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23.1 操作風險的定義

操作風險的定義多種多樣,有人喜歡將操作風險定義為剩餘風險(residual risk),也就是說操作風險是除市場風險及信用風險之外的銀行面對的所有其他風險。為了對操作風險進行估計,我們可以研究一下金融機構的財務報告並在營收中扣除:①信用損失的影響;②由市場風險敞口而帶來的損益。扣除這兩項後的收入波動應歸咎於操作風險。

大多數人認為這種操作風險的定義太寬了。這種定義囊括了諸如進入某一新市場、開發某種新產品以及經濟環境等不同因素。而另外的一種定義是,所謂操作風險,正如它的名字所稱的,是因為業務操作而造成的風險。這種定義包括交易處理、支付等過程中出現錯誤而帶來的風險。但這種定義方式又太狹隘了。這種定義不包含諸如無賴交易員(如傑洛米·科維爾)等重要風險。

操作風險分為內部風險及外部風險。內部風險是公司可以控制的那部分風險,公司可以選擇自己的僱員,可以選擇計算機系統,可以建立自己的風險控制政策,等等。有人將操作風險定義為所有的內部風險。這樣一來,操作風險包含的內容比僅僅是由業務操作而造成的風險要廣泛,還包括諸如無賴交易員及其他僱員詐騙等許多內控措施不力所引發的風險。

監管機構對於操作風險的定義不僅僅只是包括內部風險,它們認為由外部事件引發的風險也應是操作風險的一部分。這些外部事件包括某種自然災害(例如,影響銀行運作的火災及地震等)、政治及監管風險(例如,一家公司在某個國家被勒令停業)、保安體系被侵犯等。以上列舉的不同操作風險均被包含在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2001年給出的操作風險的定義中:

因內部措施、人員或系統不足或失效,以及外部事件引發損失的風險。

這種定義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聲譽風險以及業務策略所造成的風險。

有些操作風險可能會造成銀行運營費用的增加或者銀行利潤的降低,還有一些操作風險與信用及市場風險有互動關係。例如,如果某個貸款文件中有錯誤,損失往往只發生在對手違約的時候;當某個交易員超出了自己的交易額度並且錯誤地報告了自己的頭寸時,此時只有在市場變動對交易員不利時才會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