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六章 存款貨幣銀行
第一節 存款貨幣銀行的產生和發展
存款貨幣銀行名稱的由來
在金融中介體系中,能夠創造存款貨幣的金融中介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曾把它們統稱為存款貨幣銀行(deposit money banks);如今,在IMF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中又稱“存款性公司”。西方國家的存款貨幣銀行主要是指傳統稱為商業銀行或存款銀行的銀行;我國的存款貨幣銀行包括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中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其他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及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
追本溯源,存款貨幣銀行有極為久遠的發展歷程。
古代的貨幣兌換和銀錢業
隨著商品貨幣關係的推進,在古代的東方和西方,都先後有貨幣兌換商(money dealer)和銀錢業(banking)的發展。它們的職能主要是:
(1)鑄幣及貨幣金屬塊的鑑定和兌換。由於小國林立,各國鑄幣單位不同;同一體制的鑄幣也由於鑄造分散,往往成色各異、重量不一。要進行交易,必須進行兌換。至於在流通貨幣金屬塊的情況下,如中國的白銀流通,不僅各地白銀的成色有別,而且衡制也有差異,更需鑑定和換算。
(2)貨幣保管。貨幣持有者常常需要有一個安全處所保管自己的貨幣。其原因可能是為了儲存,也可能是經營過程中的暫時需要。委託保管與現代存款不同,不僅得不到利息,而且還要繳納保管費。
(3)匯兌。往來於各地的商人,為了避免長途攜帶貨幣的風險,委託它們匯兌,即在此地把貨幣交給它們,然後持它們的匯兌文書到彼地所指定的處所提取貨幣。
隨著兌換、保管、匯兌業務的發展,這些古老的銀錢業主手中聚集了大量的貨幣。在這樣的基礎上,自然而然地也就發展了貸款業務。當他們不僅依靠上述古老業務所聚集的貨幣資金貸款,而且還要靠向貨幣持有者以提供服務和支付利息為條件吸收存款來擴展貸款業務時,則意味著古老的銀錢業向現代銀行業的演變,但質的轉化是直到資本主義關係開始發展之後才完成的。
在西歐,很早就有關於古代銀錢業的記載。如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倫寺廟、公元前500年的希臘寺廟均已有經營金銀、發放貸款、收取利息的活動;公元前400年在雅典、公元前200年在羅馬帝國,也有這類銀錢業的活動。
中國關於古代高利貸的記載頗多,關於官府放貸機構的記載也較早,但關於銀錢業的記載則較晚。較早的記載是南北朝之際寺廟經營典當業。有關這方面的大量記載始於唐代:有經營典質業的質庫,有保管錢財的櫃房,有打製金錢飾物和經營金銀買賣的金銀鋪;至於匯兌業務,不僅有商人經營,更主要的是由官府經營;此外,還有專門放債收息的官府機構。經過宋、元,到明、清兩代,錢莊、銀號、票號先後興起,銀錢業有長足發展。但由於封建社會的長期停滯,中國古老的銀錢業一直未能自我實現向現代銀行業的跨越。
所以,對於現代銀行業(banking)的興起,還需要從西方考察。
現代銀行的產生
中世紀,歐洲各國國際貿易集中於地中海沿岸各國,意大利處於中心地位。在此期間,意大利的威尼斯和其他幾個城市出現了從事存款、貸款和匯兌業務的機構,但它們貸款的大部分是貸給政府的,並具有高利貸的性質。商人很難從它們那裡獲得貸款,即使獲得貸款,也會因為要支付高額利息而使自己的經營無利可圖。為了擺脫高利貸的束縛,威尼斯和熱亞那的商人曾經創設過信用合作社。16世紀,西歐開始邁進資本主義時期。1580年,在當時世界商業中心意大利建立的威尼斯銀行成為最早出現的近代銀行,也是歷史上首先以“銀行”為名的信用機構。此後,相繼出現的有米蘭銀行(1593年)、阿姆斯特丹銀行(1609年)、漢堡銀行(1619年)、紐倫堡銀行(1621年)、鹿特丹銀行(1635年)等。這些銀行最初只是接受商人存款併為他們辦理轉賬結算,後來開始辦理貸款業務,但它們所經營的仍然是那些有高利可圖並且主要是以政府為對象的貸款業務。顯然,這仍然不能適應資本主義工商企業發展的需要。所以,客觀上迫切需要建立起能夠服務、支持和推動資本主義擴大再生產的資本主義銀行。
資本主義銀行體系是通過兩條途徑產生的:一是舊的高利貸性質的銀行業逐漸適應新的經濟條件而轉變為資本主義銀行;二是按資本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股份銀行。起主導作用的是後一條途徑。1694年,在英國政府支持下,由私人創辦的英格蘭銀行是最早出現的股份銀行。它的正式貼現率(discount rate)一開始就規定為4.5%~6%,大大低於早期銀行業的貸款利率。英格蘭銀行的成立,標誌著現代銀行制度的建立,也意味著高利貸在信用領域的壟斷地位已被動搖。至於各資本主義國家紛紛建立起規模巨大的股份銀行,則是在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這段期間。
舊中國現代商業銀行的出現、發展及構成
當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先後建立起自己新的銀行體系時,中國信用領域內佔據統治地位的依舊是高利貸性質的票號和錢莊。直到1845年,在中國才出現第一家新式銀行,而且是一家外國銀行,即英國人開設的麗如銀行。此後,至19世紀末,英國的其他銀行以及各帝國主義列強的銀行,相繼到中國設立了一批分行。
最初,助長中國自身銀行業產生和發展的主要社會條件是:外國資本主義在華貿易的發展,使得集中到沿海、沿江通商口岸和各大城市的資金要求有新式金融機構——銀行——對之進行調劑;興辦工礦交通事業以挽回權利運動的高漲刺激了國民興辦銀行的願望;同時,清政府基於財政需要也想興辦銀行。中國自辦的第一家銀行是1897年成立的中國通商銀行,它的成立標誌著中國現代銀行信用事業的創始。這家銀行是以商辦面目出現的股份銀行,但實質上受控於官僚、買辦。1904年成立了官商合辦的戶部銀行(1908年改為大清銀行,1912年又改為中國銀行);1907年設立了交通銀行,亦為官商合辦性質。與此同時,一些股份集資或私人獨資興辦的較典型的民族資本商業銀行也陸續建立。第一次世界大戰及其以後的幾年,隨著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中國的私人銀行業有一個發展較快的階段,僅在1912—1927年間就新設立186家。中國的私營銀行業終究是發展起來了。
1927年以後,在國民黨當政期間,系統地開始了官僚資本壟斷全國金融事業的進程,其中包括以多種形式滲入和控制國內各大商業銀行。舊中國主要的商業銀行,除由國民黨政府直接控制的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外,有被人稱為“小四行”的中國通商銀行、四明銀行、中國實業銀行和中國國貨銀行,它們是官商合辦的商業銀行;有江浙財團的“南三行”——浙江興業、浙江實業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它們也受到官僚資本的控制;有被人稱為“北四行”的鹽業銀行、金城銀行、中南銀行、大陸銀行,它們雖未被官僚資本直接控制,但實際上也並非是全然獨立的。此外,還有幾家較大的商業銀行以及眾多的中小商業銀行,它們也都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間接地受控於國民黨官僚資本銀行體系。
商業銀行的作用
在資本主義經濟中,商業銀行區別於一般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地方,在於它的特定經營活動內容和特定職能作用。
(1)充當資本家之間的信用中介。通過吸收存款,動員和集中社會上閒置的貨幣資本,再通過貸款或投資方式將這些貨幣資本提供給經營產業的資本家使用,銀行成為貨幣資本貸出(loaning)者與借入(borrowing)者之間的中介人。這有助於充分利用現有的貨幣資本。
(2)充當資本家之間的支付中介。通過為各個資本家開立賬戶,充當資本家之間貨幣結算與貨幣收付的中間人。在這裡,銀行是以資本家的賬戶和出納的資格出現的,由此可加速資本週轉。
(3)變社會各階層的積蓄和收入為資本。將原來並非資本而預定用做消費的積蓄和收入,通過銀行彙集起來,提供給企業作為資本運用。這可以擴大社會資本總額。
(4)創造信用流通工具。在上述各項業務的基礎上,商業銀行成為銀行券和存款貨幣的創造者。發行銀行券的權利後來被取消了,但在組織支票轉賬基礎上對存款貨幣的創造,則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對於存款貨幣的創造,將在第十四章討論。
概括地說,最能體現銀行特點的是其作為借與貸的中介作用。馬克思曾這樣表述:銀行“以貨幣資本的實際貸出者和借入者之間的中介人的身份出現……銀行一方面代表貨幣資本的集中,貸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1]。
註釋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45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