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 全12冊 (copy)

卷第三百七十六 再生二

鄭 會  王 穆  邵 進  李太尉軍士 五原將校

範令卿  湯氏子  士人甲  李 簡   竹季貞

陸 彥

鄭 會

滎陽鄭會,家在渭南,少以力聞。唐天寶末,祿山作逆,所在賊盜蜂起,人多群聚州縣。會恃其力,尚在莊居,親族依之者甚眾。會恆乘一馬,四遠覘賊,如是累月。後忽五日不還,家人憂愁。然以賊劫之故,無敢尋者。其家樹上,忽有靈語,呼阿奶,即會妻乳母也。家人惶懼藏避。又語云:“阿奶不識會耶?前者我往探賊,便與賊遇,眾寡不敵,遂為所殺。我以命未合死,頻訴於冥官,今蒙見允,已判重生。我屍在此莊北五里道旁溝中,可持火來,及衣服往取。”家人如言,於溝中得其屍,失頭所在。又聞語云:“頭北行百餘步,桑樹根下者也。到舍,可以榖樹皮作線,攣之。我不復來矣,努力勿令參差。”言訖,作鬼嘯而去。家人至舍,依其攣湊畢,體漸溫。數日,乃能視。恆以米飲

鄭 會

滎陽鄭會,家住渭南,少年時憑著力氣大而聞名。唐天寶末年,安祿山作亂,所到之處盜賊蜂擁而起,百姓們大多聚居在州縣城裡。鄭會依仗自己的勇力,仍住在鄉下,親戚中有很多人都投靠他。鄭會常騎著一匹馬,四處偵察盜賊,就這樣過了幾個月。後來,他忽然五天沒回來,家人十分憂愁。但是因為盜賊到處劫掠的緣故,誰也不敢去尋找。他家的樹上,忽然有幽靈在說話,呼喊阿奶,也就是鄭會妻子的奶孃。家人惶恐不安,都躲藏起來。樹上又傳來說話聲:“阿奶不認識鄭會了嗎?前些日子我去偵察盜賊,和盜賊相遇,寡不敵眾,被他們殺害了。可我因為命不該死,屢次向冥府官員申訴,如今承蒙恩准,已經判我重生。我的屍體在這個莊子北邊五里道旁的水溝中,可以拿著火和衣服來找我。”家人如他所說,在水溝中找到了他的屍體,但頭卻不見了。又聽他說:“頭就在北面一百多步遠的桑樹根下。回到家後,可以用榖樹皮作線,縫上它。我不再來了,爭取別出差錯。”說完,他像鬼那樣叫著就走了。家人找到頭帶回家,照他說的縫連完畢,身體就漸漸溫暖了。幾天就能看見東西了。經常用米湯

灌之,百日如常。出《廣異記》。

王 穆

太原王穆,唐至德初為魯旻部將。於南陽戰敗,軍馬奔走。穆形貌雄壯,馬又奇大,賊騎追之甚眾。及,以劍自後砟穆頸,殪而隕地。筋骨俱斷,唯喉尚連。初冥然不自覺死,至食頃乃悟,而頭在臍上,方始心惋。旋覺食漏,遂以手力扶頭,還附頸。須臾復落,悶絕如初,久之方蘇。正頸之後,以發分系兩畔,乃能起坐。心亦茫然,不知自免。而所乘馬,初不離穆,穆之起,亦來止其前。穆扶得立,左膊發解,頭墜懷中,夜後方蘇。系發正首之後,穆心念,馬臥方可得上,馬忽橫伏穆前,因得上馬。馬亦隨之起,載穆東南行。穆兩手附兩頰,馬行四十里。穆麾下散卒十餘人群行,亦便路求穆。見之,扶寄村舍。其地去賊界四十餘里,眾心惱懼,遂載還旻軍,軍城尋為賊所圍。穆於城中養病,二百餘日方愈,繞頸有肉如指,頭竟小偏。旻以穆名家子,兼身徇王事,差攝南陽令,尋奏葉令。歲餘,遷臨汝令。秩滿,攝棗陽令,卒於官。出《廣異記》。

邵 進

唐大曆元年,周智光為華州刺史,劫剝行侶,旋欲謀反。遣吏邵進潛往京,伺朝廷御伐之意。進歸告曰:“朝廷

喂他,百日之後便恢復正常了。出自《廣異記》。

王 穆

太原王穆,唐代至德初年任魯旻的部將。他在南陽戰敗了,軍馬四處逃散。王穆體形魁偉強健,馬又異常高大,不少賊兵騎著馬追他。追上之後,用劍從後面砍向王穆的脖頸,王穆被砍死,倒在地上。他的筋骨全斷了,只剩喉嚨還連著。開始,他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到吃飯時才明白過來,原來頭已經落到肚臍上了,心中這才一陣悽惋。隨即他覺得食物從脖頸漏出,就用手用力扶著頭,把它安回脖頸上。一會兒又掉下來,他又像剛才一樣昏了過去,過了好久才甦醒過來。他把頭重新安在頸上,將頭髮分開,系在兩邊,才能夠坐起來。他心中還是很茫然,不知自己能否倖免。而他的馬,怎麼也不離去,見他坐起來,那馬也走過來站在他的面前。王穆扶著它站立起來,系在左臂上的頭髮鬆開了,頭又墜落到懷中,一夜後才甦醒。再次系發、正頭之後,王穆心想,這馬臥下才能騎上去,那馬忽然就橫臥在他面前,於是他才上了馬。馬也隨他而起,馱著他往東南走。他兩手託著兩頰,騎馬走了四十里。王穆部下十多個散兵聚在一起,也邊走邊尋找王穆。相見之後,扶他去村舍投宿。此地距離敵人四十多裡,眾人又煩惱又害怕,於是用馬馱王穆回到魯旻軍中,軍城不久被敵人圍困。王穆在城中養病,二百多天才痊癒,環繞著他的脖頸長出一圈肉,像手指那麼粗,頭竟然稍稍偏斜了一點。魯旻覺得王穆是名門子弟,又以身殉職,就讓他代理南陽縣令,不久表奏他任葉縣令。一年多後,遷任臨汝縣令。任滿,又代理棗陽縣令,死在了任上。出自《廣異記》。

邵 進

唐代大曆元年,周智光擔任華州刺史,搶劫行旅錢物,不久就想謀反。他派遣手下官吏邵進偷偷地到了京城,刺探朝廷有無防範、討伐他的意向。邵進回來之後向周智光報告說:“朝廷

無疑公之心。”光怒,以其葉朝廷而紿於己,遽命斬之。既而甚悔,速遣送其首付妻兒。妻即以針紉頸,俄頃復活,以藥傅之。然猶懼智光,使人告光曰:“進本蒲人,今欲歸葬。”光亦賙賻之。既至蒲,浹旬,其瘡平愈,乃改姓他遊。後三十年,崔顒為宋州牧,晨衙,有一人投刺,曰敕吏。顒召見,訊其由,進曰:“明公昔為周智光從事。”因敘其本末。顒乃省悟,與縑帛。揖之而去。出《獨異志》。

李太尉軍士

長安里巷說,朱泚亂時,李太尉軍中有一卒,為亂兵所刃,身頸異處。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但覺臚骨稱硬,咽喉強於昔時,而受刃處癢甚。行步無所苦,扶持而歸本家。妻兒異之,訊其事,具說其所體與頸分之時,全不悟其害,亦無心記憶家鄉。忽為人驅入城門,被引隨兵死數千計。至其東面,有大局署,見錄衣長吏憑几,點籍姓名而過。次呼其人,便雲:“不合來。”乃呵責極切,左右逐出令還。見冥司一人,髡桑木如臂大,其狀若浮漚釘。牽其人頭身斷處,如令勘合,則以桑木釘自腦釘入喉。俄而便覺,再見日月,不甚痛楚。妻兒因是披頂發而觀,則見隆高處一寸已上,都非尋常。皮裡桑木黃文存焉,人或謂之粉黛。元和中,溫會有宗人守清,為邠鎮之權將。忽話此事,守清便呼之前出。乃雲是其麾下甲馬士耿皓,今已七十餘,

沒有懷疑您的跡象。”周智光大怒,認為他這是串通朝廷欺騙自己,立即令人把他殺了。但過後很後悔,又立即派人把邵進的頭送給他的妻兒。妻子就用針把他的頭縫到脖頸上,不久就活了,將藥塗在傷口上。但邵進還是懼怕周智光,讓人告訴周智光說:“我本來是蒲州人,現在想回老家埋葬。”周智光便送了些喪葬錢物給他。邵進回到蒲州十天,他的傷口便平復癒合,於是改名換姓漫遊四方。三十年後,崔顒任宋州刺史,早晨升堂時,有一個人來投遞名帖,說他是上面派來的官吏。崔顒召見了他,詢問其來由,邵進說:“你當年是周智光的僚屬。”於是便講述了過去的一些事情。崔顒方才省悟,賞給他一些絹帛。邵進揖拜之後離去。出自《獨異志》。

李太尉軍士

長安里巷傳說,朱泚作亂時,李太尉軍隊中有一個小卒,被亂兵所殺,身首異處。過了七天,忽然不知怎麼回事自己又站了起來,只覺得顱骨稍有些硬,咽喉比過去強直,而遭刀砍的地方很癢。行走倒沒有什麼痛苦,便扶著東西回到家中。老婆孩子都很驚異,問是怎麼回事,他詳細地告訴家人,當身體和頭頸分離時,他全然不覺被殺,也無心回憶家鄉。就記得忽然被人驅趕進一座城門,同時被趕去的戰死士卒有好幾千。到了城東面,有一個大衙門,只見一綠衣官吏靠在几案上,一一點錄堂下人的姓名。按順序喊到他時,那官吏說:“你不該來。”他被狠狠地責斥了一頓,左右將他趕出,讓他回去。這時只見一個冥官,把一根桑木削得像胳膊那麼粗,形狀如同門釘。他牽住那個士卒的頭身斷絕處,對合在一起,然後用桑木釘從腦部釘進咽喉。不久他就甦醒過來,重見天日,並不是很痛苦。妻兒於是撥開他頭頂上的頭髮察看,只見受傷處隆起一寸多高,的確和往常不同。皮肉裡桑木上的黃紋還在,有人說像化了妝。元和年間,溫會有個同宗叫守清,是邠鎮的將領。一次忽然說起這件事,守清就喊那個士卒出來。他說這是麾下的甲馬士耿皓,現在已經七十多歲了,

膂力猶可支數夫。會因是親睹其異。出《定命錄》。

五原將校

五原遣將校往揚子,請衣賜。校有所知,能承顧問。院官與之款曲,顧見項上有一肉環圍繞,瘢痕可懼。院官與之熟,因詰其所來,具對。昔歲巡邊,其眾五六百,深犯榆塞,遭虜騎掩襲。眾數千,悉是騎兵。此五百短兵,全軍陷歿,積屍為京觀,其身首已異矣。至日入,但魂魄覺有呵喝,狀若官府一點巡者。至某,官怒曰:“此人不合死,因何殺卻?”胥者扣頭求哀。官曰:“不卻活,君須還命。”胥曰:“活得。”遂許之。良久而喝回,又更約束:“須速活,勿誤死者。”胥厲聲唱喏。某頭安在項上,身在三尺厚葉上臥,頭邊有半碗稀粥,一張折柄匙,插在碗中。某能探手取匙,抄致口中,漸能食。即又迷悶睡著。眼開,又見半碗粥,匙亦在中。如此六七日,能行,策杖卻投本處。荏苒今日,其瘢痕是也。出《芝田錄》。

範令卿縊死復再生

隋文帝開皇二年,汴州浚儀縣功曹範欽子令卿,在家與族人文志校書,競工拙。令卿以手反擊文志,鼻血出不止,因即殞。文志父乃執令卿,以繩懸縊於屋樑,移時氣絕。文志父母恐令卿卻活,複用布重絞之。死經三日,令卿卻蘇,文志長逝。出《五行記》。

體力還可以抵得過好幾個人。溫會因此親眼看到了那個士卒的奇異之處。出自《定命錄》。

五原將校

五原派遣一個軍官去揚子,請求調撥軍衣賞賜。這個軍官在當地有熟人,能夠辦好所託之事。到後,院官對他殷勤接待,看見他脖子上長了一圈肉環,疤痕十分可怕。院官和他很熟悉,便問其來由,他便詳細地說了。當年巡視邊境,他率部下五六百人,深入邊境要塞,遭受胡虜的突然襲擊。對方有好幾千人,全是騎兵。自己帶去的五百名持短兵器的士兵全部戰死了,屍體堆積得像一座小山,他也落了個身首異處。到太陽下山後,他只覺得自己的魂魄被人呵斥,好像是官府中一個點名的官吏。來到他跟前,那官怒道:“這個人不該死,為什麼殺他?”胥吏叩頭哀求。那官說:“不把他復活,你就得償命。”胥吏說:“能活。”當官的點點頭。過一會兒又把胥吏喊回來,再次告誡他道:“你要快點使他復活,不要耽誤死者。”胥吏大聲答應著。醒來後,他發現自己的頭已經安到脖子上了,身子躺在三尺厚的樹葉上,頭邊有半碗稀粥,一把斷把羹匙插在碗中。他能夠伸手拿羹匙,舀粥送到嘴裡,漸漸能下嚥了。但馬上又迷迷糊糊睡著了。再睜開眼時,又見半碗粥,碗裡還是放著羹匙。這樣一連過了六七天,能夠行走了,便拄著柺杖回到原來軍中。一直到了現在,那疤痕就是這麼來的。出自《芝田錄》。

範令卿勒死後再生

隋文帝開皇二年,汴州浚儀縣功曹範欽之子範令卿,在家裡與同宗文志勘校書籍,比較水平高低。令卿用手回擊文志,打得他鼻血不止,結果一命嗚呼。文志的父親捉住令卿,用繩子把他懸吊在房樑上,一會兒就斷氣了。文志的父母怕令卿再活過來,又用布條勒了又勒。令卿死了三天之後,卻又復活了,文志則永遠死去了。出自《五行記》。

湯氏子

湯氏子者,其父為樂平尉。令李氏,隴西望族。素輕易,恆以吳人狎侮,尉甚不平。輕為令所猥辱,如是者已數四,尉不能堪。某與其兄,詣令紛爭。令格罵,叱左右曳下,將加捶楚,某懷中有劍,直前刺令,中胸不深,後數日死。令家人亦擊某繫獄。州斷刑,令辜內死,當決殺。將入市,無悴容。有善相者雲:“少年有五品相,必當不死。若死,吾不相人矣。”施刑之人,加之以繩,決畢氣絕。牽曳就獄,至夕乃蘇。獄卒白官,官雲:“此手殺人,義無活理。”令卒以繩縊絕。其夕三更,復甦。卒又縊之,及明覆蘇。獄官以白刺史,舉州嘆異,而限法不可。呼其父,令自斃之。及於州門,對眾縊絕。刺史哀其終始,命家收之。及將歸第,復活。因葬空棺,養之暗室,久之無恙。乾元中,為全椒令卒。出《廣異記》。

士人甲易形再生

晉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見人將上天,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曆未盡,不應枉召。主者發遣令還。甲尤腳痛,不能行,無緣得歸。主者數人共愁,相謂曰:“甲若卒以腳痛不能歸,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適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門外。此人當遂死,其腳甚健,易之,彼此無損。”主者承敕出,將易之。

湯氏子

有個湯氏的兒子,父親任樂平縣尉。縣令李氏,是隴西的名門貴族。李氏平素輕浮簡慢,常常因縣尉是吳地人而對他戲弄侮辱,縣尉對此忿忿不平。他被縣令隨便侮辱,已經有好幾次了,實在不堪忍受。他的這個兒子便和哥哥到縣令處爭辯。縣令又打又罵,喊左右將他們拽下,剛要施杖刑,兒子懷中有劍,徑直上前刺向縣令,刺中縣令胸部而不深,幾天後縣令死了。他的家人告發了湯氏的兒子,並將其送進監獄。州里判刑,縣令是在辜限內死的,應當判處死刑。行刑那天,把他帶到刑場,他臉上沒有一點愁容。有個善於看相的人說:“這少年有五品官的相,定當不死。假如死了,我今後就不給人相面了。”行刑的人用繩子纏住他的脖子,行刑完他便氣絕身亡。然後把他的屍體拉回監獄,到晚上就復活了。獄卒向獄官報告,獄官說:“他親手殺了人,按道理就不該讓他活。”於是命令獄卒用繩子把他勒死。不料那天晚上三更時又活了。獄卒再勒,天亮又活了。獄官向刺史報告,全州上下驚歎不已,但限於法律非殺不可。喊來其父,讓他親手將兒子處死。其父在州城城門上,當眾把兒子勒死。刺史可憐他被折騰了這麼多次,就讓家人收葬。等把他的屍體抬回家後,他又復活了。因而埋葬了空棺材,將他養在暗室,多少年都平安無事。乾元年間,他是在任全椒縣令時死的。出自《廣異記》。

士人甲改換形體後再生

晉元帝時有個人,出身士紳家庭。一天突然發病而死,被人帶上天去,拜見司命。司命又推究核對,發現他的壽命未盡,不應錯召上天。管事的下令將其遣返。他腳特別疼,不能走,沒法回去。管事的幾個人都挺發愁,互相商量說:“他假如因為腳疼最後不能回去,我們就得承擔冤枉他人的罪名。”於是一起向司命彙報。司命想了很久,說:“方才新召來的胡人康某,在西門外。這個人已到死期,他的腳很健康,讓他們二人換腳,彼此都沒有什麼損失。”管事的接受這個命令後出來,就要給他們換腳。

胡形體甚醜,腳殊可惡,甲終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長決留此耳。”不獲已,遂聽之。主者令二並閉目,倏忽,二人腳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復生,具為家人說。發視,果是胡腳,叢毛連結,且胡臭。甲本士,愛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見。雖獲更活,每惆悵,殆欲如死。旁人見識此胡者,死猶未殯,家近在茄子浦。甲親往視胡屍,果見其腳著胡體。正當殯斂,對之泣。胡兒並有至性,每節朔,兒並悲思。馳往,抱甲腳號咷。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為此每出入時,恆令人守門,以防鬍子。終身憎穢,未嘗誤視。雖三伏盛暑,必復重衣,無暫露也。出《幽明錄》。

李 簡

唐開元末,蔡州上蔡縣南李村百姓李簡,癇病卒。瘞後十餘日,有汝陽縣百姓張弘義,素不與李簡相識,所居相去十餘舍,亦因病死,經宿卻活,不復認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名亮。”遂徑往南李村,入亮家。亮驚問其故,言方病時,夢二人著黃,齎帖見追。行數十里,至大城,署曰“王城”。引入一處,如人間六司院,留居數日,所勘責事,委不能對。忽有一人自外來,稱錯追李簡,可即放還。有一吏曰:“李身壞,別令託生。”一時憶念父母親族,不欲別處受生,因請卻複本身。少頃,見領一人至,通曰:“追到雜職汝陽張弘義。”吏又曰:“張弘義

那胡人形貌十分醜陋,腳更難看,對方怎麼也不肯換。管事的說:“你要是不換,就得長留此間了。”他迫不得已,只好服從。管事的讓他倆都閉上眼睛,很快,他們的腳就換了過來。那人當即被遣送回來,一下子就活了,詳細向家人說了這事。脫鞋一看,果然是雙胡人腳,汗毛叢生,而且有胡臭氣。他本來是個讀書人,愛擺弄手腳,但忽得這樣一雙腳,一點也不想看見。雖然獲得再生,卻常惆悵慨嘆,幾乎想死。旁人中有認識那個胡人的,說他死了還沒有出殯,家住附近茄子浦。那個人親自去看那胡人的屍體,果然看見自己的腳長在他的身上。正要殯殮,親屬們對著屍體哭泣。胡人的兒子們對父親很有感情,每當過節時,兒子們都很思念父親。他們跑到那個人家,抱住他的腳號啕大哭。走路時偶然相遇,也要拽住他啼哭。因此,他每次出入家門時,總要讓人守住門,以防那胡人的兒子。他一輩子都厭惡那雙髒腳,連不小心看上一眼都從來沒有過。即使在三伏盛夏,也一定要穿好幾層衣服,一刻也不讓它露出來。出自《幽明錄》。

李 簡

唐代開元末年,蔡州上蔡縣南李村的百姓李簡,患癲癇病死去。埋葬十多天之後,汝陽縣有個百姓叫張弘義,與李簡素不相識,且居住地相距三百多裡,也因病而死,過了一宿又復活了,但不再認識父母妻兒。並說:“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親名叫李亮。”然後徑直走到南李村,進了李亮家。李亮驚訝地詢問這是怎麼回事,張弘義說自己剛病時,夢見兩個穿黃衣裳的人,手持公文追捕自己。走了幾十裡,到了一座大城,題名“王城”。他被領到一個地方,像人間的六司官衙,住了幾天,所追查的一些事,他實在是回答不上來。一天,忽然從外面走進來一個人,說是錯抓了李簡,應該立即放回去。有個官吏說:“李簡的身體腐壞了,讓他到別處託生吧。”他一時想念父母親族,不想到別處託生,因此請求恢復本身。不一會兒,看見領進一個人來,通報說:“幹雜活的汝陽張弘義捉拿到了。”那官吏又說:“張弘義

身幸未壞,速令李簡託其身,以盡餘年。”遂被兩吏扶卻出城。但行甚速,漸無所知,忽若夢覺。見人環泣,及屋宇,都不復認。亮問其親族名氏,及平生細事,無不知也。先解竹作,因息入房,索刀具,破蔑盛器。語音舉止,信李簡也,竟不返汝陽。時段成式三從叔父,攝蔡州司戶,親驗其事。昔扁鵲易魯公扈、趙齊嬰之心,及寤,互返其室,二室相諮。以是稽之,非寓言矣。出《酉陽雜俎》。

竹季貞

陳蔡間,有民竹季貞,卒十餘年矣。后里人趙子和亦卒,數日忽寤,即起馳出門。其妻子驚,前訊之。子和曰:“我竹季貞也,安識汝?今將歸吾家。”既而語音非子和矣。妻子遂隨之。至季貞家,見子和來,以為狂疾,罵而逐之。子和曰:“我竹季貞,卒十一年,今乃歸,何拒我耶?”其家聆其語,果季貞也。驗其事,又季貞也。妻子俱駭異,詰之,季貞曰:“我自去人世,迨今且一紀。居冥途中,思還省妻孥,不一日忘。然冥間每三十年,即一逝者再生,使言罪福。昨者吾所請案據,得以名聞冥官。願為再生者,既而冥官謂我曰:‘汝宅舍壞久矣,如何?’案據白曰:‘季貞同裡趙子和者,卒數日,願假其屍與季貞之魂。’冥官許之。即遣使送我於趙氏之舍,我故得歸。”因話平昔事,歷然可聽,妻子方信而納之。自是季貞不食酒肉,衣短粗衣,

的身體幸虧沒壞,快讓李簡託他的身體復活,以度餘年。”於是,他便被兩個官吏攙出那座城。他只覺走得極快,漸漸失去知覺,忽然又像做夢醒來。見不少人圍著自己哭,還有那些房屋,自己都不認識。李亮問他李氏的親族姓名,以及李簡的平生小事,他沒有不知道的。李簡原來會編竹器,於是到內室休息時,他就找來刀具,把竹子破成篾條,然後編成竹器。言談舉止,真的就是李簡,他最終沒有再回汝陽去。當時段成式的堂叔為代理蔡州司戶,親自驗證了這件事。當年扁鵲換魯公扈、趙齊嬰的心,等甦醒之後,都能返回對方的住處,兩家人都互相驚歎。由此看來,李簡的事並不是編造的。出自《酉陽雜俎》。

竹季貞

陳、蔡之間,有個百姓叫竹季貞,死了十多年了。後來鄉里人趙子和也死了,過了幾天又忽然甦醒過來,立即起身跑出門去。妻子和孩子驚訝地上前詢問,子和說:“我是竹季貞,哪裡認識你?我要回自己家去。”連聲音都不是趙子和的了。妻子和孩子就跟著他。到了竹季貞家,竹家人見趙子和來了,以為這個人瘋了,罵著驅趕他。子和說:“我是竹季貞,死十一年了,現在又回來了,為什麼要趕我走呢?”竹家人聽他的說話聲,果然是竹季貞的。又通過一些事情驗證,也是竹季貞。妻子和孩子們都十分驚異,追問他,他說:“我自從離開人世,至今將近十二年了。在陰曹地府裡總想回來看看老婆孩子,一天也沒有忘。然而,那裡每隔三十年,才能讓一個死者復活,讓他們談談生前有過什麼罪,行過什麼善。昨天我請求管案子的人,才使自己的名字被冥官知道。我向他表示希望能夠成為再生者,一會兒冥官對我說:‘你的身體已經腐爛很久了,怎麼辦?’管案子的人稟報說:‘竹季貞的同鄉趙子和,剛死幾天,我想讓竹季貞的魂魄借趙子和的屍體復活。’冥官准許了。於是派人把我送到趙子和家,我這才能活轉過來。”接著說起平生往事,都清清楚楚的,妻子和孩子這才相信並接納了他。從此竹季貞不再吃酒肉,穿著粗布短衣,

行乞陳蔡汝鄭間。緡帛隨以修佛,施貧餓者。一還家,至今尚存。出《宣室志》。

陸 彥

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雲:“命未盡,放歸。”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時滄洲人李談新來,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彥遂入談柩中而蘇。遂作吳語,不識妻子。具說其事,遂向餘杭,訪得其家。妻子不認,具陳由來,乃信之。出《朝野僉載》。

在陳、蔡、汝、鄭一帶乞討。得到的錢帛隨時用來修造佛寺,施捨給貧窮飢餓的人。他自從回家後,到現在還活著。出自《宣室志》。

陸 彥

餘杭人陸彥,在夏天死了十多日後,去拜見冥王。冥王說:“這個人壽命沒盡,放他回去吧。”左右的人說:“他的身體已經腐爛得不成樣子了。”這時滄州人李談剛到,這個人該死。冥王說:“拿李談的身體給陸彥。”陸彥就進入李談的棺材中甦醒過來。復活後說話的口音是吳語,也不認識妻兒。陸彥將還陽的事詳細講了一遍,便前往餘杭,尋訪到他的家。妻兒不認他,待一一陳述經過後,妻兒才相信。出自《朝野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