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十八章 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
第一節 通貨膨脹及其度量
古老的通貨膨脹問題
通貨膨脹成為世界性的問題,是近大半個世紀的事情。在此以前,它只存在於一些國家的非常時期。在西方,人們通常是把通貨膨脹與現代經濟生活聯繫在一起的。認為在古代,不存在紙幣流通,貨幣流通中的問題主要是成色低、重量輕的劣質鑄幣所造成的混亂。但在中國,通貨膨脹作為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卻是相當古老的。
早在10世紀末,我國產生了最早的紙幣,當時叫“交子”,以後還有“關子”、“會子”等紙幣名稱。紙幣的大量流通始於南宋,當時官方發行的紙幣叫“會子”。由於同時還有白銀和銅錢流通,通過兌換,一般還能保值。後來大量發行,遂造成“物價益踴,楮益賤”的局面。“楮”是那時人們對紙幣的稱呼。元代是典型的紙幣流通,先後發行過“中統元寶鈔”、“至元通行寶鈔”和“中統元寶交鈔”。其間,大部分時間禁止金銀私下買賣,禁止銅錢流通。除最初十餘年外,紙幣發行日益用於彌補財政赤字,於是出現了通貨膨脹。比如,“至元通行寶鈔”從其發行到廢止先後69年,米價上漲60多倍。明代初年實行“大明寶鈔”的紙幣制度,銅錢流通為輔。由於大量發鈔,紙幣迅速貶值,白銀遂在經濟生活中成為主要流通的貨幣金屬。由此,才結束了從南宋開始的紙幣流通曆史。如果深入研究通貨膨脹理論,中國的這段歷史還是值得探討的。
對通貨膨脹概念詮釋的演變
關於什麼是通貨膨脹,蘇聯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或《貨幣銀行學》教科書的定義有三個特點:(1)時常將金屬貨幣流通下的貨幣必要量作為衡量紙幣是否過多的標準。由於紙幣和黃金實際早已脫鉤,這種把黃金作為紙幣價值基礎並由此派生出通貨膨脹定義的觀點已不符合實際。(2)單純與彌補財政赤字掛鉤,似乎只有財政赤字才能引起過多的貨幣發行。這樣的定義事實上是不懂得現代金融體系在創造貨幣方面的作用和機制。第十四章已有剖析。(3)斷言通貨膨脹是階級剝奪的手段,只是資本主義經濟中的現象,社會主義社會不可能發生。但是,中國及蘇聯等國都程度不同地遭到通貨膨脹的困擾。在這種情況下,將通貨膨脹視為資本主義制度下特有經濟現象的說法事實上不成立。
20世紀70年代以前,我國有關教材中關於通貨膨脹的定義大多引自蘇聯。改革開放以後,逐步摒棄瞭如上的一些論斷。但對於如何理解通貨膨脹這個概念的內涵,還有不同的理解。一種見解強調通貨膨脹與物價上漲之間的區別。理由是,物價水平的變動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例如,由於價格結構本身的調整和變化就會引起物價總水平的上升;商品成本構成或勞動生產率變動也會引起物價總水平的上升;也有偶然的天災、人禍引起物價總水平一時的上升等等。這些物價上升都不應視為通貨膨脹;通貨膨脹僅僅應該指流通中貨幣過多並由此引起的物價上漲。另一種見解是,把這兩者區分開往往是非常困難的。事實上,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物價上升必須有增加的貨幣供給予以支撐,而過多的貨幣供給又往往是其他因素起作用的原因,因而認為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這兩個概念可以等同使用。
西方對通貨膨脹的一般界說
在西方經濟學教科書中,通常將通貨膨脹定義為:商品和服務的貨幣價格總水平持續上漲的現象。這個定義包含以下幾個關鍵點:(1)強調把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作為考察對象,目的在於與股票、債券以及其他金融資產的價格相區別。(2)強調“貨幣價格”,即每單位商品、服務用貨幣數量標出的價格。這是要說明,通貨膨脹分析中關注的是商品、服務與貨幣的關係,而不是商品、服務與商品、服務相互之間的對比關係。(3)強調“總水平”,說明這裡關注的是普遍的物價水平波動,而不僅僅是地區性的或某類商品及服務的價格波動。(4)關於“持續上漲”,是強調通貨膨脹並非偶然的價格跳動,而是一個“過程”,並且這個過程具有上漲的趨向。
在西方經濟學文獻中,還有以下種種界說:
——通貨膨脹指的是需求過度的一種表現,在這種狀態下,過多的貨幣追逐過少的商品。
——通貨膨脹是貨幣存量、貨幣收入增長過快的表現。
——通貨膨脹是在如下條件下的物價水平上漲現象:無法準確預期;能引發進一步的上漲過程;沒有增加產出和提高就業效應;其上漲速度超過安全水準;由貨幣供應的不斷增加來支撐;具有不可逆性。
——通貨膨脹是貨幣客觀價值的下跌,其度量標準是:黃金價格;匯率;在官方規定金價或匯率條件下對黃金、外匯的過度需求等等。
通貨膨脹的分類
在經濟分析過程中,人們還以不同的標準,對通貨膨脹進行了分類。具體分類大略可歸納如表18—1。

關於公開與隱蔽之分,下面就要談到;關於成因之分,將是本章第二節的內容。預期的與非預期的區別,就字面上不難理解,但這種劃分的目的在於考察通貨膨脹的效應,貨幣政策一章將有所講述。這裡只就價格上漲速度的區分做些說明。
從價格上漲速度的角度對通貨膨脹的狀態進行區別,關鍵在於說明爬行、溫和及惡性三者的具體數量界限。在20世紀60年代,發達工業國家的公眾大都認為年率6%以上的通貨膨脹就是難以忍受的了,可視為嚴重通貨膨脹;如果年物價上漲率達到兩位數,則可認為發生了惡性通貨膨脹(rampant inflation,runaway inflation,galloping inflation,hyperinflation)。70年代由於石油輸出國組織壟斷提價等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世界範圍的通貨膨脹,使得人們對惡性通貨膨脹度量的標準,在看法上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變。而進入八九十年代,無論是出於拉美債務危機,還是蘇聯、東歐的激進式改革,再者是亞洲金融動盪等具體原因,相當一部分國家頻頻出現3位數以上的通貨膨脹。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定發展中國家通貨膨脹狀態的衡量標準,至今仍是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一些經濟學家只是對發達國家的通貨膨脹上漲速度作了屬性界說:如把物價上漲年率不超過2%~3%的狀態稱為爬行通貨膨脹(creeping inflation);把每月物價上漲速度超過50%的稱為惡性或極度通貨膨脹等等。至於何謂溫和通貨膨脹(moderate inflation),甚至提出一個說法也不容易。
集中計劃體制下的隱蔽性通貨膨脹
公開性通貨膨脹(open inflation)或稱顯性通貨膨脹(evident inflation)是指物價總水平明顯的、直接的上漲;而隱蔽性通貨膨脹(hidden inflation)則是指貨幣工資水平沒有下降,物價總水平也未提高,但居民實際消費水準卻程度不同地有所下降的一種情況。
隱蔽性通貨膨脹在蘇聯及東歐各國、在中國都出現過。這種非公開性通貨膨脹的形成條件大體有以下幾個:(1)經濟體系中已積累了難以消除的過度需求壓力;(2)存在著嚴格的價格管制,這種管制包括對生產企業的定價管理和流通企業的銷價管制兩方面的內容;(3)實行排斥市場機制的單一行政管理體制。
在存在隱蔽性通貨膨脹的條件下,消費品供不應求的矛盾,前面有關章節已經提到,主要是以非價格的方式表現出來的,包括:國家牌價與自由市場價或黑市價之間的巨大價差;一些產品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質量下降等等。按國家物資調撥計劃進行管理的生產資料,其供不應求的矛盾則表現為質量下降,實際供貨數量低於交易量,索取價外的報酬,直到事實上拒絕按照官定價格供貨等等。
在隱蔽的通貨膨脹條件下,經濟體系中已存在的多餘購買力無法通過市場供求的自調節予以消除,而且還必然助長貪汙腐敗之風。
在改革過程中的雙重體制下,通貨膨脹則具有公開與隱蔽的雙重特點,如一種商品同時具有官定的和市場的雙重價格就是一例。
通貨膨脹的度量
無論對通貨膨脹的定義有何不同,世界各國對通貨膨脹程度的度量,實際都是用物價指數。通常說通貨膨脹率(inflation rate)多大,實際就是指物價指數上漲了多少。比如物價指數上升了5%,通貨膨脹率就是5%。如果物價下跌,就用通貨膨脹率“負”百分之幾來表示。
雖然有人強調對通貨膨脹程度應該用貨幣供給超過客觀對貨幣需求的程度來度量,但至少在目前還沒有形成具體的計算方法。
度量通貨膨脹程度所採用的指數主要有三:居民消費物價指數(CPI)、批發物價指數(WPI)和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平減指數(deflator)。[1]
居民消費物價指數是綜合反映一定時期內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的趨勢及程度的價格指數。由於直接與公眾的日常生活相聯繫,這個指數在檢驗通貨膨脹效應方面有其他指標難以比擬的優越性。過去,我國只有零售物價指數(RPI),它反映的只是城鄉商品零售價格的變動,不包括住房、服務費用水平的變化,而且其中還包括一部分農村零售的生產資料。居民消費物價指數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編制的,到90年代,我國對通貨膨脹的度量已用居民消費物價指數。
批發物價指數是反映全國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批發價格變動程度和趨勢的價格指數。以批發物價指數度量通貨膨脹,其優點是能在最終產品價格變動之前獲得工業投入品及非零售消費品的價格變動信號,進而能夠判斷其對最終進入流通的零售商品價格變動可能帶來的影響。這個指標的變動規律同消費物價的變動規律有顯著區別。在一般情況下,即使存在過度需求,其波動幅度也常常小於零售商品的價格波動幅度。因此,在使用它判斷總供給與總需求對比關係時,可能會出現信號失真現象。
此外,還有生產資料購進價格指數,它是反映工業企業原材料和燃料動力價格變動程度和趨勢的指數。該指數在經濟分析和宏觀決策中廣為使用。
國民生產總值平減指數,或國內生產總值平減指數,是一個能綜合反映物價水準變動情況的指標。它是將國內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指標的名義值化為實際值所使用的價格指數,是衡量通貨膨脹率的基本指標之一。
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平減指數一般不直接編制,而是先計算不變價格的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然後用現價計算的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除以不變價格的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即可得到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的平減指數。因此,計算平減指數必須首先確定用哪年的價格為不變價格。目前,我國國家統計局所公佈的GDP指數所使用的不變價格是1978年的。
該指數的優點是覆蓋範圍全面,能度量各種商品價格變動對價格總水平的影響,但它容易受價格結構因素的影響。例如,雖然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價格上漲幅度已經很高,但其他產品價格卻變動幅度不大,就會出現平減指數雖然不高但公眾的日常消費支出已明顯增加的狀況。
核心價格指數
在所有商品和服務價格中,一般認為能源和食品價格的波動是最大的,而這兩者價格的變化往往與社會總供求對比、與貨幣供應量增減之間並無緊密的直接聯繫。比如國家對能源產品限產、限價,以及由於人們消費結構的變化所導致的食品價格波動或食品季節性波動等因素,都不是直接由社會總供求對比、由貨幣供應量增減所引起的。所以,人們把剔除了能源價格和食品價格之後的物價指數視為核心價格,並用這種經過處理後的指數來度量物價變動和通貨膨脹的程度。
註釋
[1]deflator有多種譯法,如平減指數、求實指數、扣除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