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John Hull 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v5
第1章
引言
假如你是一家大公司的首席風險官(Chief Risk Officer,CRO),公司首席執行官(CEO)想了解你對一個項目的看法。呈現在你面前的大量風險報告顯示這個項目的當前價值為正,同時該項目也會提升股價,那麼公 司CEO想從你這裡得到什麼樣的分析和建議呢?
作為CRO,你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將該項目融入公司現有投資組合之中,找出該項目與公司其他業務的關係。你要回答當公司的其他業 務表現欠佳時,該項目的回報[1]是會同樣變得很差,還是會在其他業務上下波動時,起到抑制震盪的 作用。
公司為了生存發展必須承擔風險,風險管理部門的主要責任就是要了解公司現有業務組合的風險以及將來發展計劃可能帶來的風險,風 險管理部門必須判別當前持有業務的風險是否可以接受。如果風險不能接受,則應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本書主要是討論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方法,當然,我們在此將要討論的很多想法和方法也同樣適用於其他行業。在過去幾 十年中,風險管理在所有企業的管理行為中變得越來越重要。尤其金融機構發現自己必須加強對風險管理的投入。如果銀行能夠建立較為完善的交易數據管理流程,那麼 諸如1995年巴林銀行(Barings Bank)、2002年愛爾蘭聯合銀行(Allied Irish Bank)、2007年法國興業銀行(Société Générale)及2011年瑞銀(UBS)等因為無賴交易員(rogue trader)所造成的重大金融損失則完全可以避免。如果風險管理人員確實能做到說服公司高管拒絕承擔那些不可接受的風險,類似花旗集團(Citigroup)、瑞銀、美 林(Merrill Lynch)在次債危機中的損失也許可以大大降低。
本章的主要目的是為我們今後將要闡述的問題介紹背景知識。在本章的開頭,我們將對投資者的股票以及債券組合中風險-回報的替換 關係這些經典理論進行回顧,然後討論這些經典理論是否也適用於一些新項目的判別,以及這些經典理論是否可用於管理風險頭寸。在本章的最後,我們將給出幾個原因 來說明公司(特別是銀行)應注重管理自身面臨的整體風險,而不只是關心那些已經做到風險分散的投資者所看到的風險。
[1] return,也稱收益。——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