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二節 貨幣供給的控制機制與控制工具

我國計劃體制下對貨幣供給的直接調控

在過去的計劃體制下,我國貨幣供給控制機制的典型特點是以年度綜合信貸計劃制約貨幣供給規模;信貸資金管理體制是“統存統貸”;主要控制方式是分配信貸指標。

在這種體制下,我國的存貸款業務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一家銀行辦理。各級中國人民銀行機構吸收的存款全部上繳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謂存款全部上繳總行的實際意義是:各分支機構無論吸收的存款有多少,與其貸款等業務不發生任何聯繫。各級銀行機構發放貸款,根據的是總行核定並下達的貸款計劃指標。所謂貸款指標,就是允許發放貸款的限額。在這個數額內,凡符合信貸原則的貸款請求,即可提供貸款。如果借款單位將用這筆貸款進行轉賬結算,則把貸款金額記入該單位的存款賬戶;如果需要現金,只要符合現金使用用途的規定,即可付現。銀行庫存現金不足,可向上級行申請撥付。在這裡,各級分支機構根本不存在貸款有沒有資金來源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向各級地方分支機構下達計劃指標,其依據是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所編制的綜合信貸計劃。綜合信貸計劃的內容如表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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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信貸計劃中,各項數字都是年末、季末的累積餘額;與前期數字比較的差則是本期餘額的增減額。其中,“流通中貨幣”是指現金發行量。“各項存款”中的企業結算賬戶存款和機關團體的經費賬戶存款相當於活期存款,可據以進行轉賬結算。它們與“流通中貨幣”之和就是相當於M1口徑的貨幣供給量。

從貨幣供給的過程看,是由銀行貸款給企業,發放給企業的貸款轉化為存款和流通中的現金。因此,在忽略其他次要項目之後,有一個極其簡明的恆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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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瞭解會計原理的人來說,這一恆等式好像包含著極其深奧的學問。只要從資產與負債必然對應的會計原理來理解,則毫無神祕之處。

也有人把它視為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規律。這只是臆斷。從第十四章有關貨幣創造的論述來看,自始至終都包含著這樣的恆等關係。

在控制機制上,貨幣供給的擴張和收縮,基本上是由銀行貸款規模的擴張和收縮來決定。由於各級地方的銀行分支機構沒有派生存款的能力,而只是在上級行下達的指標範圍內發放貸款,所以,制約貨幣供給的貸款擴張或收縮,實際取決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層層分解下達的貸款計劃指標。這就是說,那時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貨幣供給的變動具有直接調控的能力。

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貨幣供給的間接調控

在典型的、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供給的控制機制由面對兩個環節的調控所構成:對基礎貨幣的調控和對乘數的調控。如果說貨幣當局對於基礎貨幣還有一定的直接調控可能,至於對乘數的調控則毫無可能直接操縱。總的來說,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貨幣供給數量的調控只能是間接的。

貨幣當局通常運用眾所周知的三大工具——公開市場業務、貼現政策和法定準備金率——調控基礎貨幣和乘數並進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公開市場操作

公開市場操作(open market operation)是指貨幣當局在金融市場上出售或購入財政部和政府機構的證券,特別是短期國債,用以影響基礎貨幣。這個工具的運作過程如下:當貨幣當局從銀行、公司或個人購入債券時,會造成基礎貨幣的增加。由於債券出售者獲得支票後的處理方式不同,會產生不同形式的基礎貨幣。

以美國為例,假設美聯儲體系從一家銀行購入200萬美元債券,並付給它200萬美元支票。這家銀行或是將支票兌現,以增加庫存現金量;或是將款項存入在美聯儲體系開立的儲備賬戶。這時,該銀行和美聯儲體系的賬戶分別發生兩組變化:

第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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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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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債券出售者為非銀行的公司或個人時,假若出售者將美聯儲體系的支票存入自己的開戶銀行,這時,美聯儲體系、開戶銀行及出售者的賬戶分別出現如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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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出售債券給美聯儲體系的個人或公司把獲得的支票兌現時,出售者和美聯儲體系賬戶會分別出現如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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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美聯儲體系不是購入債券而是出售債券,對基礎貨幣就會產生相反的影響:或減少了通貨發行,或減少商業銀行在美聯儲體系內的儲備存款。

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中央銀行通過購買或出售債券可以增加或減少流通中現金或銀行的準備金,使基礎貨幣或增或減。基礎貨幣增加,貨幣供給量可隨之增加;基礎貨幣減少,貨幣供給量亦隨之減少。不過,是增減通貨,還是增減準備金,還是兩者在增減過程中的比例不同,從第十四章介紹的原理得知,會導致不同的乘數效應,從而貨幣供給量增減的規模也有所不同。

貼現政策

貼現政策(discount policy)是指貨幣當局通過變動自己對商業銀行所持票據再貼現的再貼現率(rediscount rate)來影響貸款的數量和基礎貨幣量的政策。

再貼現率變動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數量的機制是:貼現率提高,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借款的成本隨之提高,它們會相應減少貸款數量;貼現率下降,意味著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的借款成本降低,則會產生鼓勵商業銀行擴大貸款的作用。但是,如果同時存在更強勁的制約因素,如過高的利潤預期或對經營前景毫無信心,這時利率的調節作用則是極為有限的。

法定準備金率

法定準備金率(legal reserve ratio)也是控制貨幣供給的一個重要工具,並且被認為是一個作用強烈的工具。當貨幣當局提高法定準備金率時,商業銀行一定比率的超額準備金就會轉化為法定準備金,商業銀行的放款能力降低,貨幣乘數變小,貨幣供應就會相應收縮;當降低法定準備金率時,則出現相反的調節效果,最終會擴大貨幣供應量。

實行存款準備金制度是不是控制貨幣供給的最基本手段,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否定的見解是,制定較高的法定準備金率相當於對商業銀行徵收“儲備稅”,從而影響到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事實上,當20世紀30年代強調存款準備制度的作用時,不少國家一直沒有采用過這一手段;採用過這一手段的,由於其作用較為強烈,也多持謹慎態度。英國、加拿大等國實行的是零存款準備金比率制度;大多數國家是保有存款準備金制度,但極少運用,而且法定準備金率通常較低。

一般說來,在三種調控工具中較為常用的是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操作。貼現政策主要是通過利率機制間接地起作用,作用溫和,但難以收到立竿見影之效。而且利率的作用擴及貨幣供給之外,不易把握它對調節貨幣供給的尺度。公開市場業務,對於貨幣當局來說,易於較靈活地運用,但它必須以存在著一個高度發達的證券市場為前提。

居民持幣行為與貨幣供給

前面,我們是從中央銀行如何調控基礎貨幣和乘數的角度考察貨幣供給問題的,但這些控制工具最終還要通過微觀基礎(即居民、企業及商業銀行)的反應才能起作用。

當居民普遍增加現金也即通貨持有量(currency holdings)的時候,通貨對活期存款的比率會提高;反之,這個比率會下降。這個通常被簡稱為通貨比的比率與貨幣供給量是負相關關係。在第十四章第三節,這個比率以符號C/D表示。

根據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對居民持幣行為從而對通貨比產生影響的因素主要有四個方面:

(1)財富效應(wealth effect)。當一個人的收入或財富大量增加時,通常,他持有現金的增長速度會相對降低;反之亦然。這說明,一般情況下,通貨比率與財富和收入的變動呈反方向變化。

(2)預期報酬率變動的效應(effect of expected yields change)。居民持有的現金是不產生利息的,因此它們的貨幣報酬率為零;儲蓄存款有利息收益,那就是貨幣報酬率大於零。假若只存在現金和儲蓄存款兩種金融資產,顯然,儲蓄存款利率變動與通貨比率是負相關關係。實際上,在現金和儲蓄存款之外還存在其他一些資產,如國債、企業證券等。那麼,其他資產價格或收益率的變動就會迂迴地影響通貨比率。例如,證券或債券的收益率提高了,如果人們的現金持有量不變,而儲蓄存款由於相對收益水平下降而減少,那麼通貨比率就會相對提高。

(3)金融危機。假若出現了銀行信用不穩定的苗頭,居民就會大量提取存款,通貨比會因而增大。

(4)非法經濟活動,要逃避法律監督,傾向於用現金進行交易。所以,非法經濟活動的規模與通貨比呈正相關關係。

在經濟生活中,有的因素作用較大,有的較小;有的暫時較大,有的暫時較小。上面沒有列出的因素,如對物價變動的預期,在我們這裡,對持有現金的影響就曾比較突出。但任何因素影響的大小,都須結合條件的變化進行具體分析。

企業行為與貨幣供給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所有者或經營者在籌集運營資金和運用手中的貨幣資本進行投資或資產選擇時,常常與居民遵循著共同的規則。但是,表徵企業行為對貨幣供給影響的特點的,是它們對資本的需求,從而對貸款的需求。一般說來,這主要來自兩方面:

(1)經營的擴大或收縮。經營擴大要求補充資本,補充資本的投入一般要求從補充貨幣資本開始。如果企業對貨幣資本的投入靠的是自身的積累,這不需要補充貸款;反之,則需要追加貸款。追加貸款,就不能不影響貨幣供給。至於企業是否要擴大經營,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是取決於對經濟形勢發展和對未來收益的預期等等。在我們這裡,國有企業擴大經營,特別是擴大生產能力投資的傾向曾是十分強烈的,而所需資金則過分依賴銀行貸款,這屬於體制上的原因。但無論是什麼原因,對貸款需求的壓力加大,也就意味著對貨幣供給的壓力加大。

假設缺乏經營積極性成為某一時期企業行為的普遍特點,那時,再低的利息率也往往不能刺激對貸款的需求,貨幣供給也就缺乏擴大的基礎。

(2)經營效益的高低。一般說來,不管是由於經營管理不善,還是整個經濟比例、結構有問題,都會造成資金週轉率降低。信貸資金佔用時間延長,在相同的產出水平下會相對增加對貸款的需求,從而增加貨幣供應量;反之,則會減小對於增加貨幣供應量的壓力。經營效益不好,以致出現虧損,企業不得不採取減縮經營乃至破產清理行為,那就會勾銷一部分貸款,從而相應收縮一部分貨幣供給。如果企業行為並非如此,而是仍然虧損經營,並且還要保持職工的收入水平,那就要在產出狀況不佳的狀況下,繼續要求得到貸款支持,其結果則是貨幣供給被迫增加。

存款貨幣銀行行為與貨幣供給

一般情況下,銀行對貨幣供給的影響主要靠兩種行為:一是調節超額準備金(excess reserves)的比率;二是調節向中央銀行借款的規模。

銀行的準備金是基礎貨幣,其中超過中央銀行法定準備金率規定的金額,是銀行還沒有依據它發放貸款的部分,因而沒有存款貨幣的創造。第十四章第二節已經論述了這樣的關係:在準備金總額不變時,銀行保有超額準備金越多,貨幣乘數就越小,相應地,貨幣供應量也越小;如果銀行減少了超額準備金的保有數量,貨幣乘數會變大,貨幣供給也相應增加。

任何體制下的存款貨幣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均有超法定比率部分,問題只是為什麼有時要增加超額準備金,有時卻要減少超額準備金。在市場經濟中,主要動機有兩個:一個是成本和收益動機;另一個是風險規避動機。

通常情況下,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存款是沒有利息的,而一筆資金用於貸款或證券投資則能獲得收入。所以,保有超額準備金則等於放棄收入,這就是超額準備金的機會成本。從這點出發,商業銀行總是力求把超額準備金壓低到最小限度。在發達的工業化國家中,銀行通常把超額準備保持在1個百分點之下。如果銀行保有的超額準備金也能得到一定的利息收入,那麼銀行要考慮的當然就是放棄運用的損失與不運用的收益這兩者的對比。如我國準備存款不只有利息,而且在很長期間利率相當高,從而存款貨幣銀行就有可能選擇保持大量的超額準備金。這些就屬於成本—收益動機的問題。

所謂風險規避動機,是指商業銀行為了防止存款流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而採取保有超額準備金的考慮。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存款大量流出的現象,若無超額準備金,就得采取諸如出售證券、催收貸款、向中央銀行借款等行動,這會增大成本或減少收益;如果存款流出規模過大又無法採取措施補充資金,還可能面臨倒閉的威脅。為了避免這些情況的出現,在出現存款流出苗頭時,銀行則必須採取增加超額準備金的行為。這說明,超額準備金保有數量與預期存款流出量為正相關關係。預期總具有不確定性,不過不確定性有大有小。如果在某一特定時期,銀行感到不確定性增大,就會增加超額準備金的保有數量;反之,也會相應地減少保有數量。不確定性係數同超額準備水平也是正相關關係。

保存超額準備的行為,不論起於何種動機,均意味著對準備存款比例的制約。關於這一比例,在第十四章第三節,是用R/D表示的。

在一個典型的市場經濟體系中,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會增加準備金存款,也即基礎貨幣的數量,從而能支持更多的存款貨幣創造。所以,在其他條件不變時,商業銀行增加向中央銀行借款會擴大貨幣供應量,減少向中央銀行借款會減少貨幣供應量。

決定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的行為動機也是成本—收益動機,而決定成本和收益的因素則主要是市場利息率和中央銀行貸款的貼現率。顯然,市場利率的高低,正相關地影響從銀行借款的多少;而中央銀行貼現率的高低,對於商業銀行借款數量的多少,則是負相關的。

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影響基礎貨幣,同時也就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貸款影響基礎貨幣的另一側面,就像銀行與企業在貸款增減的作用方面互為表裡一樣。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行為與貨幣供給

近幾年來,由於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和存款貨幣銀行改革具有實質意義的推進,銀行行為與貨幣供給的聯繫也處於具有實質意義的轉折過程之中。

直到1994年、1995年,國有商業銀行行為對貨幣供給的影響具有這樣一些特點:

(1)國有銀行面臨強大的貸款需求壓力。這一方面來自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即使是經濟效益不高甚至虧損的企業也要求追加貸款;另一方面,則是來自各級政府。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地方政府經常為地方投資項目和地方企業提出貸款要求。在這兩方面的壓力下,銀行貸款行為基本上是被動的;自主權極其微弱。而且就銀行利益來說,在風險不足以威脅其命運時,擴大貸款就是擴大收益。在這樣的條件下,國有商業銀行並沒有形成自我控制貨幣供給的機制。

(2)在強大的貸款需求壓力下,為了擴大貸款,銀行首先是從中央銀行爭取較大的貸款規模。“規模”是直接計劃管理模式的手段,它是核准銀行可以擴大貸款的最高界限。然後是努力吸收存款,特別是儲蓄存款,以支持擴大貸款。兩相比較,最為關鍵的是爭取取得更多的中央銀行貸款。可以說,依靠中央銀行的支持來擴大自己的業務,是那時中國國有銀行行為的突出特色。

中央銀行下達的貸款規模和其對國有銀行的貸款支持,本是對貨幣供給的控制器。但在貸款需求的壓力下,下級行對上級行,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有一個非常有特點的行為,即申請“追加”。這種被稱為“倒逼機制”的追加申請對增加貨幣供給的作用力是極其巨大的。

(3)利率、準備金之類的調節手段沒有實質性的作用。從國有銀行來說,利率對其從中央銀行借款起不了多大調節作用。因為它發放貸款的利率與向中央銀行借款的利率都是國家直接規定的,其間的利差已經考慮了它們的利益。準備金,以及類似的備付金、專項存款等,對於國有銀行的具體行為,有時其作用是決定性的。但對這些比率的調整,行政性色彩極濃,並沒有創造出使國有銀行認真考慮準備率而自行安排資金營運的機制。而且在國有銀行依靠中央銀行大量貸款支持的情況下,如果提高準備率,往往通過從中央銀行相應地多取得一些貸款即可對消提高準備率的作用。

總的說來,在這樣的情況下,國有商業銀行並無內在的約束機制,使其行為能對貨幣供給給予積極影響。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的改革實際上是針對上述問題逐步推進的。這包括:

(1)改變國有商業銀行對國有企業事實上存在的資金供給制關係,建造市場機制所要求的銀行與企業關係。這不僅在於不斷加強國有商業銀行在銀行業務上的自主決策權力,更重要的還在於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已開始了有實質意義的推進。

(2)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強調各級政府不得強令銀行貸款。這從1997年開始已有明顯的改變。

(3)理順中央銀行與國有商業銀行的關係,先後推行了多項有利於促使和保證商業銀行獨立自主經營的措施。這包括下面要講的取消規模管理和以後有關章節將分別提到的一些措施。

如此等等,使自我約束機制在國有商業銀行中開始發揮作用。這突出表現在貸款的自主決策權上。1997年開始,在信貸領域有一個突出的問題,即國有商業銀行“惜貸”的問題。企業和地方政府抱怨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惜貸”——對於“應該”取得貸款的企業和項目不給予支持;銀行則說“惜貸”問題並不存在——應該支持的均已貸款,得不到貸款的企業是不具備取得貸款的條件。不論誰是誰非,這一爭論本身已說明國有商業銀行的獨立決策權已在經濟生活中開始成為客觀存在。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貨幣供給的增長已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行為而受到強有力的抑制。

改革的進程必然會有反覆,但方向不會逆轉,而且必將向縱深推進。可以肯定,實現國有銀行行為方式受市場規律和準則調節並進而影響貨幣供給形成的前景,是顯而易見的。

規模管理

取消“規模管理”是1998年的措施,但其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資金管理中影響深遠,還應有所瞭解。

在20世紀80年代末,形成了對國有商業銀行實施雙重控制的體制。一重控制是,國有商業銀行發放貸款要依靠自己所吸收的存款,當然還可向上級行、向中央銀行申請貸款支持,從原則上也還允許同業之間拆借(但在那時,同業拆借的規模很小);另一重控制即中央銀行向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上級行向下級行下達“規模”。所謂“規模”,就是指准許貸款的最大限度。

這種信貸管理雙重控制方式,在通貨膨脹的背景下,對於貫徹緊縮方針以控制貨幣供給規模,其作用是直接的、有力的。但也造成了相當普遍的規模與資金的矛盾:有信貸計劃批下來的貸款規模,無貸款資金;或有貸款資金而無貸款規模。在不同地區的資金拆借中,實際上也很難恰好使多餘的規模找到必要的資金,或多餘的資金恰好可以投放到有多餘規模的地方去。其結果不利於信貸資金的充分運用。

隨著多種金融機構、多種融資渠道的發展,這種僅僅針對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的限額管理制度,日益顯現其缺陷。從1998年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取消對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限額的控制。在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礎上,採用新的管理體制,即計劃指導、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間接調控。這裡的“計劃”已不再具有指令特點,它是作為中央銀行宏觀調控的監測目標,供各家商業銀行執行自編資金計劃時參考。

乘數公式的再說明

在第十四章第三節引述了這樣的公式[見公式(14·11)和公式(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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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裡,對B、C/D和R/D這三者沒有作進一步的解釋。本節分析了中央銀行在調控貨幣供給方面的行為,分別分析了居民行為、企業行為和存款貨幣銀行行為與貨幣供給的關係,這就可使貨幣供給如何確定的機制從宏觀與微觀統一的角度得到進一步說明。那就是:

B(也常用符號H表示)取決於中央銀行根據貨幣供給的意向而對公開市場業務、貼現率和法定準備金率的運用。同時,存款貨幣銀行向中央銀行的借款行為也對B的決定起作用。

C/D也即通貨與存款比率(c),取決於居民、企業的持幣行為。

R/D是由法定準備金率r和超額準備率e兩者構成,特別是其中的e,取決於存款貨幣銀行的行為。企業行為既有力地作用於R/D,也間接影響B的形成。

如前所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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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公式(14·13)又可表示為公式(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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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14·15)是更為一般的表達式。一般說來,c、r、e以及它們之和均大於零,小於1;從數學上可以證明,c、r、e都與m成反比。這些比率決定了貨幣乘數(m)的大小,再加上基礎貨幣(B),即可決定貨幣供應量(MS)。

中央銀行保證流動性的職責與貨幣供給

在第七章曾提到,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承擔著保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流動性的職責,即中央銀行作為最後貸款人,在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發生流動性危機、支付危機時對它們提供資金支持。在早期,主要通過辦理票據再貼現、再抵押的方式,在特別需要時,也採取直接提供貸款的方式,但基本上都是作為最後保證手段,並且是不經常採用的手段。

在現代經濟中,中央銀行保證流動性的職責已經與它調節流通中貨幣供給的日常業務活動不可分割。通過對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可以看出,發達國家中央銀行通過採取以公開市場業務為主、再貼現為輔的方式,在滿足商業銀行流動性需求的同時也實現了基礎貨幣的投放與貨幣供給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