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故事

630 草聖張旭

張旭是唐代知名的書法家,最擅長寫草書,因此大家都叫他「草聖」。只有三十字的<肚痛帖>,是他的代表作。張旭的字很受歡迎,當時的人只要能得到他的字,都會把它當作傳家寶。也因為這樣,張旭在常熟做官時,發生了一個小故事。

張旭在判決書上寫下他的決定,對張三、李四說:「好,就這樣子了!你們回去之後,不可以再吵架了,知不知道?」「是!大人!」這兩個人很高興地回答張旭,張旭滿意地點點頭,又說:「拿了判決書,就快回家吧!」

『這次大人的判決書是我的喔!』張三對李四使著眼色。

『上次是你拿走的耶!這次該給我了。』李四急了。

『沒關係啦,改天我們再來告官就行了。』張三伸手從師爺那兒拿走了判決書,開開心心地離開官府。李四在後面邊追邊喊:「我要判決書啦!我要判決書啦!」

過了幾天,又有人來告官,張旭看看對方,覺得很奇怪:「你是李四嘛!為什麼又來告官?做人不要太計較。」李四不好意思地點點頭,張旭問他:「你這次要告誰?」李四低著頭回答:「張三!他拿走我的東西。」張旭又問:「拿走什麼東西?」李四的聲音越來越小:「大人的判決書……

張旭吃驚地說:「判決書?我第一次聽到有人為了判決書來告官的!說實話!否則…….」李四嚇壞了,只好說實話:「大人饒命!我是想要大人的字啦!」張旭真是哭笑不得,又說:「為了要我的字,所以你又來告官?如果我寫字給你,你是不是就不會告官了?」

李四點頭說:「是的,大人。」「好,我馬上寫!」張旭大筆一揮,寫了幾個字送給李四,李四高興地收下,拼命向張旭道謝:「謝謝大人!謝謝大人!」

註釋

1.草聖:稱呼非常會寫草書的人。

2.擅長:做某事具有很好的能力。

3.草書:為了方便、快速而產生的字體。

4.書法家:很會用毛筆寫字,又有自己風格的人。

5.<肚痛帖>:張旭因為肚子痛而寫下的書法作品。

6.代表作:說到某人,就會想到代表他的作品。

7.傳家寶:家中的寶物,可以留給兒子、孫子的東西。

8.常熟:地名,中國江蘇省常熟縣。

9.判決書:記錄判決的文件。判決,審判的結果。

10.使眼色:不說話,用眼睛表示意思。

11.改天:以後。

12.告官:向官府告狀。

13.師爺:官府中負責文件的人。

14.計較:爭論,堅持自己的看法。

15.告:向官府提出自己的委屈不平。

16.大人:稱呼官位高的人。

17.否則:如果不是這樣子。

18.實話:事實。

19.饒命:原諒我。

20.哭笑不得:讓人生氣又覺得好笑。

21.大筆一揮:用筆的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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