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貨幣金融學 v2 蔣先玲
第二節 銀行監管的理論依據
以上分析是圍繞銀行業風險和金融市場失靈來說明銀行監管的必要性的,但是在理論上存在著多種解釋銀行監管的觀點,從而形成了銀行監管理論。銀行監管理論,是在政府管制理論的基礎上,結合對銀行業特殊性的分析發展和完善起來的。目前,銀行監管的理論依據主要有社會利益論、金融風險論、投資者利益保護論以及管制供求論與公共選擇論。它們的論證各有自己的側重點,但相互之間也有一定的交叉。
一、社會利益論
社會利益論假定政府擁有完全信息,政府是為社會整體福利服務的以及政府具有完全信用。在這三個假設基礎上,該理論認為只有通過政府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才能夠克服市場失靈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並改善金融機構的治理水平,從而提高金融運行的效率以及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其理由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社會公眾利益的高度分散化和市場的失靈
社會利益論認為,金融監管的基本出發點是要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一方面,社會公眾利益存在高度分散化缺陷。這是因為,存款者數量眾多且分散,在監督銀行的活動中免費“搭便車”現象十分嚴重。而且,相對於銀行而言,存款者力量弱小,在法律訴訟存在固定成本的情況下,單個存款者很難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另一方面,市場是有缺陷的,表現為市場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交易成本以及不完全競爭等問題,私人不可能去監管那些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因此,代表公眾利益的政府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介入金融經濟生活,通過管制來糾正或消除市場缺陷,以達到提高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的目的。
2.單個金融機構的行為往往存在著一定的負外部性
歷史經驗表明,單個金融機構的行為往往存在著一定的負外部性。例如,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家銀行可以通過資產負債的擴大、資產對資本比例的擴大來增加其盈利能力,這當然會使風險增大。但由於全部的風險成本並不會完全由該銀行來承擔,而是由整個金融體系乃至整個社會經濟體系來承擔,這就會使該銀行具有足夠的動力通過增加風險來提高其盈利水平。如果不對其實施監管和必要的限制,社會公眾的利益就很有可能受到損害。
社會利益論的基本思想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鼓勵政府參與銀行的經營和管理,實現對金融的直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強化政府金融監管的權力,發揮政府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可以彌補市場不完全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當然,管制也會帶來額外的成本,可能會對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生產不利影響。但該理論認為,只要監管適度,就可以在增進社會公眾整體利益的同時,將管制的成本降到最低水平。
二、金融風險論
該理論主要從關注金融風險的角度,論述了對金融業實施監管的必要性。該理論的觀點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銀行業是一個特殊的高風險行業
銀行業的資本只佔很小的比例,大量的資產業務都要靠負債來支撐,這種高負債率的特點,決定了銀行業是一個特殊的高風險行業。如前所述,在銀行經營過程中,利率、匯率、負債結構、借款人償債能力等因素的變化,使得銀行業時刻面臨著種種風險,成為風險集聚的中心。而且,銀行機構為獲取更高收益而盲目擴張資產的衝動,加劇了銀行業的高風險和內在不穩定性。當社會公眾對其失去信任而擠提存款時,銀行就會發生支付危機甚至破產。
2.銀行業具有發生支付危機的連鎖效應
如前所述,銀行業作為整個國民經濟的中心樞紐,任一環節出問題,都會引起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後果。不僅單個金融機構陷入某種危機,還極易給整個金融體系造成連鎖反應,進而引發普遍的金融危機。進一步地,由於現代信用制度的發達,一國的金融危機還會影響到其他國家,並可能引發區域性甚至世界性金融動盪,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存在於金融體系內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例如,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演變成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就是例證。
因此,金融風險的這些內在特性,決定了必須有一個權威機構對銀行業實施適當的監管,以確保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
三、投資者利益保護論
投資者利益保護論主要是基於銀行合約的參與者——存款者的微觀視角,著眼於保護一般存款者及金融商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角度,來論述銀行監管的必要性的。該理論的觀點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銀行與存款者之間存在著複雜的委託-代理關係
該理論認為,銀行作為金融商品的提供者,與金融商品的消費者即存款者之間實際上存在著委託-代理關係:存款者是委託人,銀行是代理人。存款者把錢存入銀行,希望銀行能按自己的利益選擇行為。但是,由於商業銀行經營業務的特殊性,委託-代理關係更為複雜,即商業銀行往往能以很少的自有資本吸收大量的存款,債權融資在商業銀行的資金中佔有相當高的比重。這意味著商業銀行在其公司治理結構中自然要面對眾多的債權人,這有別於一般的企業。因此,為避免銀行經營者在使用存款者資金時損害眾多中小債權人(委託人)的利益,政府需要對銀行進行監督。
2.銀行與存款者之間信息不對稱
現實中,銀行與存款者及各種金融商品消費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用不對稱。例如,銀行經營者對自己銀行經營風險的瞭解會比存款者更全面、更透徹,存款人無法知道銀行的經營狀況,也無法監管資金的用途。特別是廣大中小存款者,他們無法得到關於銀行安全性、合理性的信息。因此,銀行就有可能利用這一信息優勢為自己牟取利益,而將風險或損失轉嫁給存款者。
因此,該理論認為有必要對信息優勢方(主要是銀行金融機構)的行為加以規範和約束,以此為投資者創造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保護投資者利益,從而促進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
四、管制供求論和公共選擇論
1.管制供求論
管制供求論將銀行監管本身看成是存在供給和需求的特殊商品,是經濟學供求分析法在銀行監管理論中的運用。
銀行監管需求,是指從監管中獲利的行為主體。比如,現有的銀行機構可能希望通過銀行監管來限制潛在的競爭者,從而提高自己的壟斷利益;銀行服務的消費者希望通過監管促使銀行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收費來為自己獲得利益。
銀行監管供給,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願意提供監管服務的監管機構。比如,監管者為了得到對自身政績的肯定而願意提供監管服務,有些監管人員為了得到某種額外好處也願意加強銀行監管等。
因此,管制供求論認為,是否提供管制以及管制的性質、範圍和程度最終取決於管制供求雙方力量的對比。根據管制供求論,監管者具有通過過度監管來規避監管不力的動機。
2.公共選擇論
公共選擇論與管制供求論有很多相似之處:同樣運用供求分析法來研究各利益集團在監管制度提供過程中的相互作用。二者的不同之處在於,該理論強調“管制尋租”的思想,即監管者和被監管者都尋求管制以牟取私利。監管者將管制當作一種“租”,主動地向被監管者提供以獲益,被監管者則利用管制來維護自身的既得利益。
總的來說,銀行監管理論是現代經濟學的前沿理論之一。經濟學家對監管問題的研究日益重視,但到今天也沒有形成統一、完整的理論體系。隨著人們對監管問題的重視,相信會有更多的研究成果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