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小結
1999年,銀行監管機構提出設定操作風險資本金的意向,作為《巴塞爾協議Ⅱ》的一部分,這種意向促使銀行對於操作風險的評估以及管理進行了認真思考。監管機構定義了7種不同的操作風險類型和8個不同的業務類別,並鼓勵銀行對這56種業務及風險類型組合提供量化管理。
從理論上講,某一特定類型的操作風險損失的處理方式同保險精算中損失的處理方法非常類似。在量化過程中首先需要估計操作風險損失頻率分佈以及損失程度分佈,然後這兩個分佈被結合在一起來產生整體損失分佈。當採用《巴塞爾協議Ⅱ》中的高級計量法(AMA)時,銀行需使用內部數據、外部數據、情景分析以及業務環境和風險控制因素來估計這些分佈。
2016年,巴塞爾委員會宣佈,AMA的表現不如預期,並表示計劃要求銀行採用新的方法——標準計量法(SMA)。作為SMA的一部分,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業務指標,以衡量銀行的規模,這與銀行潛在的操作風險敞口相關。將該指標與銀行過去10年的平均損失經驗相結合,可以確定操作風險監管資本金。
操作風險經理的一部分工作是提高員工對操作風險的認識,從而防止造成損失。他們還應明白產生操作風險損失的原因,並制定關鍵風險指標以跟蹤機構不同部門的操作風險水平。
在對操作風險資本金進行估算後,我們還應該將資本金在不同業務類別中進行合理分配,分配方式要儘量做到在不過分提高管理成本的前提下鼓勵業務部門降低操作風險。
第10章所討論的冪律可以被用於描述操作損失分佈。冪律能夠從實證數據出發並利用極值理論(見第13章)來估算損失分佈的尾部狀態。將幾種損失分佈進行迭加時,尾部最肥的分佈最為突出,這一性質可以簡化整體操作風險VaR的計算過程。
對許多操作風險類別,銀行可以買入保險。然而許多保險合約包括免賠額、共保條款以及保單限額等條款,因此銀行在購買保險以後仍需承擔一定的風險。再有,隨著時間的推移,保險費會根據保險理賠次數以及保險公司對投保機構操作風險管理狀況的評估指標的掌握髮生變化。
銀行對於操作風險(資本金)的度量、管理以及分配過程仍然處在較為初級階段。隨著時間的推移,會積累更多的關於操作風險的數據,更為精確地描述操作風險的方法也會逐漸產生。一個核心問題是,操作風險有兩個重要類型:高頻低額損失以及低頻高額損失。對於前者,我們比較容易量化,但高級計量法(AMA)產生的操作風險VaR往往取決於後者。
監管機構已經較為成功地使銀行意識到操作風險的重要性。從許多角度來看我們都可以這麼講:操作風險管理過程給銀行帶來的好處不只是最後產生的那個操作風險計量數字,而是產生這個數字的過程本身。如果這一過程實施得當,將使銀行管理人員對操作風險更加關注,並對這一風險產生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