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29.4 對於非金融機構的教訓
我們在下面將總結一下這些損失帶給非金融機構的教訓。
29.4.1 理解你的交易目的
企業一定不要去做自己不理解的交易或者使用自己不完全理解的交易策略。這聽起來是十分淺顯的事,但我們會吃驚地發現,仍有如此之多的非金融機構的交易員在遭受了巨大損失之後,才承認自己的無知並且聲稱自己的錯誤是由於投資銀行的誤導。奧蘭治縣的資金主管羅伯特·西特倫就是其中一員,還有哈默史密斯和富勒姆的交易員,雖然他們的交易量巨大,但他們對於利率互換及其他利率衍生產品的知識十分匱乏。
如果一家企業的高管對於下級所提出的交易不理解,那麼這個交易就不應該被批准。一個簡單原則是,如果一個交易的動機是如此複雜以至於管理人員都不能理解,我們基本可以確定該交易對於企業是不適當的。如果採用這一原則,寶潔公司的交易一定會被否決。
一種保證透徹理解某一個金融產品的方法是對該產品進行定價。如果一家企業內部沒有能力去進行產品定價,那麼這家企業就不應該交易這種產品。在實踐中企業常常依賴自己的投資銀行所給出的價格建議,這麼做是很危險的。寶潔公司的教訓就說明了這一點。當寶潔公司想將交易進行平倉時,發現產品的價格是由信孚銀行的特有模型計算得出的,寶潔公司沒有辦法對其進行檢查。
29.4.2 保證對衝者不要成為投機者
生活中有一個不幸的事實,那就是進行對衝相對來講缺乏懸念,而投機行為往往激動人心。當一家公司僱用了一個交易員來管理其外匯、商品以及利率風險時,以下的危險現象可能會產生:在最初時交易員工作勤奮,並贏得了公司高管的信任,這時他會對公司的風險敞口進行評估並採取對衝措施。隨著時間的推移,交易員逐漸確信自己可以把握市場,漸漸地,交易員會變成投機者。在剛剛開始投機時,可能一切順利。但不久產生了交易損失,為了掩蓋損失,交易員會將交易量加倍來進行賭博,進而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最終結果就是導致災難性的損失。
就像我們先前討論的那樣,風險限額一定要由高管來事先確定,對於限額的實施要設置一定的控制環節。企業在進行交易之前要對自己面臨的外匯、利率、商品等風險做一個分析,交易決策是為了保證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可接受範圍內,企業的交易策略與企業的風險敞口脫節是出現問題的明顯前兆。
29.4.3 要警惕將財務部變成盈利中心
在過去的30年有一種將公司的財務部轉換為盈利中心的趨勢。這麼做看來有一定的好處,因為財務部有動力去減小企業融資費用,並且儘可能地以有利可圖的方式管理風險。但問題是,財務部所能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在進行融資或者將額外資金進行投資時,財務主管面臨的市場是一個有效市場。財務部只有在承擔更大風險的前提下才能給企業帶來利潤。公司的對衝項目給財務主管提供了做出精明的決定來提高盈利的機會。但我們應該記住對衝的目的是降低風險,而不是增加預期利潤。在大概50%的情況下,決定採用對衝造成的後果比不採用對衝還要差。將財務部變為盈利中心的危險是使得財務部(主管)有動機成為投機者,因此像奧蘭治縣及寶潔公司的現象也就容易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