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1.6 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
對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來講有兩大類風險管理策略:一是對每一種風險進行識別,然後對各類風險單獨管理,這種管理方式有時被稱為風險分解(risk decomposition);二是用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來緩解風險,這種方式有時被稱為風險聚集(risk aggregation)。在實踐中,銀行採用這兩種方式來管理以下將要討論的市場風險與信用風險。
作為實例,我們考慮一家美國銀行交易業務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市場風險起源於多個市場變量(利率、匯率、股價)在將來的變化的不確定性。為了實施風險分解模式,交易平臺會指定交易員來管理某一特殊市場變量(或一定小數量的市場變量)。例如,交易平臺可能指定一個交易員(或一組交易員)來管理所有美元/日元匯率交易,在每個交易日結束時,交易員要保證相關的交易額度要在事先由銀行設定的額度之內。在一天的交易即將結束時,交易員如果發現某個或多個交易額度將超出銀行規定,交易員或要取得批准來持有當前頭寸,或進行新的對衝交易來減持頭寸以保證額度要求(在第8章中,我們將討論交易員計算風險額度的方法)。
風險管理人員在銀行的中臺(middle office)對市場風險實施風險聚集管理,管理過程涉及在每天結束時將銀行市場風險進行彙總,來計算銀行所面臨的由於市場變動所觸發的整體風險。對風險進行彙總後,銀行希望自身所面臨的風險已被有效地分解,並希望自身面臨的市場風險足夠小。當風險達到不可接受的程度時,銀行必須找出根源並採取相應措施。我們將在第12~14章中討論對風險進行彙總計算的模型。
風險聚集管理模式是保險公司採用的重要管理工具。考慮某汽車保險公司,單一保單所對應的賠償數量具有不確定性,但是,保險公司可以做到在一定的精度下對100 000個保單的整體賠償進行預測。
信用風險的傳統管理方式是對信用組合進行多元化管理(也就是風險聚集),如果銀行將其40%的資金借給某個單一借貸人,這樣做會使得風險沒有得以分散,其後果將是銀行面臨巨大風險。當借貸人的自身財務狀況出現問題以至於不能支付貸款利息及本金時,銀行可能會解體。
當銀行選擇另外一個多元化的政策,例如,將0.01%的資金分別借給10 000個不同的借貸人時,銀行會處於一個相對更為安全的位置。假設在某一年,借貸人的違約概率為1%,這樣在這一年我們將看到大約有100個信貸人違約,而由此所造成的損失會被其他99%的貸款的盈利所彌補。為增大風險分散的效果,銀行應在不同的地區及不同的行業選擇借貸人,一個在全球範圍有不同借貸人的國際性銀行的風險要比一個只在得克薩斯州對石油公司進行放貸的區域性銀行的風險分散性好。
當然無論如何分散風險,銀行仍然不能完全消除系統性風險。該風險會造成所有借貸人的違約概率隨時間而變化。我們的例子中採用的1%的違約率是正常年份所見的。當經濟形勢很好時,違約概率會小於這個數字,而當經濟轉入下滑時,則會顯著高於這個數字。我們會在以後的章節中討論用於捕捉系統性風險的模型。
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我們看到信用衍生產品市場的勃然興起,信用衍生產品可以使得銀行對信用風險一一進行化解(也就是風險分解),而不是僅僅依靠風險分散的手段。衍生產品市場也給銀行提供了對於宏觀經濟中整體違約的保護產品。但是,對應於每個信用買入方,總會有一個賣出方。許多信用保護的賣出方(無論是單個公司還是公司的投資組合)在2007年的信用緊縮中蒙受巨大損失,我們將在第6章中對信用緊縮做進一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