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附錄一 港、澳、臺金融機構
中國香港金融中介機構體系
中國香港依靠其優越的地理位置,以及特殊的歷史條件和經濟環境,成長為國際性的貿易、金融、航運和通信中心。
中國香港的金融中介機構主要包括銀行和保險。中國香港銀行業實行三級制,即牌照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三者統稱為認可機構。截至2011年底,中國香港共有154家牌照銀行、20家有限制牌照銀行、25家接受存款公司。2011年底,中國香港所有被認可機構及零售銀行的資產總額為137410億港幣。
中國香港的保險業也一直受到世界各國保險業的關注。據中國香港保險業監理處統計,截至2011年底,獲准在中國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共有163家。中國香港保險業高度國際化,是亞太區主要保險業中心之一。
中國澳門金融中介機構體系
中國澳門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公司、金融公司等。截至2010年底,獲准在中國澳門經營的商業銀行共有28家,其中有17家離岸銀行,銀行總資產5402億澳門元;23家保險公司,全年保費總收入26.9億澳門元。另外,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還包括:11家兌換店,6家兌換櫃檯;2家現金速遞公司;2家金融中介公司及1家其他金融機構的代表辦事處。郵政儲金局是中國澳門特區政府郵電司屬下的一個信用機構,成立於1917年,是唯一可以辦理存放款業務而由官方經營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屬於非營利性質。
中國臺灣金融中介機構體系
中國臺灣金融業包括銀行、基層合作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票券、證券金融公司以及海外銀行在中國臺灣設立的分支機構幾大類。對各類金融機構,由“財政部”及“中央銀行”共同管理。“財政部”主要負責金融行政的監督管理,但必要時亦可從事金融業務的監督管理。“中央銀行”則負責金融業務的監管。
(1)商業銀行。2000年底,中國臺灣共有53家本地銀行,其中包括5家中小企業銀行。美國花旗銀行、英國標準渣打銀行等39家銀行在中國臺灣設立了分行,26家外資銀行設立了辦事處。
(2)基層合作金融機構。由中國臺灣合作金庫、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以及漁會信用部組成。中國臺灣合作金庫是基層金融機構的中樞機構,收受基層金融機構的餘裕資金,並調節其資金餘缺。截至2000年底,中國臺灣共有信用合作社48家,農會信用部287家,漁會信用部27家。
(3)郵政儲金匯業局。該局只能經辦儲蓄、匯兌等業務,不能從事貸款、保證、信託等其他一般金融機構的業務。到2000年底,該局共有1500多家分支機構。
(4)信託投資公司。中國臺灣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①各銀行附設的信託部。各銀行視信託部為獨立單位,其資本、營運及會計必須獨立。②獨立的信託投資公司。截至2000年底,中國臺灣共有中聯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等3家,資產總額為新臺幣2137萬億元。
(5)保險公司。截至2000年底,中國臺灣共有32家人壽保險公司,25家財產保險公司。
(6)票券金融公司。票券金融公司業務包括買賣“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本票以及其他短期債務憑證;擔任商業票據的承銷人或經紀人、保證人、背書人及簽證人。到2000年底,中國臺灣共有中興、“中華”等16家票券金融公司。
(7)證券金融公司。證券金融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證券融資、融券等。到2000年底,中國臺灣共有復華、環華、富邦及安泰4家證券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