家的差距仍然很大;2011年地方財政收入佔比超過中央財政收入。財政支出的比重多年都是地方大於中央,2011年中央財政支出的比重下降到15.15%,如圖20—1(a)和圖20—1(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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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12)》。

預算外及制度外

預算外(off-budget,extra budgetary)資金的性質,是指屬於不納入國家預算的一種財政性資金。嚴格意義上的預算外資金,應該指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不納入國家預算的、允許地方財政部門和由預算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的資金。

各國有各國的預算外資金,所包括的內容極不相同。我國的預算外資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目前我國的政府收入中既有預算內收入,又有預算外收入。預算外收支數額巨大(見圖20—2)。

除此之外,還存在“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形成的“制度外”收入,也可以算是“預算外之外”。

目前我國正在推進的“稅費改革”,就是將可以改用稅收形式徵收的“費”改為稅或併入已有的稅目,以規範政府收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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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10)》。

預算的收支與GDP的比

從我國自身的縱向比較看,財政收入和支出佔GDP的比重,在1996年之前,是逐年下降的。從國際橫向比較來看,則明顯偏低,既低於發達國家,也低於發展中國家。

當然,這裡面存在統計口徑的差異。首先,我國現行財政收支僅指預算內加上部分列收列支的預算外收入和支出;企業虧損補貼也未列收列支等等。其次,發達國家財政收入中社會保障類收入的比重較大,如美國的這一因素佔20%左右,而我國至今仍未納入預算。但同發展中國家比較可以不考慮這一因素,因為這些國家的財政收入中或者沒有這部分收入或者比重很小。即使考慮這些因素,我國全部財政收支佔GDP的比重仍然明顯低於發達國家,並略低於周邊的發展中國家。

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稅收徵管的加強,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在逐年回升(見圖20—3)。2009年該比重突破20%,2011年達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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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