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貨幣金融學 v2 蔣先玲
第二節 金融遠期市場
一、金融遠期合約的內涵
(一)什麼是遠期合約
遠期合約 (forward contracts) ,是遠期合約交易的簡稱,是一種相對簡單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交易雙方達成的在未來某一日期(遠期)按照約定價格進行某種資產交易的協議。
在遠期合約中,雙方約定交易的資產稱為標的資產,約定的價格稱為協議價格。同意以約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資產的一方,稱為空頭 (short position) 或空方;同意以約定價格買入標的資產的一方,稱為多頭 (long position) 或多方。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幫助投資者避險是基於這樣的原則:通過持有額外的空頭來抵消多頭,或通過持有額外的多頭來抵消空頭。例如,如果某投資者買入一種證券,即持有多頭,就可以簽約在未來某日出售該證券(持有空頭),從而實現避險的目的。相反,如果某投資者賣出一種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日交割,即持有空頭,就可以簽約在未來某日購入該證券(持有多頭),從而實現避險的目的。這一避險原理適合所有的金融衍生交易。
(二)遠期合約的特點
遠期合約作為最簡單的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以下特徵。
(1)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遠期合約是通過現代化通信方式在場外(櫃檯市場交易)進行的,由銀行給出雙向標價,直接在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因此,遠期合約交易雙方互相認識,而且每一筆交易都是雙方直接見面,交易意味著接受參加者的信用風險。
(2)遠期合約是非標準化合約。遠期合約的規模和內容按交易者的需要而制定,是非標準化合約,不像後面論述的期貨、期權那樣是標準化合約。因此,遠期合約的金額和到期日都是靈活的,有時只對合約金額的最小額度做出規定,到期日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而定。
(3)遠期合約交易不需要保證金。信用風險主要通過變化雙方的遠期價格差異來承擔。
(4)遠期合約以實物交割為主。遠期合約是實物交易,表示買方和賣方達成協議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質量和數量的特定貨幣或特定商品,不像期貨、期權那樣只需在交割日前以反向交易的方式來結束。90%以上的遠期合約最終要進行實物交割,因此其投機程度大大減少,“以小博大”的可能性被降至最低。
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交易等。遠期外匯交易參見國際金融教材,此處重點介紹遠期利率協議。
二、遠期利率協議
(一)什麼是遠期利率協議
遠期利率協議 (forward rate agreements,FRA) ,是關於利率交易的遠期合約,是指協議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根據名義本金進行協議利率與參照利率(市場利率)差額支付的遠期合約。協議利率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固定利率,是對名義本金額的計息基礎。
遠期利率協議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第一,遠期利率協議是一種資產負債表表外的工具,不涉及實質性的本金交收。在一份FRA中,買方名義上答應去借款,賣方名義上答應有特定數額的本金要貸放。因此,遠期利率協議的本金稱為“名義本金”。
第二,遠期利率協議是有約束力的合約,沒有雙方的同意,不可撤銷,也不可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遠期利率協議一般是由銀行提供的場外市場交易產品。
第四,遠期利率協議的最長期限通常不超過兩年,以一年以內的遠期最為常見,也可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進行變通安排。
遠期利率協議的買方支付以合同利率計算的利息,賣方支付以參照利率計算的利息。遠期利率協議適合需要對未來利率變動進行套期保值,持有大額資金的機構客戶。我國銀行的遠期利率協議交易起點金額一般為等值500萬美元,也可以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二)遠期利率協議的內容
在實際交易中,FRA的內容要涉及:協議金額,即借貸的名義本金額;交易日,即遠期利率協議成交的日期;基準日,即決定參照利率的日子(交割日前2天);交割日,即名義貸款或存款開始日,也是利差支付的結算日;基準日,即決定參照利率的日子;到期日,即名義貸款或存款的到期日;協議期限,即結算日至到期日的天數;協議利率,即協議中雙方商定的固定利率;參照利率,即某種市場利率;結算金,即在結算日,根據協議利率和參照利率之間的差額計算出來,由交易一方付給另一方的金額。FRA的時間如圖5-1所示。
圖5-1 遠期利率協議的時間軸
在結算日,FRA的利差支付可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計算FRA期限內的利差。該利差根據當天參照利率(通常是在結算日前兩個營業日使用LIBOR來決定結算日的參照利率)與協議利率之差來計算,其計算方法與貨幣市場計算利息的慣例相同,等於本金額乘以利差再乘以期限(年)。
第二步,按照慣例,FRA差額的支付發生在名義貨款或存款開始日(即利息起算日),而不是到期日,因此利息起算日所交割的差額要按參照利率(市場利率)貼現方式計算。即
按照慣例,美元按一年360天計算,英鎊按一年365天計算。
第三步,計算的結算額有正有負。當結算額>0時,由FRA的賣方向買方支付結算金;當交割額<0時,則由FRA的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金。
FRA的價格是指從利息起算日開始的一定期限的協議利率例如,3個月後的6月期貸款或存款的利率表示為“3×9”。FRA的報價方式和貨幣市場拆出拆入利率的表達方式類似,但FRA報價多了合約指定的協議利率期限,如表5-1所示。
表5-1 FRA市場報價舉例
對錶5-1報價中第三行“6×9,8.03%~8.09%”的市場術語做如下解釋:“6×9”代表期限是6個月對9個月的遠期協議,即從交易日(7月13日)起的6個月末(即次年1月13日)為起息日,而交易日後的9個月末為到期日,協議利率的期限為3個月。它們之間的時間關係如圖5-2所示。
圖5-2 遠期利率協議案例示意圖
“8.03%~8.09%”為報價方報出的FRA買賣價:前者是報價銀行的買價,若與詢價方成交,則意味著報價銀行(買方)在結算日支付8.03%的利率(協議利率)給詢價方(賣方),並從詢價方處收取參照利率。後者是報價銀行的賣價,若與詢價方成交,則意味著報價銀行(賣方)在結算日從詢價方(買方)處收取8.09%的利率(協議利率),並支付參照利率給詢價方。因此,遠期利率協議交易中的買方支付的是以協議利率計算的利息,賣方支付的是以參考利率計算的利息。
(三)遠期利率協議的功能
FRA是防範未來利率變動風險的一種金融工具。用FRA防範未來利率變動的風險,實質上是用FRA市場的盈虧抵補現貨資金市場的風險,其特點是預先鎖定將來的利率。協議利率是買方所支付的固定利率;參照利率是賣方所支付的市場利率,一般為LIBOR。因此,通過此契約,買方可鎖定未來的借款利率,賣方可鎖定未來的投資收益,即買方用以規避利率上漲的風險,而賣方可免除利率下降的風險。另外,由於FRA買賣雙方並不交換名義本金,僅針對利息差額做結算,所以資金佔用量較小。這就給雙方提供了一種管理利率風險,而無須改變其資產負債表結構的有效工具。當然,對於未來有預期的投資者而言,也可以通過買賣FRA來賺取利率變動的收益。買方可享受利率上漲的利潤,賣方可享受利率下跌的好處。
例如,假定A公司預期在未來的3個月內將借款100萬美元,借款期限為6個月。該公司準備以倫敦同業拆借利率獲得資金。現在LIBOR為5%,公司希望籌資成本不高於5.5%。為了控制籌資成本,該公司與B銀行簽署了一份遠期利率協議。而作為交易對手的B銀行,可能是擔心未來利率會下降,希望資金投資收益率在5%以上。在此協議中,A公司充當買方,B銀行充當賣方。
假定遠期利率協議的利率為5.25%,名義本金為100萬美元,協議期限為6個月,自現在起3個月內有效。這在市場上被稱作3×9遠期利率協議。現在,假定3個月後LIBOR為5.6%,則作為賣方的B銀行應向作為買方的A公司進行利差支付。支付金額為:
即3個月後,銀行向A公司支付利差486美元,以補償A公司按市場利率5.6%借款100萬美元而增加的成本損失(由於這個利差損失是在借款之日發生的,而不是在借款到期時,所以必須支付利差的現值)。
3個月後A公司為滿足其生產需要,於是就按此時的市場利率5.6%借入一筆金額為100萬美元,期限為6個月的資金,其借入資金的利息成本為:
但由於A公司承做了上述FRA,可獲得FRA的收入586美元,因此其實際借款成本為:
即為FRA的協議利率成本,也就是說,作為FRA買方的A公司將借款成本鎖定在FRA的協議利率上,從而規避了市場利率上升的風險。
三、遠期合約的利弊
遠期合約的優點在於可以靈活地滿足交易雙方的需求,這意味著,它可以使投資者完全規避其資產或負債的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但是,遠期合約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嚴重製約了其作用的發揮。
第一,交易對手問題,也稱流動性問題,是指實現遠期交易的難易程度問題。遠期合約的非標準化特徵,決定了合約本身的不可交易性,即不能將一份遠期合約在二級市場上轉手買賣。因此,遠期合約的流動性低。遠期交易中很難尋找到交易對手,雖然經紀人能夠匹配,但是要找到交易雙方對交易條件完全一致的對手仍是相當費成本的。
圖5-3 遠期合約的損益圖
第二,違約風險問題。遠期交易中合約雙方損益是完全對稱的。在遠期合約的有效期內,合約的價值隨著相關基礎資產市場價格的波動而變化。若合約到期時以差額結清的話,當市場價格高於協議價格時,應由賣方向買方支付價差;若市場價格低於協議價格,則由買方向賣方支付價差。一方的損失就是另一方的收益,這就是遠期合約交易雙方損益的對稱性特徵,如圖5-3所示。
而且,由於沒有對衝機制,隨著基礎資產市場價格變化幅度的擴大,雙方的損益可能都是鉅額的。因此,當價格變動對某方不利時,某方很可能不願意履行合同;或者遠期合約到期時,一方已經破產而不復存在,遠期合約也就無從履行。由於沒有外部組織對該合約予以擔保,受損一方只能訴諸法律,但這一過程成本很高。因此,由於缺乏流動性和違約風險,金融機構運用遠期合約時受到了很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