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 Harold Kerzner 項目管理 v12

5.8 項目環境下的領導

PMBOK ® 指南,第6版

3.4.4.1 人際交往

領導可以被定義為一種用來把組織需要和個人興趣結合起來,追求某種目標的行為模式。所有經理都有某種領導責任。如果時間允許,成功的領導技巧和習慣可以培養。

領導是由一些複雜的要素構成的,最普遍的3個要素是:

• 實施領導的人。

• 被領導的人。

• 環境(如項目環境)。

項目經理能否被選中,通常與其領導風格有關。未被選中的最常見的原因是他沒有能力平衡技術上和管理上的項目職能。

有幾項調查用於確定何種領導技巧最好。下面是Richard Hodgetts做出的一項調查結果[2] 。這些調查結果對今天的大多數項目管理環境依然有效。

• 人際關係導向的領導技巧

—“項目經理必須讓所有的團隊成員感到他們的工作很重要,並對項目的結果有直接影響。”

—“項目經理必須讓整個團隊關心該做什麼和這樣做的作用。”

—“對項目參與者表示信任。”

—“應該給予項目成員職務上的認可和授權。”

—“讓團隊成員感到和相信他們對團隊的成敗起重要作用。”

—“通過與團隊成員親密合作,我相信一個人可以在贏得對項目忠誠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職權隔閡問題。”

—“我認為,只要設身處置地去了解員工,就會對員工產生巨大的鼓舞。我對許多業務人員的瞭解都超過了他們自己的直接上司。此外,我設法讓他們知道他們自己是團隊中必不可少的一員。”

—“我認為克服職權隔閡的最重要的技巧,就是儘可能多地理解他人的需要,包括與你打交道的人,以及你對其沒有直接支配權的人。”

• 正式權力導向的領導技巧

—“指出如果不合作將造成的巨大損失。”

—“把所有的職權寫在職能陳述中。”

—“開始用一種策略性的方法施加壓力,在環境許可的情況下把施加的壓力減至最小,然後再增加。”

—“以訴諸上級領導干預相威脅,如果有必要將其付諸實踐。”

—“讓團隊成員相信對公司有益的事必然對他們有益。”

—“授權給運營部門的專職工作人員以完成必要的工作。”

—“保持對開支的控制。”

—“利用訴諸上級領導解決的威脅暗示。”

—“最重要的是團隊成員認識到項目經理有權指揮整個項目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