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小結
金融產品在兩類市場進行交易:交易所交易市場以及場外交易市場。2008年金融危機後,場外交易市場正在經歷一系列重大的變化。在本章中我們簡要介紹了這些變化,我們將在第17章中做進一步的詳細討論。
在這一章中我們討論了現貨交易、遠期合約、期貨、互換以及期權產品。遠期合約或期貨合約賦予合約持有者一種義務,持有者必須在將來某一指定時刻以某一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標的資產。互換合約約定互換的雙方在將來交換現金流,而交換的現金流的數量可能與某種或多種市場變量有關。期權合約分成兩種:看漲期權及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給期權持有者一種權利,在某一時刻以某一指定價格買入某資產;看跌期權給期權持有者一種權利,在將來某一時刻以某一指定價格賣出某一資產。
遠期、期貨及互換合約可以用來鎖定將來要發生的交易的價格。與此相比,期權提供價格保險,這一保險使得在將來某時刻的交易價格不會比某一選定價格更差。奇異期權或結構性產品可以用來滿足企業財務部的特殊要求。例如,在業界事例5-3中我們看到亞式一攬子期權可以被微軟公司用來對衝公司在某一特定時間區間內對於幾種不同風險源的風險敞口。
市場上有大量針對不同標的變量的衍生產品交易。在本章中我們回顧了與氣候、石油、天然氣和電力有關的衍生產品,我們還討論了奇異期權和結構性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