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M Stephen Robbins 管理學 v07

1.5 主管的技能

30多年前,羅伯特·卡茨(Robert Katz)教授開始了明確核心主管技能(supervisory competence)的過程。 [1] 卡茨和其他人發現成功的主管必須具有四種關鍵的技能:技術技能、人際技能、概念技能和政治技能。今天主管的情況仍然與卡茨最初描述的情況相關。

1.5.1 什麼是技術技能

高層管理者由那些通才組成。他們的主要活動(戰略計劃,形成組織的整體結構和文化,維持與主要顧客和銀行家的關係,營銷產品以及其他類似的事情)在本質上是通用性的。對於高層管理者的技術性要求主要是關於行業知識以及對組織的流程和產品的全面瞭解。對於其他層級的管理者,情況就顯然不是這樣了。

大多數主管在特定的知識領域內進行管理:人力資源副總裁、計算機系統總監、地區銷售經理、健康訴訟的主管。這些主管需要技術技能(technical competence)——運用特定知識或專門技術的技能。如果你對員工工作的技術部分沒有足夠的理解,儘管不是不可能,但你很難有效監管那些有特定技術的員工們。即使主管不需要有能力去執行特定的技術工作,理解每一位員工的工作是每一位主管工作的一部分。比如,工作量的進度安排顯然需要技術技能來決定什麼是必須做的。

[1] R. L.Katz,“Skill of an Effective Administrator,”Harvard Business Review(September-October 1974),pp.90-102;and Brad Humphrey and Jeff Stokes,“The 21st Century Supervisor,”HR Magazine(May 2000),pp.18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