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Zvi Bodie 投資學 v10

小結

1.在討論投資組合管理原則的時候,區分下列7種類型的投資者是非常有用的。

a.個人投資者和個人信託

b.共同基金

c.養老基金

d.捐贈基金

e.人壽保險公司

f.非人壽保險公司

g.銀行

總的來說,各種投資者有不同的投資目標、限制和投資組合策略。

2.從某種程度上講,大多數機構投資者努力將投資組合的風險和收益率特徵與負債特徵相匹配。

3.資產分配過程包括以下幾步:

a.確定要包含的資產類型

b.定義資本市場預期

c.尋找有效市場前沿

d.確定最優組合

4.貨幣收入固定的人容易遭受通貨膨脹風險,可能會想對這種風險進行套期保值。資產對通貨膨脹風險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與非預期通貨膨脹相關。

5.對於必須在投資收益基礎上納稅的投資者來說,他們只在特定投資收益上支付所得稅的事實使資產分配過程進一步複雜化。市政債券的利率收益可以免稅,高稅率等級的投資者偏向於持有市政債券而不是長期或短期應納稅債券。但是,稅收影響最難解決的部分是,只有在持有期出售某項資產獲得資本利得時才需要納稅。用來避稅的投資策略可能與有效多樣化原則相沖突。

6.個人投資組合管理生命週期法將個人投資者的生命週期分成幾個階段,晚年時對風險更加厭惡。這種方法的合理之處在於晚年時,我們用完了自己的人力資本,幾乎沒有時間通過增加勞動供給償還可能的投資組合損失。

7.人們早年購買壽險和殘疾險對衝與人力資本(他們未來的賺錢能力)損失有關的風險。

8.除了投資免稅債券,還有三種方法使投資收益免交聯邦所得稅。第一是通過投資收益形式為價值溢價的資產,比如普通股票或不動產。只要資本利得稅是在資產出售時繳納的,稅收就可以無限推延。

第二種避稅方法是通過投資於稅收延遲退休計劃,比如IRA。一般投資規則是持有計劃中稅收優勢最小的資產,以及計劃外最有稅收優勢的資產。

第三種方法是投資於人壽保險行業提供的有稅收優勢的產品——稅收遞延年金和可變或通用人壽保險。他們將共同基金投資的靈活性和稅收延遲的稅收優勢聯繫到一起。

9.養老基金分為固定繳納計劃和固定給付計劃。固定繳納計劃實際上是僱主為僱員在信託中持有的養老基金。這種計劃的僱員承受其資產的所有風險,通常可以選擇資產分配。僱員退休後,在固定給付計劃中享有固定收益年金的要求權。年金水平由一個公式決定,該公式考慮了服務年限以及僱員的工資或薪資歷史。

10.如果公司養老金政策的唯一目標是股份持有者財富最大化,那麼很難理解一個資產雄厚的養老金發行者投資股權的行為。100%債券投資決策可以使資助養老金計劃的稅收優勢最大化,又可以確保固定收益的成本最小化。

11.如果發行者把養老金負債看作通貨膨脹指數,那麼使提供收益保障的成本最小化的適當方法是,對與通貨膨脹高度相關的證券的收益進行套期保值。普通股票不是合適的套期保值方法,因為它們與通貨膨脹關聯性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