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 Harold Kerzner 項目管理 v12
7.2 衝突類型
為每一個項目制定一份有關衝突類型的表格是可行的辦法,因為每個項目的規模、範圍和複雜性是不同的。
最常見的衝突類型包括:
• 人力資源。 • 優先權。
• 設備。 • 管理程序。
• 基本建設費用。 • 進度計劃。
• 成本。 • 責任。
• 技術見解和機會成本。 • 個性。
其中的每類衝突的劇烈程度,在整個項目生命週期中是有變化的。然而,項目經理認為,最常見的衝突是進度拖後,而最具有潛在危害性的衝突是個性衝突。其相對的劇烈程度可以看作以下因素的一種函數關係:
• 逼近項目約束條件。
• 只有2個約束條件,而不是3個(只有時間和性能約束,沒有成本約束)。
• 項目生命週期本身。
• 產生衝突的當事人。
有時候,衝突是“有意義的”,並且會帶來有益的結果。只要不突破項目約束,並且還能帶來有益的結果,就可以允許這些有益的衝突繼續存在。例如,兩位技術專家都爭辯說自己對問題有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而且都極力尋求更多的數據來證明自己的假設。
任何人、任何事都會導致衝突。一些人認為人際衝突是最難解決的。
理想狀況下,項目經理應該向足夠高層的上級彙報工作進展情況,以便及時獲得幫助,從而使衝突得以解決。遺憾的是,這事做起來比說要難很多。因此,項目經理應當為衝突的解決做出規劃。就像下面這樣:
• 項目經理也許應當允許一項不那麼激烈的衝突存在,如果他知道在項目的後續環節上可能會產生更為激烈的衝突的話。
• Jones建築公司最近從一家地產公司手上獲得了一項價值1.2億美元的項目。此項目包括3個單體建築項目,這3個項目的啟動時間相同。其中兩個項目的工期是24個月,第三個項目的工期是 36個月。每個項目都各有一位項目經理。當項目之間發生資源衝突的時候,就需要把買主找來。
• Richard是一位部門經理,他必須向4個項目提供資源。雖然每個項目的優先級已經確定了,但項目經理們還是會不斷地爭吵說部門資源沒有被有效地分配。現在,Richard每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讓 4位項目經理都來參加,並讓他們來決定究竟該如何對資源進行分配。
許多管理人員認為解決衝突最好的辦法就是確立優先級。只要優先級不經常變來變去,這種方法就能奏效。
對於項目優先級的設定,通常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包括:
• 開發中的技術風險。
• 公司在財務和競爭方面將會遇到的風險。
• 交付日期的臨近及重要程度。
• 延期交付的違約金。
• 預期的存款、利潤增長和投資回報。
• 客戶的影響,可能與項目規模有關。
• 對其他項目的影響。
• 對分支機構的影響。
最高一級的管理人員對優先級的設定負有最終的責任。但即便設定了優先級,衝突也會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