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Mishkin 貨幣金融學 v2

18.4 法定存款準備金要求

正如我們在第17章中所學到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通過引起貨幣乘數變動來影響貨幣供給。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會減少由既定水平的基礎貨幣支持的存款數額,從而導致貨幣供給的收縮。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也會增加對存款準備金的需求,從而提高聯邦基金利率。相反,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下降將導致貨幣供給擴張以及聯邦基金利率下降。從20世紀30年代以來,美聯儲有權變動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這曾經是影響貨幣供給和利率的強有力的手段,但它現在不那麼重要了。

1980年的《存款機構放松管制和貨幣控制法》規定了設定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一個較簡單的方案。所有的存款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儲蓄和貸款協會、互助儲蓄銀行以及信用合作社,都遵循相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所有支票存款(包括非付息支票賬戶、NOW賬戶、超級NOW賬戶以及ATS(自動轉賬儲蓄)賬戶)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低於4830萬美元的部分為3%,[1]超過4830萬美元的部分為10%,且最初設定的10%可以根據美聯儲的判斷在8%~14%之間變動。在特別的情況下,這個比率可以高達18%。

法定存款準備金要求作為貨幣政策工具的缺點

正如我們在第10章看到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不再能夠約束大多數銀行,所以其有效性已經遠不如從前了。另一個使用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控制貨幣供給和利率的弊端是,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會直接導致相關銀行的流動性困難。在過去,當美聯儲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時,通常實施公開市場購買或者放寬貼現窗口,向需要的銀行提供存款準備金來減輕這種打擊。不斷變動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也會給銀行造成更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流動性管理難上加難。

由於變動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這種政策工具值得肯定之處不多,因此它幾乎已經不再被使用了。

[1]4830萬美元這一數字是截至2008年年底的。每年這個標準都按照美國支票存款增幅的80%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