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M Stephen Robbins 管理學 v07

第13章 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學習目標

閱讀本章後,你應該能夠:

1.討論《職業安全與健康法案》的監管作用。

2.列出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委員會(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各種事項的執行順序。

3.詳述OSHA可對企業採取哪些制裁手段。

4.描述主管必須怎麼做才能達到OSHA備案的要求。

5.描述導致安全與健康事故的主要原因。

6.詳述主管可以採取什麼措施預防工作場所暴力的產生。

7.定義壓力。

8.詳述主管應如何營造一個健康的工作環境。

9.描述員工援助及健康方案的目的。

管理困境

工作場所健康計劃促使人們遏制健康狀況的惡化,採取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一些組織具有全面的工作場所健康計劃,而其他的則通過設計相對輕鬆的活動改善生活方式來達到節約或提高生產力的計劃。

相比為員工提供健康的選擇以減少其患病的可能,工作場所健康計劃是減緩醫療費用增長的有效方法。減少疾病就意味著較低的健康計劃利用率,從而為組織削減醫療福利開銷並增加收入。研究表明,醫療風險高的員工,其醫療成本也更高,因為他們需要更多的醫療保健,也會因此產生較高的索賠金額。

吸菸會帶來嚴重的健康問題,這已為大眾熟知。因此,對於吸菸者,健康險及其他各險種,如生命險的費用要遠高於不吸菸者。在大多數情況下,僱主會將高出的那部分費用推到員工身上。關於吸菸問題,各公司最近出臺的政策有了更嚴苛的規定,很多公司已經明令禁止在公司經營場所吸菸。很明顯,吸菸者處於不利的地位,那麼究竟會不利到什麼程度呢?主管是否可以僅因吸菸問題而拒絕僱用一位員工?根據其所在的組織、工作崗位的要求以及所在州的不同,主管確實是有這個權利!儘管嚴重到了如此程度,一些僱主在此基礎上甚至又更進了一步:一位員工可能會因為其在下班時間(員工自己的休閒時間)裡吸菸而被公司解僱。

20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建立了非營利性的美國健康理事會(WELCOA)。美國健康理事會認為,醫療費用是亟須關注的重要問題,同時,健康的勞動力對美國的持續增長和繁榮至關重要。他們認為美國人存在的很多疾病是可以預防的,而工作場所則是解決健康和福利問題的理想環境。而且他們的觀點是,工作場所健康計劃可以轉變公司文化並改變人們的生活。 [1]

法律公司羅斯曼·戈登(Rothman Gordon)花費了3750美元為它的31位律師和30多位人事人員購買了健康俱樂部的會員卡。設施每週7天、每天24小時向會員開放,所以無論在工作前、工作後或工作時間,他們都可以在外面工作。股東比爾認為,增強員工福利與士氣是明智而且有效的。其他在線健康計劃包括瑜伽和戒菸等。萊斯廷認為,從公司長遠角度考慮,它可以削減公司的醫療費用支出。 [2] 這是控制員工福利更好的方法嗎?那麼對於不主張健康生活方式的員工呢?他可能並不考慮它的成本,也不會加入健康計劃。

布萊恩/學院臺商會(Bryan/College Station Chamber of Commerce)表示,當涉及工作場所健康時,組織50%的健康成本都是由員工的不良生活方式所導致的,如吸菸、不良飲食習慣、缺乏鍛鍊等。但是在過去的10年中,每花費一美元,工作場所健康計劃所產生的回報率已多達6美元,而且對於精心設計的工作場所健康計劃,至少可以節約25%的健康計劃成本、病假和傷殘成本以及員工補助。在他們看來,關於工作場所健康計劃的嘗試可以吸引優質的員工來提高公司生產力,進而可以加強工作時間的和決策的效用,從而達到提高員工士氣、降低離職率的效果。 [3]

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鼓勵企業投資於公共場所健康計劃,幫助美國達到其健康國民2010計劃中的兩個目標:無論規模大小,僱主提供廣泛公共場所健康計劃的比例達到75%;75%的公司員工能參加僱主資助的工作場所健康計劃活動。

那麼,你認為公司是否有權利指示員工在工作之外做什麼?如果組織可以採取措施反對員工吸菸,理由是其導致健康問題,那麼其他類似的情況呢?那麼相應地,我們是否會因晚飯時的一杯葡萄酒或是觀看體育比賽時的一罐啤酒而被解僱呢?若這些都是你所在組織的規定,你會怎麼做?你會因下屬員工在雜貨店門口吸雪茄而懲罰甚至於解僱他嗎?對此,你的看法是什麼?在為組織制訂“健康”計劃時,你準備做到什麼程度? [4]

主管需要保障工作環境的安全,保證工作環境對員工的生理及心理健康沒有不利影響。這方面,主管負有法律責任(當然也是道德上的義務)。當然,意外事故不可避免。勞動統計局數據顯示,2009年有4340位工人死於工作崗位上,平均每天12位工人,同時約有5萬人死於職業疾病。大約400萬人因公負傷或是患病,但僅僅看這個數據還是低估了問題。每年真正的工傷死亡人數是其兩三倍,也就是800萬~1200萬。由於工傷和疾病所引起的支出更是驚人的——每年因直接或間接工傷給美國公司帶來的損失估計在1590億~3180億美元。 [5] 聽起來近乎冷酷,但主管就算不為其他原因,衝著這鉅額的損失也要關注下屬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6]

從20世紀初期到20世紀60年代末期,雖然在降低安全事故率及職業疾病的防治上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員工安全與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直到1970年才頒佈,這一法案名為《職業安全與健康法案》。

13.1 職業安全與健康法案

《職業安全與健康法案》(簡稱《OSH法案》)顯著地改變了主管的角色:主管必須保證工作場所的硬件設施滿足相應標準的要求。

《OSH法案》從法律層面上對健康標準做出了詳盡的定義,設置了相應的監管措施以保證達到標準,授權給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委員會(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以保證各組織遵守相應政策,同時,要求各僱主將員工的疾病、傷亡情況進行記錄,以計算事故率。這一法案對絕大多數跨州經營的美國公司適用。那些不適用《OSH法案》的組織,通常會遵循州立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法規。《OSH法案》的安全與保障標準十分複雜,對於噪聲等級、空氣潔淨度、人身保障設備、衛生間隔板的高度、梯子的尺寸等各項因素都有相應的標準。此外,OSHA還對重複性壓力損傷(或運動損傷)、視頻顯示終端所導致的視疲勞、護理過程中針刺傷問題等都進行了研究,同時為企業提供培訓項目。

《OSH法案》最初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發佈時,其各項標準有350頁之長,其後每年各項標準及解釋都進行了大範圍的修改。儘管如此,主管們必須瞭解這些標準,並確保工作中達到這些標準的要求(見圖13-1)。

圖 13-1 OSHA佈告

注:可在www.osha-slc.gov/Publications/poster.html.處下載原版pdf文件

13.1.1 什麼是OSHA標準的落實的優先級別

OSHA標準的落實方式根據組織類型與事件的不同而有所區別。OSHA制定標準時一般會基於一個5級的執行級別清單。按優先程度由高到低排列,這5個等級分別為:迫在眉睫的危險、過去48小時裡發生的重大事故、當前的員工投訴、對目標高危行業的檢查和隨機檢查。

迫在眉睫的危險(imminent danger)指的是危險隨時都可能發生的情形。儘管該項被排在了最優先地位並作為一個預防措施加以執行,但迫在眉睫的危險卻很難具體定義。實際上,在一些情況下,迫在眉睫的危險的定義是指正在形成的意外事故,而對此的解釋更多的是依靠想象力。比如,假設你從自動取款機取錢,正當你將現金取出的時候,一個人將你抓住,用槍指著你的腦袋要求你把錢交給他。此時,你是否處於迫在眉睫的危險中呢?大多數人會給出肯定的回答。而根據迫在眉睫的危險的定義,答案卻是否定的。根據這一解釋,只有當襲擊者扣動扳機,子彈在槍管中移動時,才是迫在眉睫的危險。而此時,考慮迫在眉睫的危險為時已晚,你的人身安全已經受到了威脅。

這就引出了第二優先等級——過去48小時裡發生的重大事故。根據法律,主管必須在這類重大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將情況彙報給當地OSHA辦事處。這就使得調查人員能夠及時進行現場調查,並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

第三優先順序是員工投訴。這是每一位主管都關心的主要問題。若員工認為OSHA的標準沒有被執行,他有權報告OSHA並請求調查。員工甚至可能拒絕工作,直到OSHA處理了他的投訴。若是工會存在,就更是如此。例如,根據一些工會條款,若員工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了顯著威脅,他有權拒絕工作。據此條款,他們可以帶薪停職直到OSHA到達檢查,檢查結果可能駁回員工的投訴,或是傳喚公司責令其服從判決。

排在第四優先順序的是對目標高危行業的檢查。美國有數百萬個工作場所,若對每一個都進行檢查需要成百上千名全職檢查人員,而OSHA自身資源有限,且在過去10年來其預算顯著降低。為取得最大效用,OSHA和國家健康與安全機構合作,把關注點放到高危行業,諸如化學處理、金屬屋頂鋪設、肉製品加工、林木採伐、拖車型移動房屋及露營車、碼頭裝卸等。

1990年出臺的一項規定還要求處理危險廢棄物(如化學或醫用廢物)行業的主管必須遵循一系列嚴格的操作流程;這些主管必須控制員工暴露在危險品中的時間,設立並與員工交流安全計劃,併為員工提供必要的保護設施。

處在第五位優先順序的是隨機檢查。最初,OSHA檢查員可以未做通知隨時進入任何工作經營場所,以確保工作場所達到標準。然而,在1978年馬歇爾起訴巴羅的公司(Marshall v.Barlow’s Inc. [7] )案件中,最高法院判定主管及其所在組織可以不允許OSHA的檢查人員進入其工作場所,除非那位檢查人員攜帶了搜查令。這一判定,雖然沒有剝奪OSHA進行檢查的權利,但卻要求檢查人員在選擇檢查地點時提供更為正當的理由。不過,不要錯誤地以為需要搜查令的要求可以保護你。如果必要的話,OSHA的檢查人員是會獲得必需的法律文件的。比如,當檢查人員試圖評估位於佛羅里達州好萊塢地區的迪普樂邁特賓館(Diplomat)的施工現場時,總建築師也許不會允許他們進入。但幾天後,OSHA的檢查人員攜帶著搜查令又回到了施工現場。 [8]

與OSHA打交道的律師建議主管們應主動配合OSHA工作而非採取抵制行動。主動配合是指在對檢查流程達成一致後,允許OSHA進行檢查。這並不是說,你可以阻止檢查人員發現違規的項目。若查出違規,檢查人員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最後,建議把與公司安全保障項目相關的所有信息同OSHA的檢查人員進行討論,並將重點放在這些項目是如何告知員工及如何執行上。

若主管認為罰款不公平或過於嚴苛,根據法律規定,主管及其所在組織可以提出上訴,而職業安全與健康審查委員會——一個獨立運營的安全與健康理事會——將對上訴進行審查。儘管一般情況下,這一委員會將做出最終裁決,但僱主仍然可以通過聯邦法院提交訴訟請求。

[1] Wellness Council of America,“Creating Well Workplaces,”http://www, welcoa, org/wellworkplace/(accessed May 16,2011).

[2] J. Gannon,“Companies Offer Wellness Programs to Cut Insurance Costs”Pittsburgb Post-Gazette, May 11,2008,http://www.post-gazette.com/pg/08132/880660-28.stm#ixzz1MTakApni(accessed, May 16,2011).

[3] Bryan/College Station Chamber of Commerce, Bryan, TX, http://www. bcschamber.org/LiveWork/Health-Wellness(accessed May 16,2011).

[4]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About Healthy People 2010,”http://www. cdc, gov/nchs/healthy_people/hp2010.htm(accessed May 16,2011).

[5] AFL-CIO Safety and Health Department,“Death on the Job:The Toll OF Neglect,”20th ed.,April 2011,http://www. aflcio.org/issues/safety/memorial/upload/dotj_2011.pdf(accessed May 16,2011).另外參見U.S.Department of Labor,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Injuries, Illnesses, and Fatalities,”2011,http://www/bls.gov/iif/(accessed May 16,2011).

[6] D. A.DeCenzo and S.P.Robbins, Fundamentals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8th ed.(Hoboken, NJ:John Wiley&Sons,2005),Chapter 13.

[7] Marshall v. Barlow's Inc.,436 U.S.307(1978).

[8] “OSHA Inspection Delay Is Legal,”ENR, May 3,19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