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 全12冊 (copy)

卷第一百三十三 報應三十二殺生

朱 化  李 詹  王公直  黃 敏  陳君稜

王洞微  孫季貞  崔道紀  何 澤  嶽州人

徐可範  建業婦人 廣陵男子 何馬子  章 邵

韓立善  僧修準  宇文氏  李 貞  僧秀榮

毋乾昭  李 紹

朱 化

洛陽人朱化者,以販羊為業。唐貞元初,西行抵邠寧,回易其羊。有一人見化謂曰:“君市羊求利,當求豐贍,君見羊之小者,以為不可易也,殊不知小者不久而大也,自小而易,及貨而大,其利不亦博乎!易之大者,其羊必少,易之小者,其羊必多。羊多則利厚也,羊少則利寡也。”化然之,乃告其人曰:“爾知有小羊,我當盡易之。”其人數日乃引一羊主至,化遂易得小羊百十口,大小羊相雜為群,迴歸洛陽。行至關下,一夕所易之小羊,盡化為鬼而走。化大駭,莫測其由。明年復往邠寧,見前言小羊之人,化甚怒,將執之詣官府。其人曰:“我何罪也?”化曰:“爾以小羊回易,我驅至關下,盡化為鬼,得非汝用妖術乎?”其人曰:“爾

朱 化

洛陽人朱化,以販賣羊為職業。唐朝貞元初年,往西走到邠寧,買了那地方的羊返回。有一人見到朱化對他說:“你既然買賣羊賺錢,應該想辦法多賺錢,但你看到小羊,就認為不可以買,你不知道小羊不久就會變為大羊,從小把它買來,等你賣的時候就大了,這裡的利潤不是很大嗎!你買大羊,一定買得少,買小羊,就會買很多。羊多,賺的錢也多;羊少,賺的錢也少。”朱化覺得是這麼回事,就告訴那人說:“你要是知道哪裡有小羊,我就全買下。”那個人不幾天就帶了一個養羊的人來了,朱化於是買到了小羊一百多頭,把大羊和小羊混雜在一起趕回了洛陽。走到關下,只一個晚上時間,所買的小羊都變成鬼跑了。朱化很害怕,猜不出這是怎麼回事。第二年又去邠寧,看到和他說買小羊的那個人,很生氣,就要把他送到官府去治罪。那人說:“我有什麼罪?”朱分說:“你勸我買小羊,我趕到洛陽城下的時候,那些小羊都變成鬼跑了,這難道不是你使的妖術嗎?”那人說:“你

販賣群羊,以求厚利,殺害性命,不知紀極,罪已彌天矣,自終不悟,而反怒我,我即鬼也,當與群羊執爾而戮之。”言訖而滅,化大驚懼,尋死於邠寧焉。出《奇事》。

李 詹

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瑤下擢進士第。平生廣求滋味,每食鱉,輒緘其足,暴於烈日,鱉既渴,即飲以酒而烹之,鱉方醉,已熟矣。復取驢縶於庭中,圍之以火,驢渴即飲灰水,蕩其腸胃,然後取酒,調以諸辛味,復飲之,驢未絕而為火所逼爍,外已熟矣。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頃之,詹膳夫亦卒。一夕,膳夫復甦曰:“某見詹,為地下責其過害物命,詹對以某所為,某即以詹命不可違答之。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傳。’故得以回。”無何,慎思復卒。慎思亦登進士第,時為小諫。出《玉泉子》。

王公直

唐鹹通庚寅歲,洛師大飢,谷價騰貴,民有殍於溝塍者。至蠶月,而桑多為蟲食,葉一斤直一鍰。新安縣慈澗店北村民王公直者,有桑數十株,特茂盛蔭翳,公直與妻謀曰:“歉儉若此,家無見糧,徒竭力於此蠶,尚未知其得失。以我計者,莫若棄蠶,乘貴貨葉,可獲錢十萬,蓄一月之糧,則接麥矣,豈不勝為餒死乎?”妻曰:“善。”乃攜鍤坎地,卷蠶數箔瘞焉。明日凌晨,荷桑詣都市鬻之,得三千文,市彘肩及餅餌以歸。至徽安門,門吏見囊中殷血,連灑於地,遂

賣羊,想多賺錢,殺生害命,不知收斂,犯了彌天大罪,到現在還不醒悟,卻對我發怒,我就是鬼,會和群羊一塊兒抓你殺了你。”說完就沒了蹤影,朱化十分害怕,不久就死在邠寧。出自《奇事》。

李 詹

唐朝的李詹,宣宗大中七年在崔瑤主持的考試中進士及第。他平生多方尋求美味,每次吃鱉,就綁上它的腳,放到烈日下曝晒,鱉很渴的時候給它酒喝,然後拿到廚房烹煮,鱉正醉的時候已經被做熟了。又有時把驢拴在庭院裡,周圍點上火,驢渴得沒辦法就喝灰水,以此洗它的腸胃,然後再拿酒,放入各種調料,再讓驢喝,驢未死而被烈火所烤,外邊的肉已經熟了。有一天,李詹剛戴上頭巾,突然站不住了,倒地而死。不一會兒,李詹的廚師也死了。過了一天,廚師又甦醒過來,他說:“我看到李詹了,閻王正追責他過分殘害動物的生命,李詹對閻王說是我乾的,我回復說不能違抗李詹的命令。李詹又說:‘我根本不知道那樣辦,是狄慎思教給我的。’所以我才免死又回來了。”過不久,狄慎思也死了。狄慎思也是進士及第,當時作小諫。出自《玉泉子》。

王公直

唐朝鹹通庚寅年,洛陽地區饑荒,谷價飛漲,陰溝裡、田埂上到處都有餓死的百姓的屍首。到了放蠶的季節,桑葉大多被蟲子吃了,桑葉每斤值一鍰。新安縣慈澗店北村有個村民叫王公直,有桑樹幾十棵,特別蔭翳茂盛,公宜就和妻子商量說:“饑荒這麼重,家中也沒有糧食,就是盡力養蠶,也不知後果怎樣。依我看,不如放棄養蠶,趁著桑葉價貴就賣桑葉,這樣可以賺錢十萬,能積蓄一個月的糧食,就可接上麥熟了,難道不比餓死強嗎?”妻子說:“好。”於是他就拿著鍬挖了一個坑,捲起那幾張養蠶的竹蓆埋了。第二天起早,他挑著桑葉到城裡的集市上賣掉,得錢三千文,又在集市上買了豬肩肉以及燒餅、菜餚等回家。到了徽安門,門吏見他的口袋裡流出血,點點滴滴灑了一地,於是

止詰之。公直曰:“適賣葉得錢,市彘肉及餅餌貯囊,無他也。”請吏搜索之。既發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群吏乃反接送於居守,居守命付河南府尹正瑯琊王公凝,令綱紀鞠之。其款示:某瘞蠶賣桑葉,市肉以歸,實不殺人,特請檢驗。尹判差所由監領,就村檢埋蠶之處。所由領公直至村,先集鄰保,責手狀,皆稱實知王公直埋蠶,別無惡跡。乃與村眾及公直,同發蠶坑,中唯有箔角一死人,而缺其左臂,取得臂附之,宛然符合。遂復領公直詣府,白尹。尹曰:“王公直雖無殺人之事,且有坑蠶之咎,法或可恕,情在難容。蠶者天地靈蟲,綿帛之本,故加剿絕,與殺人不殊。當置嚴刑,以絕凶醜。”遂命於市杖殺之。使驗死者,則復為腐蠶矣。出《三水小牘》。

黃 敏

江西都校黃敏者,因禦寇墜馬,折其左股,其下遂速以石碎生龜,傅之,月餘乃愈。而龜頭尚活,龜腹間與髀肉相連而生,敏遂惡之,他日割去。欲下刃,痛楚與己肉無異,不能而止。龜目所視,亦同己所見也。出《聞奇錄》。

陳君稜

曹宋二州西界有大鶴陂,陂左村人陳君稜,少小捕魚為業。後得患,恆被眾魚所食,痛苦不能自持。若以魚網蓋之,

叫停了他上前盤問。公直說:“我剛才賣了桑葉賺到錢,買了豬肉、燒餅等東西裝在口袋裡,沒有別的東西。”公直請門吏搜查。打開口袋,只見有一人的左臂,好像剛肢解下來的。於是一群門吏把公直反綁了送到居守衙門,居守命令送交河南府尹正瑯琊人王公凝審理,王公凝命人審問,要依法處置。公直招供道:我埋了蠶賣掉桑葉,買肉回家,確實沒有殺人,請派人到家裡檢驗。尹正就派差吏所由監管,帶公直到村裡去檢查埋蠶的地方。所由領公直到村裡後,先召集鄰里和保長,畫押簽字,大家都說確實知道公直埋蠶,沒幹別的什麼壞事。差吏就同村裡的眾人及公直一塊挖開埋蠶的坑,坑中竹蓆的一角上有一個死人,且缺一左臂,把公直口袋裡的那隻拿來附上,正好相合。差吏就帶公直到府裡去報告,把情況向尹正說了。尹正說:“王公直雖然沒有殺人的事,卻有坑埋桑蠶之罪,法律上可以饒恕,但情理難容。蠶是天地間的靈蟲,是紡紗織布的根本,故意剿殺絕盡,同殺人沒有什麼兩樣。應該施以嚴刑,以禁絕此事。”遂命人在市場上用刑杖將其打死。等派人再到那埋蠶的坑裡驗屍,則又變成腐爛的蠶了。出自《三水小牘》。

黃 敏

江西都校黃敏,因為抗擊敵寇從馬上墜下來,摔斷了左大腿,他手下的人迅速地用石頭砸碎一隻活著的烏龜,給他敷上,一個多月腿就長好了。然而敷在傷腿上的烏龜的頭還活著,龜的腹部與黃敏的大腿肉長在一起,黃敏很討厭它,有一天想把它割掉。剛想下刀,疼痛得像割他自己的肉一樣,不能割,只好停止。龜目看到的,與他自己看到的相同。出自《聞奇錄》。

陳君稜

曹、宋二州西界有個大鶴陂,在陂左的村莊裡有一個人叫陳君稜,這人小時就以捕魚為職業。後來得了病,總覺得經常被很多魚食用,痛苦不堪,不知怎麼辦才好。如果將漁網蓋在身上,

痛即止。後為村人盜網去,數日間,不勝痛而死。德州刺史鄧某曾任考城令,知此事。出《奇聞錄》。

王洞微

唐汾州景雲觀道士王洞微者,家於孝義縣,初為小胥,性喜殺,常釣弋漁獵。自弱冠至壯年,凡殺狼狐雉兔,洎魚鱉飛鳥,計以萬數。後為裡尹,患病熱月餘,忽覺室內有禽獸魚鱉萬數,環其榻而噬之,瘡痏被身,殆無完膚。中夕之後,其父母兄弟,俱聞洞微臥內,有群鳥啁啾,歷然可辨。凡數年,疾益甚,或有謂洞微父曰:“汝子病且亟,宜遷居景雲觀。”於是卜日徙居。月餘,會群道士修齋授籙,是夕洞微瘳。後十年,竟以疾卒。出《宣室志》。

孫季貞

唐孫季貞,陳州人,少好捕網飛走,尤愛啖雞卵,每每欲食,輒焚而熟之,卒且三年矣。鄰有張生者,亦以病卒三日也。忽便起坐,既行,乃徑往孫氏家,稱季貞,聽其言,實季貞,其形故張生也。張氏之族,即詣官以訴。孫雲:“先是吾不當死,以生平多害物命,故為冤債所訴,以食雞卵過甚,被驅入於空城中,比入則戶闔矣。第見滿城火灰,既為燒爍,不知所為。東顧,方見城戶雙啟,即奔從之,至則復闔矣。西顧,從之復然。南顧北顧,從之亦然。其苦楚備嘗之矣。一旦,王謂季貞曰:‘爾壽未盡,然死且三年矣,何以復還?’主者曰:‘鄰有張某,死才三日,可藉此以託其神魂。’

疼痛就停止了。後來村裡人把他的漁網偷走,幾天之間,因為忍受不了痛苦而死。德州刺史鄧某曾任考城縣令,知道這件事。出自《奇聞錄》。

王洞微

唐朝汾州的景雲觀有一道士叫王洞微,家在孝義縣,起初是個小吏,此人愛好殺生,常釣魚打獵。從二十歲到壯年,共計殺死的狼、狐狸、雉雞、野兔、魚鱉、飛鳥可達萬數。後來當裡尹,得了病發燒一個多月,那時他忽然覺得屋裡有禽獸魚鱉數萬只,環繞在他的床前咬他,滿身都是傷口,幾乎沒有一點好的皮膚。半夜之後,他的父母兄弟都聽到他的臥室裡有群鳥鳴叫的聲音,聲音清晰。這樣過了幾年,他的病更重了,有人對洞微的父親說:“你的兒子病得很重,最好讓他到景雲觀去。”於是就挑選了一個吉日搬到景雲觀。一個多月內,會集了很多道士為他修齋授符,當晚洞微的病就好了。十年後,洞微最終病死了。出自《宣室志》。

孫季貞

唐朝的孫季貞,是陳州人,少年時就喜好捕捉飛禽走獸,尤其喜愛吃雞蛋,每次想吃雞蛋,就用火燒熟,死了已經三年了。鄰居有個叫張生的人,也已病死三天。這一天忽然坐起來,能下地走,直奔孫家,自稱是孫季貞,聽他說的話,確實是季貞,但形體又確實是張生啊。張氏家的人就去官府告狀。在官府裡,孫季貞說:“以前我不該死,因為一生殺了很多動物,所以被那些冤魂告了,又因為吃雞蛋太多,被趕進一空城裡,剛進去,城門就關上了。只見滿城灰火,我被火灰灼燒,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往東看,才看見兩扇城門都開著,我就跑去想出去,但是等我跑到那裡時城門又關上了。再往西看,同東城門一樣。往南往北都是一樣。煙燻火烤,又累又乏,那苦痛讓我嚐盡了。一天早晨,閻王對我說:‘你的壽命沒盡,然而你死了三年了,怎麼復生呢?’這時主簿說:‘他有個鄰居張生,死了才三天,可以借屍還魂。’

王然之,今我實季貞也。”官不能斷。郡牧劉尚書廙,親呼問之,曰:“宜以平生一事,人無知者以為驗。”季貞曰:“某未死前,嘗藏佛經兩卷於屋瓦,人實無知者。”命探之,存焉,斷歸孫氏。出《玉泉子》。

崔道紀

唐前進士崔道紀,及第後,遊江淮間。遇酒醉甚,臥於客館中。其僕使井中汲水,有一魚隨桶而上,僕者得之,以告道紀。道紀喜曰:“魚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既食良久,有黃衣使者,自天而下,立於庭中,連呼道紀,使人執捉,宣敕曰:“崔道紀,下土小民,敢殺龍子,官合至宰相,壽命至七十,並宜除。”言訖,昇天而去。是夜道紀暴卒,時年三十五。出《錄異記》。

何 澤

唐何澤者,容州人也,嘗攝廣州四會縣令。性豪橫,唯以飲啖為事,尤嗜鵝鴨。鄉胥里正,恆令供納,常豢養鵝鴨千百頭,日加烹殺。澤只有一子,愛憐特甚。嘗一日烹雙雞,爨湯以待沸,其子似有鬼物撮置鑊中。一家驚駭,就出之,則與雙雞俱潰爛矣。出《報應錄》。

嶽州人

唐鹹通中,嶽州人有村人,涸湖池取魚,獲龜猶倍多。悉刳其肉,載龜板至江陵鬻之,厚得金帛。後歸家,忽遍身患瘡,

閻王就同意了,現在我實際是孫季貞。”官府不能決斷。郡牧尚書劉廙親自來問他,然後說:“應該用他平生的一件事,必須是別人不知道的來驗證。”季貞就說:“我沒死以前,曾把兩卷佛經藏在屋瓦下面,別人誰也不知道。”官府命人去探查,果然還在,最後判歸孫家。出自《玉泉子》。

崔道紀

唐朝前進士崔道紀,考中後,遊覽於江淮之間。有一次醉得很厲害,躺在客館裡。他的僕人到井裡去打水,有一條魚隨著被打上來,僕人得到這條魚後,把這件事告訴了崔道紀。崔道紀聽後很高興,說:“魚湯最能解酒,趕快把魚煮了。”吃了魚湯後很長時間,有一個穿黃衣的使臣從天上下來,立在庭院裡,連聲呼叫崔道紀,並派人把他拉過來,宣佈詔命說:“崔道紀,下方土地的小民,竟敢殺害龍子,本來官應至宰相,壽命到七十,現一併免除。”說完就昇天而去。當天晚上,崔道紀暴病身亡,當時三十五歲。出自《錄異記》。

何 澤

唐朝的何澤,是容州人,曾經當過廣州四會縣令。性格強暴蠻橫,整天不是吃就是喝,尤其愛吃鵝鴨。他經常命令手下的小吏供納,在家裡也經常養鵝鴨成千上萬只,每天都烹殺幾隻。何澤只有一個兒子,他特別愛憐嬌慣。有一天殺了兩隻雞,在灶上燒了火等著水開,他的兒子好像有鬼抓著似的被扔到鍋裡。一家人驚懼害怕得不得了,馬上撈出來,可他的兒子已經和那兩隻雞都爛熟了。出自《報應錄》。

嶽州人

唐朝鹹通年間,嶽州有一個村人,他把湖池裡的水全部放幹了去抓魚,結果卻抓到了更多龜。他把龜肉剖挖乾淨後,裝著龜板到江陵去賣,賣了很多錢。回到家裡以後,突然遍身生瘡,

楚痛號叫,鄰里不忍聞。須得大盆貯水,舉體投水中,漸變作龜形。逾年,肉爛腐墜而死。出《報應記》。

徐可範

唐內侍徐可範,性好畋獵,殺害甚眾。嘗取活鱉,鑿其甲,以熱油注之,謂之鱉 。又性嗜 驢,以驢縻絆於一室內,盆盛五味汁於前,四面迫以烈火,待其渴飲五味汁盡,取其腸胃為饌。前後烹宰,不紀其數。後扈從僖宗幸蜀,得疾。每睡,見群獸鳥雀啄食其肉,痛苦萬狀,又須於床下布火,及以油醋灌其身,乃以罟網蓋覆,方暫得睡。以日繼夜,常須如此,命將盡,惟一束黑骨而已。出《報應記》。

建業婦人

近歲建業有婦人,背生一瘤,大如數鬥囊,中有物如繭栗甚眾,行即有聲。恆乞於市,自言村婦也,常與娣姒輩分養蠶,己獨頻年損耗,因竊其姒一囊繭焚之。頃之,背患此瘡,漸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氣閉悶,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負囊矣。出《搜神記》。

廣陵男子

廣陵有男子行乞於市,每見馬矢,即取食。自雲:嘗為人飼馬,慵不能夜起,其主恆自檢視,見槽中無草,督責之。乃取烏梅並以飼馬,馬齒楚,不能食,竟以是致死。己後因

疼得大哭大叫,鄰居都不忍心聽。只有把身體全都泡在一個裝滿水的大盆裡才好些,他的身體漸漸地變成了龜的形狀。過了一年,他全身肉爛而死。出自《報應記》。

徐可範

唐朝的內侍官徐可範,好打獵,殺害鳥獸生靈很多。曾拿來活鱉,把甲鑿開,然後用熱油澆燙,稱之為鱉餅。他又特別愛吃驢肉,作法也特別:把驢拴綁在屋子裡,在盆裡裝上調好的五味汁液放在驢的前面,再在驢的周圍點上烈火,等驢渴了把五味汁液喝光,再殺驢取腸胃做菜吃。前後烹宰的驢不計其數。後來他隨從僖宗到蜀地卻得了病。每次睡覺都看見一群鳥獸啄吃他身上的肉,痛苦萬狀,必須在他的床下面燒上火,再用油醋等澆他的身體,用漁網覆蓋全身,才能覺得好受些暫時睡一會兒。夜以繼日,必須經常這樣做,等他快死的時候,只剩一把黑骨頭了。出自《報應記》。

建業婦人

近年來建業有一個婦女,背上生了一個大肉瘤,大得像鬥囊,裡面像有很多繭和栗子,走起來能聽到聲音。她經常在街市上討飯,自己說是一個村婦,平常和妯娌們一塊兒養蠶,但唯獨她養不好,連年虧本,因此她就偷了妯娌的一口袋繭燒了。剛燒完,她的背上就生了瘡,逐漸變成了這個大瘤。用衣服蓋上瘤就覺得憋悶,只有經常露在外面才行,而這肉瘤重得像背了個大口袋一樣。出自《搜神記》。

廣陵男子

廣陵有個男子在街市上討飯,每次見到馬糞,就拿過來吃。自己說:曾幫人餵馬,懶惰不能起夜,馬主經常親自檢查,看到槽中沒有草,就訓斥他。他便把烏梅和草料混在一起喂,馬的牙被刺痛,無法食用,最後因此而死。自己後來因為

患病,見馬矢,輒流涎欲食,食之,與烏梅味正同,了無穢氣。出《稽神錄》。

何馬子

遂州人何馬子好食蜂兒,坐罪,令眾於市。忽有大蜂數個,螫其面,痛楚叫呼。守者驅而復來,抵暮方絕。如此經旬乃死。出《儆戒錄》。

章 邵

章邵者,恆為商賈,巨有財帛,而終不捨路歧,貪猥誅求。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為邵之所獲。邵便打殺,棄之林中,其鹿母遙見悲號,其聲不已。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謀也。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於大樹下憩歇,以伺其父。未間,且寢於樹陰中,邵乃不曉是子,但見衣襆在旁,一人熟寐而已。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襆而前行。及天漸曉,見其衣襆,乃知殺者是己子也。嗟乎!章邵凶率如此,報應亦宜然。出《野人閒話》。

韓立善

蜀金雁橋,有韓立善者,作釣鉤,積有年矣。因食魚,鯁喉成瘡,頷脫而死。出《儆戒錄》。

僧修準

蜀郡大慈寺律師修準,雖雲奉律,性甚褊躁。庭前植竹,

這個緣故也得了病,一看見馬糞,就饞得流口水,控制不住地想吃,吃了後又覺得和烏梅的味道是一樣的,一點臭味也沒有。出自《稽神錄》。

何馬子

遂州人何馬子好吃蜂卵,因為犯罪,令他在當街示眾。忽然有幾隻大蜂飛來螫他的臉,他痛苦不堪大聲呼叫。看守他的人替他驅趕那些蜂,但趕跑了又回來,直到晚上才絕跡。像這樣經過十多天他就死了。出自《儆戒錄》。

章 邵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為鉅富,廣有錢財,但他仍幹些劫路營生,貪求不義之財。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卻被章邵抓獲。邵當即打死,丟棄在樹林中,那母鹿在很遠處看見慘狀,悲號不停。當天,邵想晚上趕路,圖謀不軌。章邵只有一個兒子,年紀剛有二十歲,兒子先走一步與父親拉開一段路程,走著走著就困了,便在路邊的大樹下歇一會兒,等著父親來。不多會兒,就睡在樹蔭裡,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只見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於是就抽出腰刀,對準那人咽喉刺去,搶走衣服包袱往前走了。等天漸漸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殺死的是自己的兒子。唉!章邵凶惡殘忍到這種地步,報應也是應該的。出自《野人閒話》。

韓立善

蜀地金雁橋的韓立善,作魚鉤已經很多年了。他因吃魚,魚刺卡住咽喉,傷變成瘡,下巴脫掉而死。出自《儆戒錄》。

僧修準

蜀郡大慈寺專管戒律的法師修準,雖然整天唸經拜佛,嚴守戒律,但性格非常偏激暴躁。寺廟的庭院前種著許多的竹子,

多蟻子緣欄檻。準怒,伐去竹,盡取蟻子,棄灰火中。準後忽患癬,瘡遍頭面。醫者雲蟻漏瘡,不可醫,後竟卒。出《儆戒錄》。

宇文氏

宇文氏,偽蜀之富家也。孀居國之東門,嘗聞寢室上有人行,命僕隸升屋視之,獲得野狸三頭並狸母,宇文氏殺狸母而存其子焉。未期歲,宇文氏適護戎王承丕。丕殺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並前夫一男二女,下獄定罪,赦男女,斬宇文氏。籲!得非殺狸母之所報也!出《儆戒錄》。

李 貞

蜀錦浦坊民李貞家,養狗名黑兒。貞因醉,持斧擊殺之。李貞臨老,與鄰舍惡少白昌祚爭競,昌祚承醉,以斧擊貞死焉。時昌祚年十九歲,與殺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兒。冤報顯然,不差絲髮。出《儆戒錄》。

僧秀榮

蜀郡金華寺法師秀榮。院內多松柏,生毛蟲,色黃,長三二寸。莫知紀極,秀榮使人掃除埋瘞,或棄於柴積內,僧仁秀取柴煮料,於烈日中晒乾,蟲死者無數。經月餘,秀榮暴卒。金華寺有僧入冥,見秀榮荷鐵枷,坐空地烈日中,有萬萬蟲咂噬。僧還魂,備說與仁秀,仁秀大駭,遂患背瘡,數日而卒。出《儆戒錄》。

很多小螞蟻爬上竹子,沿著竹子直到欄檻。修準看到後很生氣,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螞蟻收集起來扔到火裡燒了。修準後來忽然得了癬瘡病,滿頭滿臉都是瘡。大夫說這是蟻漏瘡,無法醫治,修準最終死了。出自《儆戒錄》。

宇文氏

宇文氏,是偽蜀時的有錢人家。在都城的東門孀居,曾聽到她的寢室上有走步的聲音,就讓僕奴上房看看,結果抓獲了三隻小野狸和一隻母野狸,宇文氏就殺了那母狸而把三隻小野狸留下了。還沒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給了護戎王承丕。因為承丕殺了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也被下獄定罪,後來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斬首。唉!這難道不是她殺母狸的報應!出自《儆戒錄》。

李 貞

蜀地錦浦坊的百姓李貞家裡養了一條狗,名叫黑兒。李貞因為喝醉了酒,用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貞年老時,和鄰居一個惡少年白昌祚爭強好勝,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貞砍死了。當時白昌祚十九歲,與李貞殺狗時的年歲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兒。很明顯這是冤冤相報,竟是不差毫髮。出自《儆戒錄》。

僧秀榮

蜀郡金華寺有個法師叫秀榮。寺院內種植了很多松柏,樹上生一種毛蟲,黃色,有二三寸長。這些毛蟲無窮無盡,秀榮就派人掃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裡,和尚仁秀取柴煮藥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蟲就在烈日下被晒乾,死者無數。經過一個多月,秀榮暴病身亡。金華寺有個僧人入冥府,看見秀榮戴著鐵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數不清的蟲子在咬他。這個僧人還魂後,把看到的詳細說給仁秀聽,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生了背瘡,幾天後就死了。出自《儆戒錄》。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莊在射洪縣,因往莊收刈。有鹿遭射逐之,驚忙走投乾昭,昭閉於空房中。說與鄰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豈宜輕舍?”乃殺之,沽酒炙鹿,共僧飲啖。僧食一塊,忽大叫雲:“刀割我心。”嘔血,至夕而死。出《儆戒錄》。

李 紹

蜀民李紹好食犬,前後殺犬數百千頭。嘗得一黑犬,紹憐之,蓄養頗厚。紹因醉夜歸,犬迎門號吠,紹怒,取斧擊犬。有兒子自內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駭,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紹後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錄》。

毋乾昭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縣有個農莊,於是去農莊收割莊稼。正碰上一隻中箭的鹿在奔跑,那鹿在驚慌之際跑到乾昭處,乾昭把它關在空房子裡。後來把這件事說給鄰居一個叫法惠的和尚聽,法惠聽完笑著說:“上天送給的食物,怎麼能輕易舍掉呢?”於是就殺了鹿,買酒烤鹿肉,乾昭與法惠同飲同喝。法惠和尚剛吃一塊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我的心。”口吐鮮血,當天晚上就死了。出自《儆戒錄》。

李 紹

蜀地百姓李紹好吃狗肉,殺狗成千上萬頭。他曾得到一隻黑犬,很是愛憐,優厚地飼養它。有一次李紹因醉很晚才回來,那黑犬迎門吠叫,紹很生氣,找到斧子要砍那犬。這時他的兒子從裡面出來,斧子正中其頭,當即就死了。一家人驚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裡去了。李紹後來得了病,像狗一樣叫喚,然後死去。出自《儆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