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2.8 銀行面臨的風險
銀行的業務運作會觸發許多不同類型的風險,在本書後面的內容中我們將會詳細討論。
中央銀行的監管人員要求銀行必須持有足夠的資本金以應對自身的風險。1988年,一種決定資本金的國際規則終於誕生。在第15~17章中,我們將討論這些規則以及其進化過程。目前,銀行持有的資本金應能應對3種風險,即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操作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貸款業務及衍生產品交易中對手違約所觸發的風險。傳統上該類風險是銀行所面臨的最大風險類型,因此相應的監管資本金數量也最高。市場風險主要來自銀行的交易業務,該類風險與銀行交易賬戶上資產價值下跌的可能性有關。操作風險是指由銀行內部系統失效或外部事件造成損失的風險。在考慮信用風險及操作風險時,我們設定的展望期為1年,而市場風險所對應的展望期通常要短得多。監管機構設定資本金的目的是保證銀行的資本金數量足夠大,從而使銀行破產的可能性變得很小。例如,在考慮信用風險及操作風險時,資本金設定的要求是使非預期損失超過資本金數額的概率僅為0.1%。
除了計算監管資本金,大多數銀行還設定系統來計算經濟資本金(見第26章)。經濟資本金是銀行使用自有模型,而不是監管部門所設定的模型計算出的銀行自認為所需的資本金。經濟資本金一般會小於監管資本金,但是銀行必須保證所持有的資本金要高於監管資本金。資本金的構成類型(股權資本、次優先級債券等)要由監管機構來定義。為了避免陷入不得不在短期內籌措大量資本金的境地,銀行一般會將持有的資本金數額設定在遠高於最小監管資本金要求的水平。
在2007年及2008年,銀行紛紛公佈其次債組合的鉅額損失,其中很多不得不緊急籌集新的股權資本。由多個國家政府掌握的主權財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為銀行注入了一定的資本金。例如,在花旗集團公佈其遭受了400億美元的損失後,2007年11月阿布扎比投資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對其投入了75億美元的股權資本金。接下來在2008年1月新加坡及科威特政府又投入了145億美元的資本金。之後,花旗集團及其他銀行為了生存又不得不從自己的政府請求注入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