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 Harold Kerzner 項目管理 v12
3.5 矩陣型結構的修正
矩陣結構可採取多種形式,但有3種最為常用。每種形式都代表對項目集經理不同程度的授權,同時間接表明了公司的有關規模。舉個例子,在矩陣型組織圖3-3中,所有的項目經理都直接向總經理報告。這種設置最適合小公司,這些公司的項目數量較少,總經理有足夠的時間去協調項目經理之間的活動。在這種設置下,項目間的所有衝突都直接由總經理處理。
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項目的增多,總經理漸漸難以應付管理所有項目的角色。於是就產生了一個新的職位——項目管理總監,或項目集經理或多項目經理,他們需要負責所有的項目管理,如圖3-4所示。
最後,我們要討論一下項目工程師所應具備的素質。如圖3-5所示,大部分人會把項目經理放在圖中點右邊的區間,即人際關係技巧強於技術技能,而把項目工程師放在左邊的區間,即技術技能強於人際關係技巧。當然,問題是:“項目經理和項目工程師兩個方向上距離中點有多遠?”現在許多公司把項目管理者和項目工程師合併成一個職位。這一點從表3-7中就可以看出來。項目經理和項目工程師在前五項的職能工作是一樣的,而後面的則不相同。[3]
把項目管理和項目工程區別開來的主要原因是,這樣可使項目工程師仍主要管理工程,因而對工程技術有足夠的權力進行指導。

圖3-4 項目管理總監的設立

圖3-5 管理的哲學
圖3-7 項目管理和項目工程的比較

續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