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三節 外生變量還是內生變量
外生變量還是內生變量
關於貨幣當局與貨幣供給數量變動之間的關係,前面已經有所討論。現在作更為概括的考察。通常,經濟學家們總是用“貨幣供給究竟是外生變量還是內生變量”這樣的命題來判斷人們對貨幣當局與貨幣供給之間存在著怎樣關係的看法。
外生變量(exogenous variable)和內生變量(endogenous variable),是典型的計量經濟學語言。如果說“貨幣供給是外生變量”,其含義是:貨幣供給這個變量並不是由經濟因素,如收入、儲蓄、投資、消費等因素所決定的,而是由貨幣當局的貨幣政策決定的。如果說“貨幣供給是內生變量”,就是說,貨幣供給的變動,貨幣當局的操作起不了決定性的作用,起決定作用的是經濟體系中的實際變量以及微觀主體的經濟行為等因素。
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或外生性問題,是貨幣理論研究中具有較強政策含義的一個問題。如果認定貨幣供給是內生變量,那就等於說,貨幣供給總是要被動地決定於客觀經濟過程,而貨幣當局並不能有效地控制其變動。自然,貨幣政策的調節作用,特別是以貨幣供給變動為操作指標的調節作用,有很大的侷限性。如果肯定地認為貨幣供給是外生變量,則無異於說,貨幣當局能夠有效地通過對貨幣供給的調節影響經濟進程。
關於貨幣供給能不能控制的問題,在中國也同樣存在,當然有自己的表達特色。例如,存在著關於現金髮行能不能控制的爭論。一種意見是,對現金髮行與信貸投放從管理體制上劃開,將現金髮行數量的決定權交給某一有權威性的機構嚴格管理,現金超速增長問題就會迎刃而解。相反的意見是,現金髮行和信貸投放根本不可能脫鉤,從而其數量不可能簡單地用行政方法控制住。這一爭論往往也用“內生”與“外生”來加以概括。再如,是否存在著信貸供應的“倒逼機制”是另一個例子。一種見解是,企業的貸款需求總是迫使商業銀行被動地增加貸款供應。中央銀行在企業和商業銀行貸款需求的壓力下又不得不實行鬆動的、遷就性的貨幣政策,結果就會出現貨幣供給被動地適應貨幣需求的現象。顯然,這種見解實質上是確認貨幣供給是內生變量。反對的見解認為,中央銀行有足夠的權威和手段控制信貸擴張或貨幣供給,“倒逼機制”縱然應予承認,但也不應將之估計為決定作用。顯然,這種見解則是典型的貨幣供給外生變量論。
貨幣主義的外生變量論及相反的意見
弗裡德曼是倡言貨幣供給外生變量論的典型代表。他認為:貨幣供給方程中的三個主要因素——高能貨幣H、存款與準備比率D/R和存款與通貨比率D/C,雖然分別決定於貨幣當局的行為、商業銀行的行為和公眾的行為,但其中,中央銀行能夠直接決定H,而H對於D/R和D/C有決定性影響。也就是說,貨幣當局只要控制或變動H,就必然能在影響D/R和D/C的同時決定貨幣供給量的變動。在這種情況下,貨幣供給無疑是外生變量。
反對弗裡德曼貨幣供給外生變量論的人們,如後凱恩斯主義流派的代表人物J.託賓則認為,弗裡德曼對於貨幣供給方程式的解釋是不能成立的。他們認為,對於貨幣供給與高能貨幣、D/C和D/R這三方面的關係不應簡單視之。這三個變量及其決定因素之間存在著交叉影響關係,特別是後兩個變量,即D/C和D/R,常常隨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變動,因而不應被當成貨幣供給方程式中的固定參數。他們指出,從實際經濟運行資料看,D/C並不是始終處於穩定的狀態,而常常出現的是週期波動現象。至於D/R的變動,他們認為,商業銀行行為的獨立作用很明顯。商業銀行以安全、盈利和保持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因而,盈利率與風險偏好程度以及與此相關的利率結構,是商業銀行超額儲備比率變動的重要決定因素。特別是在經濟波動時期,D/R的變動,同高能貨幣之間往往具有明顯的反向變動關係。當然,他們也並不完全否認貨幣當局通過調節高能貨幣對貨幣供給的控制作用。
中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與外生性問題
在現行體制條件下,中國的貨幣供給到底是內生變量還是外生變量?能否說中國的貨幣供給既是內生變量又是外生變量?
是內生變量還是外生變量,在中國是直接從貨幣供給能否由中央銀行有效控制這一角度提出的。主要的觀點上面已經介紹,這裡再進一步作些說明。
認為貨幣供給可由中央銀行有效控制的觀點,其論據有:
——經濟體系中的全部貨幣都是從銀行流出的,從本源上說,都是由中央銀行資產負債業務決定的,只要控制住每年新增貸款的數量,貨幣供應的總閘門就可以把牢。
——中國的中央銀行不是沒有控制貨幣供給增長的有效手段,而是沒有利用好這個手段,如果不論來自各方的壓力多麼強大,中央銀行始終不渝地按照穩定通貨、穩定物價的政策嚴格掌握信貸計劃,那麼,貨幣供給就不會增長過快等等。
無疑,這是較為明確的貨幣供給外生論觀點。
認為貨幣供給不能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觀點也很普遍,但並非反對外生論。比如有一種意見從“究竟誰是貨幣當局”這個角度提出問題,認為在中國目前條件下,中央銀行沒有獨立的決策地位,貨幣緊縮或鬆動大多是由更高的決策層做出的。因而,只能認為貨幣政策的執行權在中央銀行,而決策權並不在中央銀行。這種觀點實際上是從另一角度肯定貨幣供給的外生論。因為他們肯定,是真實經濟活動之外或模型以外的因素——不過是高於中央銀行的決策層——在決定貨幣供給。
前面曾經提到的“倒逼機制”的論點,可視為內生變量論。這種論點認為,在中國現行體制下,貨幣供給往往是被動地適應貨幣需求,中央銀行很難實施各項既定的貨幣調節方案。對此,上面已經簡單說明,這裡再稍加剖析。
首先,企業部門的利益。企業,特別是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利益主要表現為:從國有銀行取得貸款,維持和擴大生產運營,以實現預期任務和盈利目標。本來,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原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首先要選擇貸款對象,對那些經濟效益好、信譽佳的企業發放或優先安排貸款;對效益差甚至虧損或信譽不好的企業限制乃至停止發放貸款。但在實際上難以全面執行破產法的情況下,企業不論效益、信譽狀況如何,都必須給予貸款。
其次,地方政府的壓力。對於各個地方政府來說,儘快地發展本地區經濟,擴大生產規模,增加就業,已成為普遍的行為特徵,甚至包括使一些落後的、效益差的企業維持生存。這些不僅關係到本地區的財政收支,而且關係到本地區的社會安定和政治安定。而實現這些要求,銀行貸款的支持是極其重要的方面。因而,銀行也必然要受到來自地方政府的強大壓力。雖然銀行在資金、行政乃至人事上自成系統,但經營、生活於一個地區之內,也不能不考慮維護地方的利益。
最後,職工個人的利益也在貨幣供給倒逼機制中發生作用。按企業收入分配的一般原則,職工工資收入應是一個可以由企業經營狀況決定的變量:企業經營狀況好些,職工工資性收入就可以增長得快些;企業經營狀況變差時,職工工資性收入就應該停止增長甚至下降。但事實上存在著追求職工收入儘可能最大化的傾向。而且企業即使經營不善甚至虧損,也要保證工資和獎金的發放。這是具有剛性的個人利益通過國有企業對國有銀行的資金依賴迫使貨幣供給增長的典型機制。
企業、地方政府和個人對各自利益的追求形成了一種合力——偏好經濟增長和收入增長的合力,該合力直接影響貨幣供給的增長速度。而對於這種合力,中央銀行本身是難以左右的。很明顯,這種機制說明,貨幣供給的變動事實上是內生的。
自20世紀末以來,上述情況均已發生或將繼續發生實質性的演變。“倒逼機制”不過是歷史上一個特定階段的事例。自21世紀初以來,關於貨幣供給內生性問題的論證是從以下兩方面展開的:
(1)從20世紀末到21世紀初治理通貨緊縮效果不佳來反證。認為中央銀行能否有效控制貨幣應該包括擴張和收縮兩個方面。在那幾年的實踐中,中央銀行雖然力求擴張貨幣供應量,但都不能實現預期目標。究其原因,正是實體經濟內在動力嚴重不足所致:商業銀行缺乏擴大信貸業務的積極性,廠商缺乏擴大投資支出的積極性,消費者也同樣缺乏擴大消費支出的積極性。而且,在我國經濟總體上已經擺脫短缺約束的情況下,今後的經濟生活中來自需求不足的制約——縱然不是通貨緊縮——也不能排除可能會成為常態。如是,中央銀行就難以有效控制貨幣。就此,第十九章中還將從另一角度做進一步討論。
(2)從近些年貨幣當局應對“外匯佔款逼迫”的窘境來論證。自1994年以來,我國外匯收支一直持續“雙順差”。尤其是近幾年,大幅“雙順差”導致的外匯佔款激增,使中央銀行應對基礎貨幣超量投放、貨幣供給過度擴張處於更艱難的境況。即便是在組合運用大量發行中央銀行票據、頻繁提高法定準備金率、適度加息以及一些帶有行政干預意味的手段之後,“流動性過剩”的局面也並無多大改觀。儘管目前國內資源和房地產等價格高企、金融資產價格虛高、通貨膨脹形勢嚴峻的促發原因並不能說都來自貨幣因素,但貨幣、信貸的超常增長無論如何也脫不了干係。問題又回來了:中央銀行為何不能有效控制貨幣供給?回答可以有多種——畢竟這個問題原本就很複雜——包括探究中央銀行的調控技巧、調控水平,甚至質疑其“兩難”或“多難”的目標追求。然而,在追究問題的深層次、本質性根源時,人們都不約而同地把視點聚焦在經濟結構、經濟增長方式以及微觀主體行為等經濟體的內在因素上。
能否既視為內生變量又視為外生變量
那麼,貨幣供給能否既視為內生變量,又視為外生變量呢?按照計量經濟學的規定,一個變量在一個理論模型中不能既作為內生變量,又作為外生變量。如果要將貨幣供給的決定機制簡化為一個理論模型,似乎也應當受排他律的支配:或認為貨幣供給是內生變量,或認為貨幣供給是外生變量。至於要說明問題本身的複雜性,應採用另外的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