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貨幣金融學 v2 蔣先玲

第一節 商業銀行概述

一、銀行業的起源和發展

無論從歷史上還是邏輯上,銀行業都是現代金融機構體系的源頭。因此,瞭解銀行業的產生與發展,有助於瞭解整個金融機構體系的產生和發展。

如第二章提到,通常在提到“銀行”時,若前面不加修飾語,指的就是“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是一國最重要的金融機構組成部分。

銀行一詞,源於意大利語“banca”,其原意是長凳、椅子,是最早的貨幣兌換商的營業用具。在英語中,“banca”轉化為“bank”,意為存錢的櫃子。在我國,之所以將“bank”翻譯為“銀行”,這與我國經濟發展的歷史有關。在我國歷史上,白銀一直是主要的貨幣材料之一。“銀”往往代表的就是貨幣,而“行”則是對大商業機構的稱謂,所以把辦理與銀錢有關的大金融機構稱為“銀行”。

銀行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的產生大體上分為三個階段。

(一)貨幣經營業

銀行業的前身是貨幣經營業,銀行業是從貨幣經營業中發展起來的。貨幣經營業是指專門經營貨幣兌換、保管與匯兌業務的組織,是銀行早期的萌芽。其主要業務有:①鑄幣及貨幣金屬的鑑定和兌換。貨幣經營商對不同鑄幣的形狀、重量、成色進行鑑定。②貨幣保管。貨幣持有者出於安全、便利等原因,常常需要將貨幣委託給貨幣經營業者保管。這種保管與現代的存款最根本的不同在於,貨幣所有者不僅不會有利息所得,反而需向保管者支付保管費。③匯兌。往來於各地的商人或其他人士,為了避免自身攜帶大量金屬貨幣的風險和麻煩,可以在甲地將金屬貨幣交付給貨幣經營業主(銀錢業主),取得其匯兌文書,並持匯兌文書在乙地取款,或直接委託銀錢業主將貨幣資金交付給乙地的商人。

(二)早期銀行業

從世界歷史來看,銀行的起源應該追溯到13世紀後期的意大利,這與當時意大利所處的地理位置和經濟優勢是密不可分的。作為世界貿易中心,意大利自然成為各國商人的雲集地。為了便利商品交換,需要把各地的貨幣兌換成當地貨幣,於是貨幣經營商就出現了,專門從事貨幣兌換業務。隨著保管業的發展,貨幣經營商憑藉保管經驗逐漸判斷出其手中保管的貨幣資金的運動規律之後,就進行了一次大膽的嘗試。即只保留一部分存款以備客戶提款之需,其他存款則以貸款方式運用出去以賺取利息,這就是最早的銀行貸款業務。同時,商人們找到賣主後,從原來自己到貨幣經營商處取回貨幣再支付給賣主,到僅僅將保管憑條交給賣主,由賣主自己持保管憑條到貨幣經營商處領取款項,這就是銀行支票業務的雛形。至此,貨幣經營商就演變成了近代意義上的銀行。成立於1587年的威尼斯銀行,是世界歷史上比較具有近代意義的銀行。

(三)現代銀行業

早期的銀行規模一般比較小,抵禦風險的能力比較低。因此,雖然它們接受客戶的存款併為其辦理轉賬結算,但貸款對象主要是政府,貸給商人的資金很少,而且利率很高,遠遠不能滿足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需要。1694年,在政府的扶持下,英國成立了第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英格蘭銀行,它的成立標誌著現代銀行業的誕生和現代商業銀行制度的確立。英格蘭銀行的貼現率大大低於早期銀行業的貸款利率,嚴重動搖了高利貸在金融領域的壟斷地位。到18世紀末19世紀初,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建立了規模巨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些銀行資金雄厚、業務全面,有很強的規模經濟效益,因而可以收取較低的利率,極大地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與此同時,原有的高利貸機構也在競爭的壓力下,逐漸適應新的經濟條件向現代銀行轉變。銀行業在整個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這一過程中與日俱增,成為最重要的經濟部門之一。

在我國,明朝中葉就形成了具有銀行性質的錢莊,到清代又出現了票號。中國人創辦的第一家銀行是1897年成立的中國通商銀行。它也是我國第一家發行紙幣的銀行,總行設於上海黃浦路,同年先後在北京、天津、漢口、廣州等地開辦分行,1921年以後還在南京、寧波、漢口成立了三家分行。這是中國傳統金融業邁向現代的標誌。

二、商業銀行的組織制度

一個國家商業銀行的組織形態受該國的社會經濟環境和經濟發展程度的影響。從歷史上看,商業銀行的組織制度主要有五種。

(一)單一銀行制

1.單一銀行制的內涵

單一銀行制,又稱單元銀行制,是指由於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商業銀行設立分支機構,銀行業務完全由各個相互獨立的商業銀行本部經營而不設立分支機構的銀行組織制度,目前只有美國還部分地存在這種模式。根據1927年的《麥克法登法案》,美國曾長時期實行單一銀行制度,禁止銀行跨州經營和分設機構,甚至在州內也不準設分支機構。這種制度安排與美國的政治制度直接相關。美國是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其銀行成立實行雙軌註冊制:設立銀行既可向聯邦政府註冊,成為國民銀行,也可向州政府註冊,成為州銀行 [1] 。各州又有很大的立法權。為了避免銀行跨州經營和分設機構可能導致的資金流失和對本州銀行形成的競爭壓力,各州對跨州經營均給予立法禁止和限制。而聯邦政府也認為這一舉措對避免銀行業壟斷勢力的出現大有好處。

2.單一銀行制的優缺點

這種單一銀行制的優點是:①可以防止銀行壟斷,有利於自由競爭。②有利於銀行與地方政府和工商企業協調關係,集中全力為本地區經濟服務。③銀行具有獨立性和自主性,其業務經營的靈活性也較大。④銀行管理層次少,有利於管理層旨意的快速傳導,便於管理目標的實現。

單一銀行制的缺點也是十分明顯的:①不利於銀行業的發展。在電子網絡技術應用日益普及的條件下,單一銀行制使用高新技術的應用成本較高,從而不利於銀行採用最新的管理手段和工具,使銀行業務發展和金融創新受到限制。②銀行業務過度集中於某一地區或某一行業,容易受到該地區經濟的束縛,經營風險增加,同時由於銀行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弱,難以有效抵抗大的經濟金融波動風險。③單一銀行制本身與經濟的橫向開放性發展矛盾,使銀行業無法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削弱了商業銀行的競爭力。

因此,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後就逐漸開始放鬆對銀行分設機構的限制。美國國會於1994年通過了《瑞格-尼爾跨州銀行與分支機構有效性法案》,消除了本國和外國銀行跨州開設分行的壁壘,開展全方位的跨州銀行業務。這是20世紀90年代美國銀行業改革的重要成果,標誌著美國銀行制度已從法律上終結了單一銀行制。但是由於歷史原因,美國銀行的分支機構仍然有限,銀行數目眾多仍是美國銀行業的一大特點。

(二)總分行制

1.總分行制的內涵

總分行制,又稱分支行制,是指在大城市設立總行,並在該市及國內外各地根據需要設立分支機構的銀行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分支行的業務和內部事務統一遵照總行的規章和指示辦理。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商業銀行都採取這種銀行組織制度。

2.總分行制的優缺點

總分行制的優點是十分明顯的:①實現規模效應。遍佈各地的分支機構,便於銀行吸收存款,擴大經營規模,實現規模經營,提高銀行競爭力。②實現分散經營的好處。由於有大量的分支機構,便於資產在地區和行業上分散,從而有利於分散風險,提高銀行的安全性。③提高銀行管理效應。一方面,其業務經營受地方政府幹預小,可以避免過多的行政干預,便於銀行使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工具,加快資金週轉速度;另一方面,銀行數少,便於中央銀行宏觀管理。

當然,總分行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①容易形成壟斷,不利於銀行競爭,在一定程度上阻礙整個銀行業的發展。②增加了銀行內部的控制難度。因為總分行制銀行規模龐大、內部層次多、機構龐雜,上級行(或總行)對下級行的情況不可能總是及時掌握並做出處理,在執行重要決策時往往會出現一定偏差。

但總的看來,總分行制更能適應現代化經濟發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國政府和銀行界的青睞,成為當代商業銀行的主要組織形式。

(三)銀行控股公司制

1.銀行控股公司制的內涵

控股公司制或持股公司制,又稱集團銀行制,是指由某一銀行集團成立股權公司,再由該公司控制或收購兩家以上的若干銀行而建立的一種銀行制度。例如,花旗集團就是銀行持股公司,它控制著300多家銀行。

銀行控股公司是金融控股公司的一種,其內部可以實行單一銀行制,也可以實行總分行制,成為規避限制開設分行法規的一種策略。因此,銀行控股公司在美國最為流行,並且有著為數眾多僅控制一家銀行股權的控股公司。1999年美國頒佈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在法律上確立了銀行控股公司制度的地位。目前,美國的銀行控股公司可以直接或間接經辦諸如各種放款、投資、信託、租賃、保險、諮詢和信息服務等多種金融業務,並可獲准在其他行業中設立與銀行業務有密切關聯的子公司,如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等。

2.銀行控股公司制的優缺點

銀行控股公司制的優點主要是:①能有效地擴大資本總量,增強銀行實力,提高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和競爭能力。②銀行控股公司可以同時控制大量的非銀行企業,這就為它所控制的銀行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來源和客戶關係。

當然,銀行控股公司制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即容易形成銀行業的集中和壟斷,不利於銀行業競爭,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銀行經營的自主性,不利於銀行的創新活動。

(四)連鎖銀行制

連鎖銀行制,是指兩家以上商業銀行受控於同一個人或同一集團,但又不以股權公司的形式出現的銀行制度。在這種銀行制度下,表面上不存在控股公司,這些銀行保持獨立,掌握各自的業務和經營政策,具有自己的董事會。但事實上由某個人或集團持有這些銀行的股份,並控制這些銀行的經營決策。這種銀行制度往往以大銀行為中心,確定銀行業務模式,形成集團內部聯合,統一指揮,投資大型行業,以獲取高額利潤。

但由於其事實上受某個人或某集團的控制,又不易獲取銀行所需的大量資本,不利於銀行自主發展。許多連鎖制銀行紛紛轉化為總分行制銀行,或組成控股公司。因此,現代連鎖制銀行主要存在於國際銀行業務中。

(五)代理銀行制

代理銀行制,也有往來銀行制之稱,是指銀行間簽有代理協議,委託對方銀行代辦指定業務的銀行制度,雙方互為代理行。在國際上,代理關係非常普遍。至於在一國國內,代理制度最為發達的階段是美國實行單一銀行制度的時期。它一方面可以彌補分支機構的缺陷,另一方面優勢不同的銀行相互代理,還可以起到優勢互補的作用。例如,大銀行與小銀行之間簽訂代理協議後,大銀行可以為小銀行辦理諸如匯票承兌、同業拆借等小銀行不能直接經營或直接辦理效果不好的業務活動,並可以為小銀行提供諸如業務培訓、客戶拓展等服務;而小銀行則可利用自身資金來源相對穩定的優勢彌補大銀行資金相對的不足,也可提供支票付款的服務。20世紀末,代理銀行制又在巴西流行起來。為滿足其缺乏銀行分支機構的弊端,巴西自1999年開始逐步放鬆並支持代理銀行制度的發展。例如,巴西曆史最悠久的布拉德斯科銀行(Banco do Estado de Sao Paulo S.A.)通過與郵政部門合作建立了龐大的代理銀行體制,從而使銀行深入到農村,使偏遠地區的人們享受到金融服務。

三、商業銀行的性質與職能

(一)商業銀行的性質

商業銀行是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以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中介機構。商業銀行不同於其他經濟主體的性質表現在以下三點。

1.商業銀行是一種企業

商業銀行與一般工商企業一樣,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它也具有從事業務經營所需要的自有資本,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它與其他企業一樣,以利潤為經營目標。

2.商業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

商業銀行又是不同於一般工商企業的特殊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在:一是經營對象的特殊性。工商企業經營的是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而商業銀行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對象,經營的是貨幣和貨幣資本。其經營內容包括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運動有關的或者與之相聯繫的金融服務。從社會再生產過程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是工商企業經營的條件。因此,同一般工商企業的區別使商業銀行成為一種特殊的企業——金融企業。二是企業責任的特殊性。由於商業銀行對整個社會經濟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一般工商企業,因此商業銀行除了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外,還承擔著部分社會責任,配合中央銀行調節經濟。

3.商業銀行是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又不同於專業銀行。商業銀行的業務更綜合、功能更全面,經營一切金融“零售業務”(門市服務)和“批發業務”(大額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務;而專業銀行只集中經營指定範圍內的業務和提供專門服務。因此,商業銀行又有“金融百貨公司”和“萬能銀行”之稱。

(二)商業銀行的職能

商業銀行的職能是由其性質所決定的。商業銀行具有以下五個基本職能。

1.信用中介職能

信用中介職能體現為銀行為客戶辦理存款、貸款業務,這就是銀行信用活動。所謂銀行信用(banker’s credit),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以貨幣形式,通過存款、貸款等業務活動提供的信用。銀行信用是現代信用經濟中的重要形式,銀行信用的產生標誌著一國信用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信用中介職能是商業銀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經營活動特徵的職能。這一職能的實質,是通過銀行的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閒散貨幣集中到銀行裡來,再通過資產業務,把它投向經濟各部門;商業銀行是作為貨幣資本貸出者與借入者的中介人,來實現資本的融通,並從吸收資金的成本與發放貸款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的差額中獲取利益收入,形成銀行利潤。

2.支付中介職能

商業銀行除了作為信用中介,融通貨幣資本以外,還執行著貨幣經營業的職能,即商業銀行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的出納中心和支付中心。通過存款在賬戶上的轉移代理客戶支付,在存款的基礎上,為客戶兌付賬款等,商業銀行成為工商企業、團體和個人的貨幣保管者、出納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業銀行為中心,形成經濟過程中無始無終的支付鏈條和債權債務關係。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兩者相互促進,構成了銀行借貸資本的整體運動。

3.信用創造職能

商業銀行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基礎上,產生了信用創造職能。商業銀行是能夠吸收各種存款的銀行,並用其所吸收的各種存款發放貸款;在支票流通和轉賬結算的基礎上,貸款又轉化為存款;在這種存款不提取現金或不完全提現的基礎上,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系,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詳細參見第十章貨幣供求相關內容)。

長期以來,商業銀行是各種金融機構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開設支票存款賬戶的機構,在此基礎上產生了轉賬和支票流通,具有了信用創造職能。

4.金融服務職能

金融服務職能是商業銀行業務綜合化和全能化的具體體現。商業銀行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不斷創新業務,利用自身優勢為客戶提供多種金融服務,主要包括各種代理、信息諮詢、融資服務、財務管理、信託等不影響資產負債表的業務,一般稱之為“表外業務”。

金融服務職能大大拓展了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增加了利潤增長點,而且豐富了人們的生活。金融服務已成為當代商業銀行的重要職能,尤其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迅速崛起和銀行向綜合化、全能化趨勢發展,銀行的金融服務職能越來越強化。

5.調節經濟職能

商業銀行作為特殊的企業,還負擔著調節經濟的職能。它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其信用中介活動,調劑社會各部門的資金短缺,同時在央行貨幣政策和其他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引下,實現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等方面的調整。此外,商業銀行通過其在國際市場上的融資活動,還可以調節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

商業銀行因其廣泛的職能,對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影響十分顯著,在整個金融體系乃至國民經濟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

[1] 凡是國民銀行都必須加入聯邦儲備銀行體系成為聯邦儲備銀行的會員銀行,州銀行是否要成為聯邦儲備銀行的會員銀行可自己選擇。一般地,國民銀行是規模較大、資金比較雄厚的商業銀行,州銀行的規模大多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