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三節 我國對均衡境界的追求和理論探索
貨幣均衡,市場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均衡——這樣一些概念,我們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才使用的。但這樣一些概念的基本內涵,在我國經濟政策和理論探索的實踐中卻始終存在。
反通貨膨脹的“平衡”觀
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曾在不到一個月的短暫期間制止了當時被世界所公認的程度最為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關於這個過程在第十八章將作具體介紹,這裡只是指出當時指導政策實踐的理論觀點。
當時具體的政策行動口號是:力爭財政收支平衡、現金收支平衡和物資調撥平衡。用前面有關章節的理論來剖析,可以很容易地看清:力爭財政收支平衡與力爭現金收支平衡,這兩者的實質都是要把貨幣供給控制在最低限度;而力爭物資調撥平衡則是在給定的條件下使有限的物資形成最大的市場供給。所以,指導思想的理論核心,用我們現在的用語來表達,就是極其明確地爭取實現市場總供需的均衡。而惡性通貨膨脹的直接病源也正是市場供需均衡遭到長期的嚴重破壞。這是一場重大的經濟戰役,其所以能取得勝利,有多方面的條件,可從政治的、社會的諸方面深入剖析,但經濟處方——力爭平衡——對症,無疑是關鍵的一環。
應該說,平衡觀是深入人心的。需要注意的是,深入人心的這種平衡觀,其形成的背景是長期的通貨膨脹,而且是惡性通貨膨脹。因此,平衡與反通貨膨脹總是連在一起的。處於通貨膨脹壓力之下,這無疑是正確的,但也因之忽視了平衡與反通貨緊縮的另一可能的方面。直到20世紀末,這另一面才擺在我們的面前。
市場總供需均衡是“三平”理論追求的目標
雖然我國從1953年開始很快形成集中計劃體制,但商品貨幣關係依然存在,價值規律依然起作用,市場仍有供給充足不充足的問題,物價也不時有或強或弱的上漲壓力。所以市場總供需的均衡問題,雖然當時摒棄這樣的用語,但仍然是客觀存在,在政策制定和理論探索中,事實上仍然很受重視。最典型的理論總結就是“三平”理論。它是20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提出的。
所謂“三平”,是指在安排經濟發展計劃時,必須保證財政收支平衡、信貸收支平衡和物資供求平衡。
財政收支平衡的含義是: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平衡,並且收大於支,略有結餘。在“三平”之中,財政收支平衡被認為是“關鍵”。用我們現在的用語來解釋,意思是說:(1)財政收支平衡了,就不會引出過多的貨幣供給。(2)財政的結餘,作為信貸資金來源,有利於減輕擴大信貸並從而擴大貨幣供給的壓力。至於如何保障堅持財政收支平衡要求的實現,核心的問題是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的關係;或者說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關係處理好了,財政收支就容易做到平衡。現在來看,這樣的論點也是成立的。
信貸收支平衡的含義一直比較模糊。由於信貸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雙方永遠是相等的,因而不像財政收支那樣有個差額,可以直接看出是否平衡。當時一般的解釋是,將作為存貸差額的現金髮行增長額當成信貸收支差額,並有以下簡化的公式:

但是,一定時期的現金增加量是一分為二的:一部分可能為流通所需要,另一部分可能是過度發行的貨幣量。而且,銀行所創造出來的貨幣並不只是現金,還有存款貨幣。如果貸款規模過大,存款貨幣也肯定會存在擴張的現象。所以,信貸收支平衡並不能簡單用所謂的存貸差額的大小,亦即現金髮行增加的多少來度量。
信貸收支平衡的實質只能被理解為理論意義上的貨幣供求平衡。在“三平”理論中,信貸收支平衡被認定為起“綜合反映”的作用,貨幣供求的對比狀況正是對經濟生活的一種綜合反映。
物資供求平衡在“三平”中被論斷為“基礎”。所謂物資供求平衡,是指商品供求平衡。今天看來,理論上既應包括作為商品的消費資料的供求平衡,也應包括當時不被看做商品的生產資料的供求平衡。但那時的著眼點,則在於當時所稱的市場平衡——消費品和部分農業生產資料的平衡。
物資的供應主要是由農業、輕工業和重工業等部門的生產狀況決定的;物資的需求則是由財政、銀行部門的資金供應所形成的一定時期的現實購買力所體現。所以,物資供求平衡也就是我們如今所說的市場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這種平衡,既包括總量平衡,也包括結構和地區的平衡,其中總量平衡佔首要地位。
“三平”理論所要論證的是“平衡”,亦即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是被看做實現國民經濟正常運轉的理想條件。這無疑是正確的。應該說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前,以這種理論為指導的宏觀決策確實起過積極的作用。
以後,“三平”理論加上外匯收支平衡,擴展為“四平”理論。但這一理論,在決策中時而受到尊重,時而處於被忽視的地位。
財政收支平衡應放在市場總供求均衡的要求下理解
在提出“三平”觀點的20世紀50年代中期直至改革開放,財政收支在國民收入的分配中扮演著決定性的角色:財政一直承受的收不抵支的強大壓力,與整個經濟承受的供不應求的強大壓力,是直接聯繫在一起的。因而,在“三平”理論中,“收大於支,略有結餘”的觀點占主導地位是無足為奇的。但就是在那樣的背景之下,認為貨幣供給的多少隻取決於財政收支,也並不全面。作為理論研究,被束縛於赤字與貨幣供給相互關係的簡單模型之中(第二十章討論),其實是有悖於財政信貸綜合平衡的思路。然而,相互衝突的觀念卻實實在在地共處在一起許多年。
財政收支,僅就其本身來說,的確會引發貨幣供給量的增減變化。比如,收不抵支確有可能導致貨幣供給的增大。而對於收不抵支導致的貨幣供給增大,多少年來,一種傳統的、甚至可以說是先入為主的觀念,總認為這是絕對的壞事。其實,對於貨幣供給的增減變化是好還是壞,其判斷標準不是財政收支的對比狀況,而是在於與貨幣需求的符合程度,即在於貨幣均衡,在於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均衡。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均衡是最根本的評價標準,這在“三平”理論中是明確的。然而,有一個解不開的結,即認為財政與總供求之間只存在一種可能性:財政平衡,總供求平衡;財政不平衡,總供求必然不平衡。在極為複雜的聯繫中,只抓一點,這就使“三平”理論,特別是其有關財政的論斷不能具有更一般的意義。
第二十章將要討論,赤字的存在並不一定必然意味著貨幣供給量的增大。那是因為對於貨幣供給的調節,不僅有財政,還有信貸以及其他條件。從均衡角度衡量,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量可能是適度的,也可能是不適度的。如過分的信用擴張會使貨幣供給過多,過分的信用緊縮會使供給不足等等。把赤字擺在這樣的前提下,則會存在多種可能的組合。
(1)當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適度時,財政赤字會導致貨幣供給過多。
(2)當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已經明顯偏多時,赤字將使貨幣供給過多的矛盾進一步擴大。
(3)當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明顯偏緊時,有三種情況:
第一,如果赤字本身所引出的貨幣供給恰恰可以補足由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不足,就整個經濟來看,貨幣供給可能是適度的。
第二,如果赤字不大,從而它本身所引出的貨幣供給不足以補足由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之不足,就整個經濟看,貨幣供給仍然處於偏緊狀態。
第三,如果赤字很大,以至於由它本身所引出的貨幣供給超過由信貸活動等其他條件所調節的貨幣供給之不足,就整個經濟看,則是貨幣供給偏多的局面。
顯然,赤字導致總供求失衡只是在某些條件之下,而非在任何條件之下。把部分當做全部,自然不會得出全面的論斷。
“三平”本質是對市場經濟規律的概括
當逐步走向市場經濟體制之際,“三平”這一理論,往往由於它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提出和發展的理論而遭受漠視。是否這一理論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已完全失去了它的科學概括的意義了呢?當然,我們如果把綜合平衡理解為經濟計劃化的一個環節,經過綜合平衡後的計劃要通過行政系統貫徹並應成為必須執行的計劃法令,針對這樣的理解,無疑這個理論是應該摒棄的。
但是,如果對於“平衡”二字不是機械地理解為類似會計之中借與貸、收與支雙方必須數額絕對相等,而是理解為運動中的協調、均衡,如果用“綜合平衡”觀使這種理解超出財政、信貸等各個範疇本身協調、均衡的侷限,而是著眼於各個範疇與其周圍環境的相互作用以及各個範疇相互之間的緊密聯繫,如果不僅把“平衡”和“綜合平衡”理解為人們對客觀進程的觀察方法,而是理解為客觀進程本身的內在規律性——那麼“三平”理論的實質不過是在不同環境下,用不同語言論證了市場均衡這個一般命題。因此,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三平”本質上是對市場經濟規律的理論概括。一種理論觀點,不論是在怎樣的條件之下提出、論證的,如果它揭示了經濟過程的客觀必然性,那就有其存在的生命力。
什麼是理想的均衡態勢
對於均衡這個概念作原則的瞭解,似無困難之處。然而,總供給與總需求形成數學的相等狀態恐怕並不存在於現實生活之中。在過程中,總會是一方偏多、一方偏少。於是,也就會有偏好供給偏多或偏好需求偏多的選擇。當然還有偏多、偏少的程度以及相互轉化的可能等種種估價的標準。因而,只要具體深入,則相當複雜。
由於中國從20世紀30年代後期以來,不論社會經濟生活發生多大的震盪,供不應求似乎是總也擺脫不了的夢魘:抗日戰爭中是這樣,國內革命戰爭中是這樣,新中國成立後安寧幾年,但很快又是供不應求,而這一趨向,在改革開放後縱然不說更形加劇,但也無方向性的扭轉。
也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出現了環繞“經濟環境”的討論。
所謂“經濟環境”,是指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對比狀態。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在1985年,直接引起討論的背景是1984年年底的信貸膨脹和1985年春季開始的緊縮。在這樣的局勢下,再次引起了人們對經濟體制改革初期應當採取什麼樣的宏觀經濟政策的關注。
討論中,一種主張是:中國的經濟改革需要一個供略大於求的比較寬鬆的經濟環境。這種主張認為:新的經濟體制要求市場機制發揮更大的作用,而市場機制發揮積極作用的必要前提是存在一個總供給略大於總需求的有限的買方市場;如果供不應求的賣方市場嚴重存在,就不得不藉助於強化的行政手段來分配資源,改革則難以推進。另一種主張是:經濟改革在什麼樣的環境中進行,不取決於主觀的願望,而取決於經濟生活的實際情況。總供給略大於總需求的買方市場,在近期內不可能出現;它的形成很可能是改革的結果。因此,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只能在供不應求的緊張狀態下進行。改革要適應這種狀態,也只有通過改革才能逐步緩解這種狀態。
對這個問題的討論很快被其他問題的討論所代替,孰是孰非並無結論,但從那以後的10年,比較寬鬆的經濟環境一直沒有出現。而且,“經濟環境”這個特定概念也被人淡忘了。
然而,自1997年,特別是從年中開始,市場需求不足的現象靜悄悄但又是相當突然地呈現在人們面前。到1998年,已經呈現幾乎無一種商品還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用這樣的現實來註解“比較寬鬆的經濟環境”似乎是貼切的。但這是否是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最為理想的搭配狀態呢?當處於這樣的現實中,人們發現,問題要複雜得多。比如,這樣的環境缺乏拉動經濟增長的需求動力已是事實。至少可以說,與供不應求來對比,這也是不能忽視的矛盾。
只要有總供給與總需求這個對立統一的範疇,如何處理它們之間的矛盾就必然是宏觀經濟決策的內容。如何根據我們對經濟發展的要求來建造經濟環境和選擇宏觀決策,無疑是一個需要不懈探索、實踐、再探索、再實踐的重大課題。
【複習思考題】
1.貨幣供求與市場供求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為什麼同等的貨幣供給可能有偏大或偏小的市場總需求;同等的市場總供給又可能有偏大或偏小的貨幣需求?你能否就我國近年這方面的情況談談自己的認識?
2.在現代西方經濟學中,對於貨幣供求是否均衡是如何判斷的?對於市場供求是否均衡是如何判斷的?貨幣供求均衡是否就意味著市場供求均衡?
3.在現實生活中,貨幣供求是否均衡如何判斷?市場供求是否均衡如何判斷?是否根據物價與利率就可以判斷均衡存在與否?試舉幾個我國經濟中的實例來說明這個問題。
4.無論中外,均衡——不論是貨幣均衡還是市場均衡——總是人們追求的理想境界。但在實際的經濟發展過程中,有沒有可能時時保持均衡的態勢?如果不能,那麼人們實際追求的目標是什麼?
5.如何看待貨幣的能動作用?增加貨幣供給有擴張效應,效應的界限何在(可結合貨幣需求一章有關可使資源結合的貨幣需求思考)?縮減貨幣供給有緊縮效應,但緊縮貨幣供給並不一定能夠使市場實現平衡,為什麼?
6.如果肯定貨幣擴張的產出效應,對相關政策的制定及實施有何意義?在一些西方國家,通常具體估算產出潛力,並作為增加貨幣供給的根據。它們根據的是否就是這個道理?
7.從20世紀50年代中期之後,我國自己提出了一個“三平”理論。試以現在習用的理論概念,對“三平”追求的目標和三種平衡的具體要求及意義加以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