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Mishkin 貨幣金融學 v2
8.7 利益衝突
在本章的前面幾節中,我們瞭解到在金融市場中金融中介機構發揮重要作用的運行機制。它們發展出了信息收集、生產和分配專門技術,從而使其不僅節約了信息生產成本,而且能夠根據其意願重複利用信息,從而實現了規模經濟效應。此外,通過向客戶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例如向客戶提供汽車貸款和人壽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這樣也能夠實現金融中介機構的規模經濟效應,即通過將一項信息資源應用於多種不同的金融服務,金融中介機構可以降低每一種金融服務的信息生產成本。舉例來說,投資銀行能夠評價公司的信用風險品質,進而安排該公司債券上市,這一信息也能夠幫助這家投資銀行判斷出向公眾出售這家公司的股票是否易於實現。雖然範圍經濟的存在能夠極大地促進金融中介機構的發展,但是也會產生以利益衝突形式(conflict of interest)體現的潛在成本。利益衝突是道德風險問題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個人或者機構具備多重目標(利益),並且這些目標之間最終形成衝突的條件下才會出現。在一家金融中介機構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的情況下,利益衝突問題特別容易發生。這些服務之間潛在的利益競爭可能會導致個人、公司隱藏信息或者散佈誤導性信息。由於利益衝突將會嚴重降低金融市場中的信息質量,從而促使信息不對稱問題更加惡化,加大了金融體系執行其將資金向具有生產性投資機會項目轉移的基本功能的難度,所以我們對此十分關注。在本書的第15章,我們將會更加詳細地考察利益衝突問題,分析其形成原因、其重要性的影響因素以及可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