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16.1 《巴塞爾協議Ⅱ.5》

在信用危機中,市場參與者認識到巴塞爾協議框架下的市場風險資本金計算方法要進行調整。如上所述,這些調整在最後被歸結成《巴塞爾協議Ⅱ.5》。實施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1]這些調整包括:

(1)壓力VaR的計算;

(2)加入了增量風險計提;

(3)對信用相關性產品設立的綜合風險計量。

這些措施極大地增加了大型銀行需要持有的市場風險資本金的數量。

16.1.1 壓力VaR

1996年提出的對《巴塞爾協議Ⅰ》的修正案首先引進了針對市場風險的資本金,其計算是基於10天展望期、99%置信度的VaR。大部分銀行採用基於歷史模擬的計算方法。我們已在第13章中對這一方法進行了闡述。在銀行採用1996年引入的規則前,歷史模擬法的假設是市場變量在某個交易日接下來一天的百分比變化可從該變量在過去的1~4年中,日百分比變化的歷史數據中隨機抽樣產生。2003~2006年市場變化的波動率較低,因此利用這一區間的數據所得出的市場在險價值從監管資本金的角度來看也偏低。另外,在危機開始後的一段時間內,VaR仍然持續偏低,因為此時用來計算VaR的大部分歷史數據仍然來自波動率較低的時期。

以上觀察到的現象促使巴塞爾委員會引入了壓力VaR的概念。如在第13.1.3節中介紹的,壓力VaR是基於市場在受壓的條件下的250天(即12個月),而不是僅由過去1~4年的變動數據求得的。當採用歷史模擬法計算壓力VaR時,市場變量在下一個交易日中的百分比變化量是從市場受壓條件下的250個交易日的日百分比變化量中抽樣得出的。

《巴塞爾協議Ⅱ.5》要求銀行計算兩個VaR值,其中之一是一般的VaR(即基於過去1~4年的市場變量變動數據),另一個就是壓力VaR(由市場受壓區間內的250個交易日的數據得出)。在計算了兩個VaR之後,銀行要對其進行彙總。計算資本金總量的公式為

max(VaRt-1mc×VaRavg)+max(sVaRt-1ms×sVaRavg

其中VaRt-1和sVaRt-1分別為前一天的VaR和壓力VaR(基於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度);VaRavg和sVaRavg分別為過去60天的平均VaR和壓力VaR(同樣是基於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度)。參數mcms由銀行監管部門決定,其下限為3。如第15.6節解釋的那樣,在《巴塞爾協議Ⅱ.5》之前,資本金要求為

max(VaRt-1mc×VaRavg

由於壓力VaR不會小於正常的VaR值,以上公式說明(當mc=ms),在《巴塞爾協議Ⅱ.5》框架下,資本金數量至少是以前的兩倍。事實上,資本金要求提高兩倍的情況並不罕見。

起初,從業者普遍認為2008年的市場數據給壓力VaR的計算提供了很好的為期1年的樣本。後來大家才認識到,1年承壓期的選擇應該反映銀行本身的風險狀態。因此,現在銀行在計算壓力VaR時,要選取某個長度為1年的時間段,在該時間段內,銀行當前的投資組合會表現得非常差,因而不同銀行選擇的承壓期很有可能是不同的。

16.1.2 增量風險計提

2005年,巴塞爾委員會發現交易賬戶上的頭寸敞口要求的資本金低於銀行賬戶上的類似敞口並對此產生了擔憂。以一個債券為例,如果將債券放在交易賬戶上,如第15.6節所述,資本金數量等於以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度計算的VaR再乘以一個係數;如果將此債券放在銀行賬戶上,如第15.8節所述,資本金數量等於以1年展望期和99.9%置信度計算的VaR值。交易賬戶所對應的資本金數量遠遠小於銀行賬戶所對應的資本金。由於這個原因,銀行往往更願意將與信用有關的產品放在交易賬戶上。[2]

於是,監管機構在2005年提出了增量違約風險計提(incremental default risk charge,IDRC)的概念。其中,資本金數量是以1年展望期和99.9%置信區度為基準。這一計提針對交易賬戶中對違約風險有敏感性的產品而設定。如果實施這一規則,這些產品的資本金要求會等於使用交易賬戶計算方法得出的資本金和使用銀行賬戶計算方法得出的資本金中的較大者。2008年,當巴塞爾委員會發現2007年和2008年信用市場危機時,大部分損失來自信用風險級別的變化、信用價差的增大以及市場流動性的消失,而不僅僅是違約的結果。因此委員會對前面的提案進行了修訂,以反映這些風險,於是IDRC演化為今天的增量風險計提(incremental risk charge,IRC)。[3]

增量風險計提要求銀行在計算與信用有關的產品資本金時,展望期為1年,置信度為99.9%。在計算過程中,銀行不僅要考慮違約可能性,還要考慮信用評級變化。與IDRC一樣,增量風險計提將資本金要求設定為利用交易賬戶計算和利用銀行賬戶計算獲得的資本金的最大值。因為增量風險計提是針對交易賬戶,假定銀行在1年的展望期中可以對投資組合進行調整,所以違約風險由此可以得到緩解。因此,銀行必須要對增量風險計提所覆蓋的產品的流動性展望期進行評估。流動性展望期(liquidity horizon)是指在市場受壓的情況下,銀行對產品進行平倉或對所有重大風險進行對衝所需要的時間。

假定一個信用等級為A級的債券的流動性展望期為3個月,當計算1年展望期的VaR時,銀行可以假定在第3個月的最後,如果債券評級發生改變或債券已經違約,銀行可以利用另一個類似的A級債券取代最初持有的A級債券。在第6個月和第9個月結束時可進行類似的操作。這一假設被稱為風險水平恆定假設(constant level of risk assumption)。

風險水平恆定假設造成的影響是違約的可能性會降低。但與此同時,為應對債券評級下降而對持倉進行調整會產生規模較小的損失。一般來說,風險水平恆定假設會使1年展望期、99.9%置信區間的VaR值變小。[4]巴塞爾委員會指定在計算增量風險計提時,採用的最小流動性展望期為3個月。

綜上所述,增量風險計提框架對於信用產品在1年展望期、99.9%置信度內的違約和信用等級變化風險提供了度量手段,同時考慮了單一資產或投資組合的流動性展望期。

16.1.3 綜合風險計量

綜合風險計量(comprehensive risk measure,CRM)概念的引入是考慮到相關性賬戶(correlation book)存在的風險。這類投資組合包含諸如資產支持證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ABS)和擔保債務憑證(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CDO)等對不同資產違約風險的相關性敏感的金融工具。我們在第6章中對這類產品進行了討論。假設一家銀行持有一個ABS的AAA級分檔。在正常的市場環境下,該分檔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在相關性增大,市場受壓的情況下,此分檔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正如我們在2007~2009年的金融危機中看到的一樣。

對於與相關性有關的產品,CRM取代了增量風險計提和特定風險資本金。表16-1給出了《巴塞爾協議Ⅱ.5》中計算CRM的標準方法。經歷了金融危機中證券化的慘痛教訓(見第6章),監管機構對再證券化產品(如ABS CDO)設定的資本金要比一般證券化產品(如ABS)的資本金數量高。對此我們不應該感到意外。在表16-1中提到的資本減除(deduction)是指從資本金數量中直接減除了相應的面額數量,也就是說,相對面額設定了100%的資本金。

表16-1 針對相關性產品的標準資本金

《巴塞爾協議Ⅱ.5》闡明,在監管當局批准的前提下,對於一些無評級的產品,銀行可以採用內部模型計算CRM。而為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銀行所開發的模型必須要相當完善。例如,模型應能夠捕捉多個違約的累積效應、信用價差風險、隱含相關性的波動率、信用價差和隱含相關性的關係、回收率的波動率、對衝失效的風險以及調整對衝狀態所需的潛在費用等。同時銀行還必須定期進行嚴格的壓力測試。採用內部模型法計算出的資本金還受到由標準法計算出的資本金的某一下限的限制。

[1] 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Revisions to the Basel Ⅱ Market Risk Framework”,2011年2月。

[2] 如第6章所述,如果一家銀行由銀行賬戶的貸款來產生資產支持證券,然後將所有由此產生的份額全部買進,並將這些資產放置於交易賬戶,那麼銀行所需的監管資本金數量將下降,雖然銀行的風險敞口並沒有實質變化。這也是銀行願意將貸款證券化的原因之一。

[3] 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Guidelines for Computing Capital for Incremental Risk in the Trading Book”,2009年7月。

[4] 對風險水平恆定假設的討論見C. Finger,“CreditMetrics and Constant Level of Risk”,MSCI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