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Zvi Bodie 投資學 v10
28.4 資產分配
經過對投資者的目標和限制的考慮得到一系列投資決策。表28-3的決策欄列示了幾種投資組合管理決策的制定方法,包括資產分配、多樣化、風險和稅收定位、收入生成。到目前為止,決策決定最重要的部分是資產分配,也就是說,決定投資組合在主要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
資產分配過程包含以下幾步。
(1)明確投資組合包含的資產種類。主要的資產種類包括:
1)貨幣市場工具(通常稱為現金)。
2)固定收益證券(通常稱為債券)。
3)股票。
4)固定資產。
5)貴重金屬。
6)其他。
機構投資者一般投資於前4種資產,但是個人投資者可能會投資貴重金屬和其他更稀奇的投資品。
(2)明確資本市場預期。這一步包括使用歷史數據和經濟分析決定持有一段時間之後所需總結的資產的期望收益率。
(3)獲取有效投資組合邊界,即尋找每一給定的風險水平下期望收益率最大的投資組合。
(4)獲取最優資產組合,即選擇有效資產組合,在達到風險和收益率目標的同時滿足投資者的限制要求。
華爾街實戰28-3 希望降低風險?增加風險即可
像當今的許多投資者一樣,你可能希望投資組合“風險較低”。
方法是增加風險,或至少增加風險的類型。這個奇怪的方法(為減少風險增加更多風險)使風險成為投資中最難理解的因素。
許多投資者很難接受風險的第一法則:沒有“無風險投資”。
避開一項風險意味著遭遇另一項風險;通常最安全的投資回報最低,潛在受益最大的投資可能帶來最大的損失。
基金投資的主要風險包括以下幾種。
市場風險:這是最大也最主要的風險,市場低迷時可能會吞噬你的資金。
購買力風險:有時稱為“通貨膨脹風險”,這是“規避風險的風險”,這位於市場風險譜的另一端。簡而言之,是投資者過於保守導致投資增長過慢,低於通貨膨脹率的可能性。
利率風險:這是在利率下降環境中的一個主要因素,當債券和銀行大額可轉讓存單到期,投資者需要重新投資時,就會面臨潛在收益下降的風險。
通過投資高收益的長期證券來提高收益,如果利率再變動一次,可能使自己陷入通貨膨脹的困境中。
擇時風險:這是另一項非常個性化的風險,與個人投資期限有關。簡單地說,接下來的20年,股票基金賺錢的機會很大,但是未來18個月的前景暗淡。
如果在某一時間你需要資金,這個風險一定會影響到你的資產分配。
流動性風險:當前的緊張氣氛增加了另一項風險出現的可能,它影響從垃圾股到外國股等一切投資。如果世界性事件要改變信用市場的資金流或在一段時間關閉某些外國證券交易市場。投資者在這些領域持有的資產就會遭受很大的損失。
政治風險:是指政府政策會影響投資的價值。在當前的環境下,不管投資於股票市場還是債券市場,該風險可能是所有投資資產的一個影響因素。
社會風險:也稱為“世界性事件風險”。當第一次炭疽病恐慌使市場暫時萎縮時,這種風險的影響尤為明顯。儘管幾乎所有類型的投資都要考慮這項風險,但是一些行業特別敏感(例如航空業)。
除了這些風險,有些投資面臨貨幣風險、信用風險等。在建立投資組合時,每種類型的風險都值得考慮。
最終,確定你的投資組合處理了所有類型的風險之後,你偏好的資產比重可能更大,而不穩定的資產比重可以減少,你就可以確定沒有一項風險能夠給你毀滅性的打擊。
這就是“風險較低”的投資組合,但是這個組合可能難以達到。
資料來源:Abridged from Charles A.Jaffee’s article of the same title,Boston Sunday Globe,October 21,2001.BOSTON SUNDAY GLOBE(“GLOBE STAFF”/“CONTRIBUTING REPORTER”PRODUCED CORY ONLY)by CHARLES A.JAFFEE.Copyright 2001 by GLOBE NEWSPAPER CO(MA).Reproduced with permission of GLOBE NEWSPAPER CO(MA)in the format Textbook via Copyright Clearance Center.
稅收和資產分配
在此之前,我們在討論資產分配時都會避開所得稅問題。當然,如果你是免稅投資者(像養老基金),或者如果你所有的投資組合都是避稅賬戶[例如個人退休賬戶(IRA)],那麼稅收與你的投資組合決策沒有關係。
但是,在美國現行法律之下,至少部分投資收益要按照最高稅率繳納所得稅。你可能只對投資組合持有期間的稅後收益感興趣。乍看,如果知道稅前收益,得到股票、債券以及現金的稅後持有期間收益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是,這裡有幾個複雜的因素。
第一,你要在免稅和應稅債券中做出選擇。我們在第2章中討論過這個問題,並且得出結論:如果你的個人所得稅率使得應納稅債券的稅後利率小於“市政債券”的利率,那麼你就選擇投資於免稅債券。
第二個複雜因素不那麼容易處理。這個問題源於部分投資者持有期收益是以資本利得和損失的形式展現出來的。在現有稅收制度下,只有通過出售在持有期內的資產並實現資本利得才需要繳納所得稅。這同時適用於債券和股票,而且這使得稅後持有期收益成為證券在持有期終了時是否出售的函數。不管證券在持有期末是否真正出售,有經驗的投資者會制定銷售證券的時間使其稅收負擔最小化。這通常要求投資者在納稅年度末賣掉損失的證券,繼續持有盈利的證券。
此外,因為股票的現金股息完全徵稅,溢價股票可以延遲出售,可以緩交資本利得稅。股票的稅後持有期收益取決於發行股票的公司的股息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