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Charles Hill 當代全球商務 v9 筆記
07 國際貿易申的政治經濟
7.1 複習筆記
一、貿易政策措施
貿易政策有七種主要措施:關稅、補貼、進口配額、自願出口限制、國產化規定和行政管理政策以及反傾銷政策。近幾十年來,關稅壁壘下降,非關稅壁壘如補貼、配額、自願出口限制和反傾銷政策呈現上升趨勢。
1.關稅
關稅是對進口(或出口)商品徵收的一種稅。關稅分從量稅和從價稅。從量稅是按進口商品每單位徵收一個固定的稅額。從價稅是按進口商品價值的一定比例徵收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向進口品收取關稅以提高進口品的價格,是為了保護國內生產商免受國外的競爭。
徵收關稅,政府得益,因為關稅增加了政府收入;國內生產者得益,因為關稅通過增加進口商品的成本給他們以某種保護,使其免遭來自外國的競爭;消費者受損,因為他們必須為某些進口品支付高價。政府和生產者獲得的利益是否超過消費者的損失取決於各種因素。
總而言之,從經濟角度分析進口關稅的影響可以得出以下兩個結論:經
(1)關稅無疑是保護生產者而損害消費者的,當它們保護生產者免遭外國競爭時,對供給的限制也提高了國內價格。經
(2)關稅降低了世界經濟的總體效率。這是由於保護性的關稅鼓勵國內企業,把理論上在國外生產效率更高的那些產品放在國內生產,其結果是資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總的來說,出口關稅有兩個目的:經
(1)提高政府收入.
(2)通常是因為政治原因減少一個部門的出口。
2.補貼
補貼是由政府對國內生產者的一種支付。補貼有很多形式,包括現金補貼、低利率貸款、減稅和政府參股國內企業。通過降低生產成本,補貼有助於生產商與國外進口品競爭,也有助於生產商贏得出口市場。補貼的主要好處是幫助國內生產商自然成長,增強它們的國際競爭力。戰略貿易政策的宣導者主張用補貼幫助國內企業在某些產業內獲取優勢地位,在這些產業中規模經濟十分重要,世界市場的規模只允許少數企業從中獲利。按照該論點,補貼可以幫助企業在新興產業內取得第一進入者優勢,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國內經濟能獲得的進一步的好處是就業和稅收上升,並可能產生一個全球性的大公司。然而,政府支付的補貼來自個人和企業的稅收。
關於補貼給國家帶來的利益是否超過成本是有爭議的。事實上,許多補貼並沒有使國內生產者成功地增強其國際競爭力,而是傾向於保護低效率和促進過量生產。
3.進口配額和自願出口限制
進口配額是對進入一個國家某種商品數量的直接限制,這種限制通常是通過對個人組成的團體或企業發放進口許可證強制進行的。關稅和配額的結合產生了關稅配額。在關稅配額下,向超過配額的進口品徵收的關稅超過配額內的。
與進口配額不同的是自願出口限制。自願出口限制是由出口國政府(通常是在進口國政府的要求下)對貿易強制採取的一種配額。
與實行關稅和補貼一樣,進口配額和自願出口限制通過限制進口競爭有利於國內生產商,不利於消費者。當通過進口配額或自願出口限制把進口數量限制在市場份額的一個很低的比例時,價格將由於有限的外國供給而被哄抬上漲。當供給受到人為的進口配額限制時,生產者得到的這種額外利潤被稱為配額租金。
如果國內某一產業缺少滿足市場需求的能力,進口配額會同時提高國產商品和進口商品的價格。
4.國產化規定
國產化規定要求某一商品的某特定部分必須在國內生產,可表述為實物條款或價值條款。國產化規定在發展中國家己作為一種手段被廣泛採用,以便使它們的製造業基地從簡單裝配其他地方製造的部件產品轉變為裝配當地製造的部件產品。為試圖保護當地就業和產業免受外國競爭,發達國家也一直使用這一方法。從零部件的國內生產商的角度看,國產化規定提供了與進口配額同樣方式的保護:限制外國競爭。總的效果也是相同的:國內生產商得益,但進口的限制提高了進口部件的價格。反過來,較高的進口部件價格又通過較高成品價格的形式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與所有貿易政策一樣,國產化規定傾向於對生產者有利而對消費者不利。經
5.行政管理政策
除了正式的貿易政策措施,所有國家的政府有時利用廣泛的非正式或行政管理政策來限制進口和促進出口。行政管理的貿易政策是指通過繁瑣的政府規章來增加進口品進入一個國家的難度。與所有貿易政策措施一樣,行政管理措施有利於生產商而有損於消費者,使消費者難以獲得高品質的外國產品。
6.反傾銷政策
傾銷有不同的定義,如在外國市場上以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出售商品,或在外國市場上低於 “公平 ”市場價值銷售。這兩個定義之間存在一個差異,因為對一種商品的 “公平”市場價值的正常判斷是大於它的生產成本(因為前者包括一個 “公平”的邊際利潤)。傾銷被看作企業在外國市場上消化過剩產品的方式。有些傾銷可能是掠奪行為的結果,生產商利用國內市場的大量利潤補貼國外市場的低價,以便把外國市場上的競爭者擠出市場,一旦成功,掠奪性企業可以抬高價格並賺取大量利潤。
反傾銷政策旨在懲罰從事傾銷的外國企業,其根本目標是保護國內企業擺脫不公平的國外競爭。
二、政府幹預的情況
總的來說,政府幹預有兩種理由一一政治的和經濟的。幹預的政治理由是保護一國國內特定群體的利益(通常是生產商),但通常是以損害其他群體(通常是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的;幹預的經濟理由通常是關注增加一國的總財富(對生產商和消費者都有利)。
1.幹預的政治理由
(1)保護就業和產業
政府幹預最普遍的政治理由是保護就業和產業免遭外國不公平的競爭。
(2)國家安全
有時候國家認為必須保護某些產業,因為這些產業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預防有關的產業經常得到這種優待(如航空、先進的電子、半導體等產業)。
(3)報復
有些人認為政府應該利用幹預貿易政策的威脅作為討價還價的工具,以此來扣開外國市場,迫使交易夥伴 “按照遊戲規則 ”行事。
(4)保護消費者
許多國家的政府一直規定保護消費者免遭不安全產品的危害,這種規定的間接作用經常是限制或禁止這種產品的進口。
(5)推動對外政策目標
各國政府有時利用貿易政策來支援它們的對外政策目標。政府可以同意對一個國家的優惠貿易條件以加強兩國關係。貿易政策也曾多次用作一種施壓手段或用來懲罰不遵守國際法規或準則的 “流氓國家 ”。
(6)保護人權
保護和促進人權是許多民主國家對外政策的重要因素,許多政府有時試圖利用貿易政策去改進交易夥伴的人權政策。
2.幹預的經濟理由
(1)幼稚工業論
幼稚工業論是最早支持政府幹預的經濟觀點。按照該理論,許多發展中國家在製造業領域有一個潛在的比較優勢,但其新興製造業最初無法與發達國家已形成氣候的製造業競爭。為了讓新興製造業有一個立足點,政府應該暫時支持新興產業(通過關稅、進口配額和補貼),直至它們發展壯大到足以參與國際競爭。
這一主張深受發展中國家政府的歡迎,幼稚工業論也被《關貿總協定》認為是保護主義的一個合法理由。不過,仍有許多經濟學家強烈批評這個主張,他們提出兩個要點:第一,免遭外國競爭的保護不是好事,除非保護能有助於提高工業效率。第二,幼稚工業論依賴這樣一個假設,即企業無法通過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借入資本而進行有效的長期投資,需要政府資助以進行長期投資。
(2)戰略貿易政策
戰略貿易政策有兩個組成部分。第一,如果政府採取適當的行動,能夠保證本國企業在一個產業內贏得第一進入者優勢,就有助於提高國民收入。因此,按照戰略貿易政策觀,一國政府應該利用補貼支持有前途的企業進入新興產業。第二,如果政府要幫助企業克服障礙進入由外國企業獲得第一進入者優勢的產業,則要對該產業加以幹預。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市場保護和出口補貼的結合可能是值得提倡的。
三、對自由貿易的修正情況
戰略貿易政策為政府幹預國際貿易提出一個經濟方面的正當理由。然而,克魯格曼指出,雖然戰略貿易政策在理論上似乎是好的,但在實踐中可能行不通。
1.報復與貿易戰
戰略貿易政策目標是在一個全球產業中建立國內企業的支配地位,這是一種以鄰為擎的政策,是在損害他國利益的基礎上增加國民收入。企圖利用這種政策的國家可能招致報復。在許多情況下,結果是兩個或多個實行幹預的政府之間的貿易戰使所有相關國家都受到傷害,這比採取不幹預方式更糟。
2.國內政治
當政府幹預經濟時,並不總是從國家利益出發,有時也受政治上重要利益集團的影響。因此,按照克魯格曼的說法,不接受戰略貿易政策的一個深層次理由是,這種政策幾乎肯定為國民經濟內特定利益集團所青睞,這些利益集團使政策偏向於它們。
四、世界貿易體系的發展
有許多強有力的經濟論據支持不受限制的自由貿易,許多政府己認識到這些論據的價值,但它們不願意單方面降低貿易壁壘,因為害怕其他國家可能不這麼做。如果兩國協商制定一套規則來管理跨越邊界的貿易,並降低貿易壁壘,這種死結就可以被解開。一個具有這些特徵的國際貿易框架己發展形成,它的前 50年就是《關貿總協定》,自 1995年以來就是世界貿易組織。
1.從斯密到大蕭條
自由貿易作為政府政策最早是在1846年被英國政府所採用,當時英國議會廢除了《穀物法》。然而到 20世紀30年代,英國促進自由貿易的嘗試在經濟大蕭條中失敗了。
2. 1947~ 1979年:《關貿總協定》、貿易自由化與經濟增長
經濟上的損害是由以鄰為擎的貿易政策引起的。大蕭條災難後,美國國會輿論強烈傾向于贊同自由貿易,結果,在美國主導下,《關貿總協定》於 1947年簽訂。《關貿總協定》是一個多邊協定,其目標是通過消除關稅、補貼、進口配額等手段來促使貿易自由化。從 1947年成立直至被世界貿易組織替代,《關貿總協定》的成員國從 19個增加到 120多個。《關貿總協定》不打算一下子解除貿易限制,它通過八個回合談判來逐步削減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在《關貿總協定》的早期,大多數措施很成功。
3. 1980~ 1993年:保護主義趨勢
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由於世界上巨大的保護主義勢力抬頭,由《關貿總協定》建立的世界貿易體系開始遇到麻煩。 20世紀80年代以下三個主要原因導致了這種壓力的上升:
(1)日本經濟的成功增加了世界貿易體系的壓力。
(2)世界貿易體系由於世界第一經濟大國美國的持續貿易逆差而備感壓力。
(3)許多國家找到了規避《關貿總協定》規則的方法。
4.烏拉圭回合與世界貿易組織
在反對保護主義壓力上升的背景下, 1986年《關貿總協定》的成員國開始了關於減讓關稅的第八輪談判,即烏拉圭回合。在烏拉圭回合中,各成員國尋求將《關貿總協定》擴展到服務貿易領域,並試圖保護智慧財產權,減少農業補貼,以及加強《關貿總協定》的監督和執行機制。烏拉圭回合持續了 7年,直到 1993年 12月 15日達成協議。協議於 1995年7月 1日生效。
(1)服務貿易與智慧財產權
長期來看,將《關貿總協定》規則擴展到服務貿易和智慧財產權可能具有重大意義。《關貿總協定》規則適用於智慧財產權將使高技術企業在發展中國家從事商務活動變得更容易。
(2)世界貿易組織
世界貿易組織就像一個傘狀組織,環繞著《關貿總協定》以及兩個新姊妹實體,一個是服務貿易,另一個是智慧財產權。
5.世界貿易組織:從始至今的歷程
截至2015年,世界貿易組織擁有 162個成員國,包括 2001年底加入的中國。
(1)世界貿易組織作為全球員警
1995~2007年間,有 360多起貿易爭端被帶到世界貿易組織尋求解決。
(2)擴大的貿易協定
《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的談判將全球貿易規則擴展到服務貿易領域,世界貿易組織發揮了開放全球服務貿易未來協定中間人的作用,世界貿易組織也受到鼓勵將其法規擴大到有關控制外國直接投資的規定。首當其衝的兩個產業是全球電信業和金融服務業。
(3)西雅圖的世界貿易組織:是一個分水嶺嗎?
1999年11月末,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國的代表集聚華盛頓的西雅圖。此次會議的目標是發起新一輪會談一一號稱經“千年回合經”,旨在進一步降低跨國貿易與投資的壁壘。議程中的顯著特點是,試圖使參會國家同意致力於降低農產品跨國貿易以及服務業跨國貿易與投資的壁壘。會議主要的障礙是美國與歐盟之間對是否認可最終撤銷對農業出口的補貼這一目標的摩擦。在場外,環境保護論者、人權激進主義分子和工會代表湧上街道,提出抗議。西雅圖事件說明圍繞自由貿易全球化趨勢的諸多問題己進入公眾意識的中心舞臺,關於自由貿易價值和全球化的爭論己成為主流。經
6.世界貿易組織的未來:懸而未決的問題與杜哈回合
在世界貿易組織現在的日程中最急需解決的四個問題是:反傾銷訴訟的增加,對農業的高度保護主義,在很多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缺乏強有力的保護以及非農產品和服務的持續高關稅。2001年底,世界貿易組織再次試圖發起成員國之間的新一輪會談一一多晗回合,旨在實現全球貿易與投資框架的進一步自由化。
五、對管理者的啟示經
1.貿易壁壘與企業戰略
對企業來說,將其生產活動分散到能最有效率地從事該活動的國家是最有意義的。顯然,貿易壁壘限制了企業以這種方式分散生產活動的能力,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經
(1)關稅壁壘提高了出口產品到一個國家的成本(或兩國之間出口半成品的成本),這可能將企業置於一個與該國當地競爭者相比不利的地位。作為應對的辦法,企業可能發現生產設備安置在那個國家是經濟的,因此它可以以此為基礎與當地競爭者競爭。經
(2)配額可能限制一個企業在國外為該國服務的能力,企業的反應可能是在該國建立生產基地,即使可能產生較高的生產成本。經
(3)遵守國產化規定。一個企業可能不得不把更多的生產活動放在一個特定的市場。從企業角度看,結果可能是使成本超過各生產活動分散到最佳區位進行所能達到的成本水準。經
(4)即使不存在貿易壁壘,企業仍可將一些生產活動安置在一個特定的國家,以減少將來可能出現的貿易
壁壘的威脅。
所有上面的影響均可能使企業的成本超過世界上沒有貿易壁壘時的水準。然而,如果各國對所有外國企業的
進口產品,不論來自哪個國家,均實行貿易壁壘,則較高的成本不一定轉化為重大的競爭劣勢。但當貿易壁壘的目標是一個特定國家的出口產品時,該特定國家企業相對其他國家企業則處於競爭劣勢,企業對付有針對性的貿易壁壘的戰略往往是將生產轉移到實行該壁壘的國家,另一種戰略是將生產轉移到其他不受特定貿易壁壘影響的國家。
最後,反傾銷訴訟的威脅限制了公司運用積極定價獲取一國的市場份額。一國的公司也可有策略地利用反傾銷措施來限制來自低成本的外國生產商的侵略性競爭。經
2.政策意義
與戰略貿易政策一致,政府會採用關稅、配額、反傾銷和補貼等若干形式進行幹預,幫助企業和產業在世界經濟中建立比較優勢。然而,一般而言,政府幹預政策有以下三個缺陷:經
(1)幹預可能弄巧成拙,因為它傾向於保護低效率而不是幫助企業變成有效的全球競爭者。經
(2)幹預是危險的,因為它可能遭到報復並引發貿易戰。經
(3)倘若特定利益團體有機會獲取這樣一項政策,幹預不一定能被很好地執行。
國際企業的最大利益來自自由貿易的姿態,而不是自由放任的態度。鼓勵政府積極地推進更大的自由貿易,可能最符合企業的長期利益。政府努力對進口和對外直接投資開放市場,比政府宣導戰略貿易政策的方式以支援某些國內產業可能使企業獲益更大。經
7.2 課後習題詳解經
1.你認為一國政府在給予他國貿易最惠國待遇時,應將人權狀況考慮進去嗎?贊成或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答:一國政府在給予他國貿易最惠國待遇時,是否應將人權狀況考慮進去,這個話題可展開討論。經
(1)贊成者的理由
隨著戰略貿易政策的發展,一些經濟學家開始認為政府幹預有一定的好處。其中,政府幹預的政治理由就包括保護人權。在中美最惠國待遇中,對於是否應該將人權狀況考慮進去這一問題,贊成者認為美國應該拒絕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直至中國確實顯示了人權狀況的改善。他們認為貿易政策應該被用來作為一件政治武器,迫使中國改變它的國內人權政策。而且,與美國的貿易對中國來說很重要,因為美國是中國出口的重要市場,生產一些重要產品的資源也來自美國。這樣,美國對中國人權政策的制定就有了話語權,能夠影響中國改善它的人權。經
(2)反對者的理由
反對者認為,限制與中國這樣的國家進行貿易通常會使事情更糟,而不是更好。他們認為,改變一個國家國內人權狀況最好的方式是使它從事國際貿易。理由很簡單:增長的雙邊貿易會提高兩國的收入水準,當一個國家變得更富裕時國民會開始要求(通常也會得到)更好的人權待遇。而且,由於政策影響深遠,若其他對於中國重要的國家未採取相似的政策,中國將僅選擇與其他國家合作,那麼這將對美國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產生消極的影響。經
2.政府貿易政策應該首先關心誰的利益一一生產者(企業及其雇員)還是消費者?
答:消費者的長期利益應當成為政府最基本的考慮因素。可是,相對於生產者,消費者遊說政府的可能性較少,能夠產生的影響也較小。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世界一流的國內生產者被培育,而且在國際市場上獲得第一優勢,國內消費者也將更富裕。如果有更多十分有力的外國競爭者,一些雇傭者可能會丟掉工作,政府的作用應當是幫助這些雇傭者在更有效率的工作崗位工作,而不是繼續在己經沒有效率的崗位上。
3.倘若給出有關新貿易理論和戰略貿易政策的理由,企業應採取哪種貿易政策對政府施加壓力?
答:(1)戰略性貿易政策是指一國政府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可以憑藉生產補貼、出口補貼或保護國內市場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國戰略性產業的成長,增強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從而謀取規模經濟之類的額外收益,並借機劫掠他人的市場份額和產業利潤,即在不完全競爭環境下,實施這一貿易政策的國家不但無損於其經濟福利,反而有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準。經
(2)新貿易理論有兩個重要的觀點:①貿易可以通過對規模經濟的影響增加消費品的種類,降低這些商品的平均成本;②一些應該達到規模經濟的產業,所生產的產品占世界總需求的比重較大,這樣全球市場就只能容納數量很少的企業了。經
(3)因此,在這些理由下,企業應該遊說和督促政府關注於未來重要的技術,並採用補貼來支援那些使技術商業化的發展工作,直到國內公司達到規模經濟或者在世界市場上建立了第一進入者優勢。政府如果可以幫助國內企業克服外國競爭者獲得第一進入者優勢,並在世界市場上成為有力的競爭者,那麼本國的福利將得到提升。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市場保護與鼓勵出口補貼要相結合。經
4.假設你是設在泰國生產個人電腦的一家美國公司的雇員,公司出口電腦到美國和其他國家銷售。個人電腦原先在泰國生產,這樣可以利用相對低廉的勞動力成本和一支熟練的勞動力大軍。同時考慮的其他可能地點是馬來西亞與中國香港。美國政府決定對從泰國進口的電腦徵收經100%的懲罰性從價關稅,以懲罰該國採取行政性貿易壁壘限制美國對泰國的出口。你認為你所在的企業應該做何反應?有針對性的貿易壁壘的運用告訴了你什麼?
答:(1)只要美國對該公司的產品需求沒有顯著下降,那麼公司會將生產轉移到馬來西亞或香港,將生產的個人電腦從馬來西亞或香港出口到美國銷售。經
(2)當特定國家受到有針對性的貿易壁壘時,即當貿易壁壘目標是一個特定國家的出口產品時,該特定國家企業相對其他國家企業則處於競爭劣勢,企業對付有針對性的貿易壁壘的戰略往往是將生產轉移到實行該壁壘的國家,另一種戰略是將生產轉移到其他不受特定貿易壁壘影響的國家。由於美國政府對從泰國進口的電腦徵收懲罰性關稅,企業可以將生產轉移到馬來西亞或香港,它們不受貿易壁壘影響且相對美國具有較低的成本優勢,而不需要將生產安放在像美國這樣生產成本高的國家。經
5.重讀經“管理聚焦經”專欄經“美國續業尋求保護經”一文,美國對來自中國和俄羅斯的進口鎮徵收反傾銷稅,誰是最大的受益者?誰是最大的受損者?這些稅收對美國的利益最有益嗎?
答:美國的鎮生產商和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美國的鎮消費者是最大的受損者。
如果這些稅收能夠幫助美國國內生產商自然成長,增強它們的國際競爭力,那麼對美國的利益是有益的;如果這些稅收只是傾向於保護美國續生產商的低效率和促進過量生產,那麼對美國的利益是無益的。經
7.3 考研真題詳解經
1.自願出口限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2017國際商務碩士;南開大學2015、2014國際商務碩士;天津商業大學2012國際商務碩士;武漢大學經2012國際商務碩士]
答:自願出口限制又稱自動出口限制,是指在進口國的要求和壓力下,出口國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5年)對本國的某種商品出口限制在一定的配額內,超過配額自動停止出口的一種非關稅壁壘措施。自願出口限制可分為:①協定出口配額,由進、出口國雙方協商簽訂 “自限協定”,規定出口配額;②非協定出口配額,由出口國自行規定出口配額。二次大戰後,自願出口限制日益盛行,採用較多的形式是 “自限協定”。這種協定一般包括配額水準、自願出口限制的商品分類和細目、 “配額”餘額的調節額度和數限、保護性條款等內容。
2.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4國際商務碩士;東北財經大學2014國際商務碩士;中央財經大學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技術性貿易壁壘又稱技術性貿易措施,是以國家或地區的技術法規、協定、標準和認證體系(合格評定程式)等形式出現,涉及的內容廣泛,涵蓋科學技術、衛生、檢疫、安全、環保、產品品質和認證等諸多技術性指標體系,運用於國際貿易當中,呈現出靈活多變、名目繁多的規定。由於這類壁壘大量的以技術面目出現,因此常常會披上合法外衣,成為當前國際貿易中最為隱蔽、最難對付的非關稅壁壘。WTO關於技術性貿易壁壘的
”
文件有兩個,分別是 “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 “實施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定 。PS協定)。
3.進口配額[山東大學2015國際商務碩士;南開大學2013國際商務碩士;江西財經大學2012、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進口配額指一國為保護本國某些行業的生產,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加以限制,在規定限額內允許進口,超過限額則不准進口,或雖不完全禁止進口,但同時徵收較高關稅或罰金的一種非關稅壁壘措施。
按一國政府採取的限制措施為標準,可將進口配額分為禁止性配額和非禁止性配額(關稅配額);以指向區域為標準,可將其分為全球配額和國別配額;以貿易國間的相互關係為標準,可將其分為單邊配額、雙邊協定配額、多邊配額和某種商品的國際組織配額。
4.傾銷[中山大學2015國際商務碩士;上海大學2014國際商務碩士;四川大學2012國際商務碩士;南京大學2011國際商務碩士;武漢大學2011國際商務碩士;廈門大學 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傾銷指一國企業以低於國內市場的價格甚至低於商品生產成本的價格向國外大規模拋售商品並給國外競爭者帶來嚴重影響的行為。根據傾銷商品的具體目的和時間的不同,傾銷分為偶然性傾銷、間歇性或掠奪性傾銷以及長期性傾銷三種。
確定出口商是否傾銷產品的標準是,該產品是否以低於本國國內市場價格或成本的價格在國外市場上銷售。傾銷的構成要素有:①產品以低於正常價值或公平價值的價格銷售;②這種低價銷售的行為給進口國產業造成損害,包括實質性損害、實質性威脅和實質性阻礙;③損害是由低價銷售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5.出口補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17國際商務碩士]
答:出口補貼又稱出口津貼或出口獎勵金,是一國政府或同業公會或國際壟斷組織,為了降低出口商品價格,以加強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對某種出口商品向出口商或生產者提供的現金補貼或財政上的優惠待遇。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直接補貼,即直接付給出口商的現金補貼;另一種是間接補貼,即對某些出口商品生產者或出口商提供財政上的優惠,如退還或減免出口商品的國內稅、減免出口稅等。出口補貼是一種古老的鼓勵出口措施,從重商主義時期開始一直沿用至今。二戰後成為壟斷資本爭奪國際市場、進行商品傾銷的重要手段。目前,發展中國家為發展民族經濟,也通過出口補貼扶植某些產業。
6.關稅配額[南京大學2016國際商務碩士;河北工業大學2012國際商務碩士;東北財經大學2011國際商
務碩士;浙江工商大學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關稅配額亦稱 “關稅限額 ”,是徵收關稅與進口配額結合運用的一種限制進口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即預先規定有關商品在一定時期內的進口配額,在配額以內進口的實行優惠稅率或給予免稅待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商品則實行普通稅率或徵收進口附加稅,這樣就可限制進口。
關稅配額可分為全球配額和國別配額。全球配額是指將某商品進口制定一個總額度,但沒有具體的國家地區限制,可從全球進口,採取先來先得配額的辦法,一旦配額申請完畢,就不再進口。國別配額則是在總配額下,又將配額分配給具體的國家或地區,當該國該地區配額用完,就不得進口。
7.綠色貿易壁壘[中央財經大學2017、2013國際商務碩士;四川大學2012國際商務碩士;河北大學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進口國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由,通過制定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或採用綠色環境標誌、綠色包裝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和綠色補貼制度等,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貿易保護措施。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兩重性:從形式上看,是適應環境保護的要求,對貿易自由的限制;從實質而言,是貿易保護與環境保護的契合,是貿易保護中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形式。
8.非關稅壁壘的主要類型和特點有哪些?[中央財經大學 2015國際商務碩士]
答:非關稅壁壘是指由政府設置的除進口關稅以外的各種限制外國商品進口的法律上和行政上的人為障礙,分為直接和間接兩大類。
(1)非關稅壁壘的主要類型
①直接的非關稅壁壘
a.進口配額:指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產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加以直接限制。
b.“自願出口限制 ”:指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的要求和壓力之下,“自願 ”規定某一時期內,某些商品對該國出口數量或金額的限制,在限定的額度內自行控制出口,超過限額即禁止出口。
c.進口許可證制:指進口國家規定某些商品進口必須事先領取許可證才可進口,否則一律不准進口。這種措施可控制進口貨物的品種和數量,達到保護國內生產的目的。
②間接的非關稅壁壘
a.反傾銷壁壘:指進口國以產品存在傾銷為由,為削弱產品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力而採取的限制進口的手段。
b.技術性貿易壁壘:指一國政府通過所規定的複雜苛刻的工業產品的技術標準,衛生檢疫規定以及商品包裝和標籤規定來提高進口產品技術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c.綠色貿易壁壘:指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以保護生態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為藉口,通過制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或採用綠色包裝、綠色環境標誌、綠色補貼等對外國商品進口採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
d.歧視性政府採購政策。通常做法為:①通過制定法令,規定政府機構要優先購買本國產品;②強調產品與服務中的國產化程度。對於一些政府不得不使用的外國產品和服務,有時會有一些其他的要求,如零部件國產化程度、當地產品含量或本國提供服務的比例等。③偏向國內企業的招標,在政府出資的工程招標中採用偏向國內企業的標準或程式;④直接授標,有的政府工程不通過招標而直接將標授予一家特定企業(一般都是本國企業)。
e.其他常見的還有外匯管制、對外貿易國家壟斷、各種國內稅、進口最低限價制、進口押金制等。
(2)非關稅壁壘的特點
非關稅壁壘除了具有關稅所具有的貿易壁壘的一些共性之外,還具有很多獨特的性質與特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一般來說,各國關稅稅率的制定必須通過嚴格的立法程式並辦理必要的手續,具有一定的延續性。因此,關稅制度在調整或更改時往往存在時滯,不能適應需要緊急限制進口的情況。同時,關稅還要受到最惠國待遇條款的約束,從那些簽有協議的國家進口商品時較難在稅率方面進行靈活的調整。而非關稅壁壘的制定和實施通常通過行政手續,制定過程較為迅速,手續也較為簡便,能夠隨時針對某個國家的某種商品設置或更換相應的進口限制措施,從而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②具有更強的隱蔽性和歧視性
一般來說,關稅稅率確定之後,往往以法律形式公佈於眾,並依法執行,出口商通常比較容易獲取關稅的相關資訊。但非關稅壁壘的資訊往往不公開,或者規定較為繁瑣複雜的標準或手續,使得出口商難以適應和應付。
③具有更強更大的複雜性和廣泛性
20世紀60年代以來,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所採取的非關稅壁壘日益複雜,數目多達上千種。此外,非關稅壁壘的使用範圍也日益廣泛,被限制進口的商品範圍不僅包括汽車、鋼鐵等,還延伸到服務行業、軟體等領域。
④具有更明顯的有效性
關稅壁壘是通過徵收高額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削弱其競爭力,間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商寧願多繳納關稅也要將商品出口,或者出口國採取補貼的形式支援該種商品的出口,或者出口商採取傾銷形式,那麼關稅往往不能起到有效限制商品進口的作用。但諸如配額、自動出口限制、進口許可證等形式的非關稅壁壘,由於它們一般直接規定進口商品的數量或金額,超過限額就禁止進口,這樣能夠有效保證限制進口作用的發揮。
6.一個國家對進口商品徵稅會產生哪些經濟影響?大國和小國徵收關稅的經濟影響有什麼不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17國際商務碩士;西南財經大學 2015國際商務碩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2015國際商務碩士;武漢大學20 14國際商務碩士;]
答:進口關稅是一國政府通過海關向進口商品或服務徵收的稅賦。總的來說,徵收進口關稅會提高進口品的國內價格,使進口國生產增加,進口減少,消費縮減。下麵對大國和小國的關稅經濟效應及進口關稅對大國和小國所造成的影響進行具體分析。(1)貿易小國的關稅經濟效應
如果一國某商品的進口額占世界總額的比重很小,其進口量的改變不足以影響世界市場價格,這個國家就只能是世界價格的接受者,就稱該國為貿易小國。貿易小國在徵收關稅後,進口商品國內價格上漲的幅度將等於關稅稅率,關稅全部由進口國消費者負擔。貿易小國的關稅經濟效應如圖7-1所示,圖中D為小國的國內需求曲線,S為國內供給曲線。 Pw <:free)為自由貿易條件下的國際價格,Q 1Q2為此條件下的進口; Pt為徵收關稅時的國內價格,Q 3Q4為徵收關稅後的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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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1貿易小國的關稅經濟效應
(2)貿易大國的關稅經濟效應
如果一個國家是某種商品的貿易大國,那麼其進口量的變化會引起國際價格的改變。貿易大國對某種商品徵收關稅後,其經濟效應如圖7-2所示,圖中 DH為大國的國內需求曲線, SH為國內供給曲線。 Pw<如)為自由貿易條件下的國際價格,Q 1Q2為此條件下的進口; PH為iE4交關稅時的國內價格,Q 3Q4為徵收關稅後的進口。p w <tariff) 為徵收關稅後的世界價格,貿易大國對進口徵收關稅,使進口產品價格提高,該國的進口量隨之減少。由於該國是貿易大國,其進口需求的下降會使國際市場上該種產品的價格下降,在圖7-2中, pw Ctari:ID位於Pw < :free)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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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大國的關稅經濟效應
(3)進口關稅對大國和小國所造成影響的不同
①對世界價格的影響不同。小國是世界價格的接受者,不能夠改變世界價格。大國可以影響國際市場的價格。
②對關稅的分擔不同。小國的進口關稅全部由國內消費者承擔;大國的進口關稅不是由進口國的消費者單獨承擔的,而是由進口國消費者和出口國生產者共同負擔。大國向出口國轉嫁了部分關稅。③消費效應不同。小國情形中,關稅使消費者損失 a+b+c+d的面積的福利,大國的消費者損失在圖 7-2中也為a+b+c+d,但此時這部分面積比小國的情況小。
④貿易效應不同。小國的商品進口由Q 1Q2減少為Q 3氈,貿易條件惡化。大國進口價格降低,貿易條件改善,其利益為e的面積。相對小國而言,大國徵收關稅對生產者的保護作用比較小,因為其關稅的上升被進口價格的下降抵消了一部分。
⑤財政收入效應不同。小國徵收關稅給國家帶來了財政收入,只要關稅沒有提高到禁止關稅的水準,就會給進口國帶來關稅收入,在圖 7-1中用c的面積表示。大國的關稅收入大小為 c+e。
⑥淨福利效應不同。小國的福利效應淨值為一(b+d),說明小國對進口徵稅使福利水準降低。這部分損失也稱為保護成本,其中 b為生產扭曲,是因為資源配置效率下降引起的損失; d為消費扭曲,是消費者剩餘的淨損失。而大國的關稅淨福利效應=生產者福利增加一消費者福利損失+政府財政收入== a-Ca+b+c+d) + Cc +e) ==e一(b+d)。所以,大國徵收關稅,福利增加還是減少是不確定的。大國徵收進口關稅有可能提高國民收益,主要是因為大國在國際市場上有左右價格的能力,通過減少進口,大國可以迫使出口國降低價格。這實際上是迫使出口國也承擔一部分稅賦。圖 7-2中的e部分是由出口國間接支付的。對進口國來說,則是一筆額外的收入,如果這筆收入大於因關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話,進口國就可能在總體上得益。
7.簡述與關稅措施相比,非關稅措施有那些明顯的特點?[中央財經大學2015國際商務碩士;首都經濟貿
易大學 2014國際商務碩士(複試);河北工業大學2012國際商務碩士]
答:非關稅壁壘指關稅以外的一切限制外國商品進口的各種措施。相對於關稅壁壘而言,非關稅壁壘種類繁多,並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隱蔽性和歧視性也更強,更有利於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非關稅壁壘除了具有關稅所具有的貿易壁壘的一些共性之外,還具有很多獨特的性質與特點,主要有:
(1)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一般來說,各國關稅稅率的制定必須通過嚴格的立法程式並辦理必要的手續,並且具有一定的延續性。因此,關稅制度在調整或更改時往往存在時滯,不能適應需要緊急限制進口的情況。同時,關稅還要受到最惠國待遇條款的約束,從那些簽有協議的國家進口商品時較難在稅率方面進行靈活的調整。而非關稅壁壘的制定和實施通常通過行政手續,制定過程較為迅速,手續也較為簡便,能夠隨時針對某個國家的某種商品設置或更換相應的進口限制措施,從而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2)具有更強的隱蔽性和歧視性
一般來說,關稅稅率確定之後,往往以法律形式公佈於眾,並依法執行,出口商通常比較容易獲取關稅的相關資訊。但非關稅壁壘的資訊往往不公開,或者規定較為繁瑣複雜的標準或手續,使得出口商難以適應和應付。
(3)具有更強更大的複雜性和廣泛性
20世紀60年代以來,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所採取的非關稅壁壘日益複雜,數目多達上千種。此外,非關稅壁壘的使用範圍也日益廣泛,被限制進口的商品範圍不僅包括汽車、鋼鐵等,還延伸到服務行業、軟體等領域。 (4)具有更明顯的有效性
關稅壁壘是通過徵收高額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削弱其競爭力,間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商寧願多繳納關稅也要將商品出口,或者出口國採取補貼的形式支援該種商品的出口,或者出口商採取傾銷形式,那麼關稅往往不能起到有效限制商品進口的作用。但諸如配額、自動出口限制、進口許可證等形式的非關稅壁壘,由於它們一般直接規定進口商品的數量或金額,超過限額就禁止進口,這樣能夠有效保證限制進口作用的發揮。
8.論述關稅和非關稅措施的主要類別及其對貿易的影響。[北京航空航太大學 2014國際商務碩士]
答:(1)關稅和非關稅措施是衡量一個國家市場開放度的主要標誌。關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徵收的一個稅種,是指一國海關對進出境的貨物或者物品徵收的一種稅。
關稅的主要類別:
①按商品流向分,可以分為進口關稅、出口關稅和過境關稅。
②按徵稅目的分,關稅分為財政關稅和保護關稅。財政關稅又稱收入關稅,是指以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而徵收的關稅。保護關稅是指以保護本國工業或農業發展為主要目的而徵收的關稅。
③按徵稅待遇,關稅可分為普通關稅、優惠關稅和差別關稅三種,它們主要適用於進口關稅。經
(2)非關稅措施包括數量限制措施和其他對貿易造成障礙的非關稅措施。數量限制措施表現為配額、進口許可證、自動出口限制和數量性外匯管制等;其他非關稅措施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海關估價、原產地規則,以及當地含量要求、貿易平衡要求、國內銷售要求等投資管理措施等等。主要類別有:
①進口配額制:就是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以內,對於某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加以直接限制,在規定時間內,超過配額的商品不許進口,或者需被徵收較高的關稅或罰款才能進口。經
②經“自動”出口配額制:經“自動經”出口配額制(飛bluntary經” Restriction經of Export),是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經“自動”規定某一時期內,某些商品對該國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額內自行控制出口,超過配額即禁止出口。
③進口許可證制:進口許可證制是指商品的進口,事先要由進口商向國家有關機構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並發給進口許可證後,方能進口,沒有許可證,一律不准進口。
④進口押金制:進口押金制度又稱進口存款制。它要求進口商在進口商品時,必須預先按進口金額的一定比率和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銀行無息存放一筆現金。這樣就增加了進口商品的資金負擔,從而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
⑤外匯管制:外匯管制是指國家根據法令,對外匯買賣所實行的限制性措施。
⑥最低限價制:最低限價是指進口國對某一商品規定最低價格,進口價格如低於這一價格就徵收附加稅。例如,規定鋼材每噸最低限價為經320美元,若進口時每噸為經300美元,則進口國要徵收經20美元的附加稅,以抵消出口國可能的補貼或傾銷。
⑦海關估價制:海關為徵收關稅,確定進口商品價格的制度稱為海關估價制。有些國家的海關根據某些特殊規定,提高進口商品的海關估價,從而增加進口商品的關稅負擔,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③苛刻的技術、衛生、檢驗標準:一些國家為了限制進口,規定複雜、苛刻的工業產品技術標準、衛生檢疫規定以及商品包裝和標籤規定,這些標準和規定往往以維護消費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來制定。但有些規定十分複雜,經常變化,使外國產品難以適應,從而起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我國出口的農產品存在農藥殘留量超標的問題,出口紡織品也存在有害物質超標現象,而且一些國家還在提高這些含量標準。這些將是我國在今後很長一段時期內面臨的主要的非關稅壁壘。經
(3)關稅對貿易的影響:
①作為政府增加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抬高進口商品的價格,降低其市場競爭力,減少在市場上對本國產品的不良影響,保護本國生產業。
②許多國家通過制定和調整關稅稅率來調節進出口貿易。在出口方面,通過低稅、免稅和退稅來鼓勵商品出口;在進口方面,通過稅率的高低和減免來調節和控制商品的進口。
③調節生產領域的發展方向。在生產領域,應對不同產業進出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調節生產要素的流動方向,實現合理的產業佈局。在商品流通領域,運用關稅調節進出口商品的流量。在分配領域,通過關稅的徵收與使用,實現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在消費領域,通過關稅調整進口與出口貨物的類別,以滿足國內不同階層的需要。
④在一個國家對外關係中,關稅可以起到如下的作用:第一,關稅設置直接影響到國家之間政治與經濟關係。如一國隨意設置不合理的關稅,容易導致國家之間發生貿易戰,如設置合理,則能改善國家之間的經貿和政治關係。第二,合理的關稅設置有利於國家之間比較優勢的發揮,形成相互有利的國際分工。第三,關稅的高低影響經貿集團之間的貿易創造、貿易轉移、市場的統一和資源的流向與配置。經
(4)非關稅措施對國際貿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
①對世界貿易的發展起著重大的阻礙作用。
②非關稅壁壘保護作用強於關稅壁壘,更能直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對進口國的同類產品起著保護作用。
③使出口國的出口商品增長率下降或出口價格下跌。經
9.請簡述補貼的定義和經WTO反補貼的規則。[中央財經大學2013國際商務碩士]
答:(1)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WTO的《反補貼協議》把補貼分為三類:
①禁止性補貼,即紅燈補貼,是各成員都禁止使用的補貼。紅燈補貼主要是指出口補貼。
②可申訴補貼,即黃燈補貼。黃燈補貼包括絕大多數由政府給予特定企業的補貼,一般具有專項性的特點。
③不可申訴補貼,即綠燈補貼,即政府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採取的、並對國際貿易不會直接造成消極影響的補貼。
(2) WTO反補貼的規則
①反補貼是指一國反補貼調查機關實施與執行反補貼法規的行為與過程。其內涵包括:
a.出口國對進口產品的補貼實際存在;
b.出口國的補貼行為對進口國的同類產品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阻礙了國內產業的新建;
c.出口國的補貼與進口國的產業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②反補貼措施的種類與實施
a.臨時措施。臨時措施是為順利進行繼續調查而採取的預防性措施,也是進口國調查機關決定是否最終徵收反補貼稅的前序性非正式措施。調查機關採取臨時性措施,表明其對補貼的存在和補貼進口產品給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己經有了初步肯定性的結論,但採取臨時措施並不表明一定要採取最終的反補貼措施。
b.承諾。承諾主體包括產品的原產國政府或出口國政府,自願承諾的情形一旦出現,則可以中止或終止調查,而不採取臨時措施或徵收反補貼稅。反補貼調查中承諾的形式不僅限於價格上的承諾,還包括補貼的取消或限制等情況。
c.反補貼稅徵收。反補貼稅徵收是指調查機關在仲裁時最終確定徵收反補貼稅。如果反補貼調查最終裁定存在補貼和產業損害,調查機關便可決定對於補貼進口產品徵收反補貼稅,反補貼稅不得超過經確認而存在的補貼額。反補貼稅的執行期限只能以抵消補貼所造成的損害所必需的時間為准,執行期限不得長於5年。如調查機關通過調查確認有 “充分理由”,可適當延長期限。
10.進口配額與關稅有何區別?一國政府大致可採用哪幾種方式分配進口配額?[北京航太航空大學 2015國
際商務碩士;暨南大學 2015、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 1)進口配額與關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實施保護而引起的國內價格上漲的收入歸屬的區別。進口關稅引起的國內價格上漲的收入歸政府財政,而進口配額引起的國內價格上漲的收入不一定歸政府所有。
②價格上漲幅度不同。
③調節機制的區別。進口關稅是通過調節價格從而調節進口數量的,所以是一種價格調節;而進口配額是直接調節進口數量,所以是一種數量調節,它的附帶結果是對價格的調節。
④對國內生產企業壟斷程度影響的區別。關稅由於不能完全隔絕來自國際市場的競爭,從而限制了生產者對本國市場的壟斷權力,生產者不可能無限制地提高價格。在進口配額的情況下,國內廠商可取得壟斷地位。
⑤對保護確定性的區別。進口關稅的貿易效應是不確定的,從而對生產者的保護是不確定的;而進口配額是由政府確定的,對進口數量的限制也是明確的,因而對國內生產者提供了確定的保護。
⑥進口配額和進口關稅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管理方法的差異。在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情況下,關稅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動進行的,因為關稅並沒有排除價格機制的作用。徵收進口關稅,帶動進口價格的變動,出口國的供給和進口國的需求相應地得到調節,關稅收入則流進了國庫;而配額則牽涉到進口許可證的分配。如果政府不在競爭性市場上拍賣這些許可證,接受這些許可證的廠商將獲得壟斷利潤。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官員將選擇一個基期年份以各進口商的進口配額為標準進行分配,而不考慮進口商經營效率的變化。
(2)政府分配進口配額的方式
一般來說,政府有以下幾種方式分配進口配額,而每一種方式所產生的福利變動都是不同的。
①政府直接頒發進口許可證給進口商
進口許可證頒發給誰由政府決定,而許可證是免費的,誰拿到就可以從進口中獲利。進口商在進口時只需要支付國際市場的價格,轉手就能在國內市場按國內的高價出售,其所得的利潤正好等於徵收稅收情況下政府的稅收部分。在這種情況下,進口國的社會總利益變動與徵收關稅時一樣,只不過稅收部分從政府轉到了國內的進口商或一部分消費者手裡。
②政府根據進口商或消費者的申請頒發許可證
這種方式與前一種略有不同的是,誰都可以申請許可證,政府在申請的基礎上審批頒發,其過程比前者複雜。為得到許可征,進口商或消費者必須詳細說明為什麼需要進口,互相之間還要競爭,得到許可證的過程不像前一種那麼容易,其申請過程中(被稱為 “尋租”行為)必然付出一定代價。最後歸於拿到許可證的進口商或消費者的利益,減去所用花費,會小於徵收進口關稅情況下的利益。由於這些在申請過程中所耗費的人力物力是額外的,因此,整個社會的利益少於徵收關稅下的情況。
③政府公開拍賣許可證
誰願出高價誰就可以拿到許可證。作為進口商,願出的最高價不會超過進口所能獲得的利潤,即不超過徵稅的收益部分。一般來說,拍賣中的競爭會把價格最終抬到最高,從而使許可證的價值等於稅收收益。但不管進口商最終出什麼價,他們所付的正好等於政府所收的。稅收收益部分即由政府和進口商共分。這種情況下各集團間的利益分配與徵收關稅的情況更為相似,整個社會的利益變動也與徵收關稅時的一樣。
④政府在設置限額以後,將許可權交給出口國,由出口國自行分配
這種情況相當於將進口許可證免費交給了外國的出口商,出口商將他們的商品按進口國國內市場的高價出售而獲得本來屬於進口國政府或進口商的利益。稅收收益部分到了外國出口商手中,對進口國來說,是一種額外損失,整個社會的淨損失擴大了,大於徵收關稅時的淨損失。經
11.配額與關稅的政策效應有何區別?[武漢大學2015、2011國際商務碩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3國際
商務碩士;寧波大學經2012、2011國際商務碩士;南京大學經2012國際商務碩士]
答:(1)小國徵收進口關稅的經濟效應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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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國徵收進口關稅的經濟效應經
①關稅的生產效應
關稅的生產效應是指徵收關稅後,國內進口替代部門的生產廠商面對的國內市場價格提高,從而能夠補償因產出增加而提高的邊際成本,於是國內生產增加。如圖7-3所示,在自由貿易下,對應於世界價格凡,國內生
產為Ql;徵收關稅之後,國內價格由原來的凡上升至R,此時,國內生產提高到怠,即徵收關稅後,國內生產
。生產者剩餘增加面積為經α。
②關稅的消費效應
圖7-3中,徵收關稅後,國內消費量為經Q4’與徵收關稅前的消費量經Q2相比,消費量減少了經Q4怠。消費者剩餘減少面積為(α+b+c+d)。
③關稅的稅收效應
關稅的稅收效應是指政府由於徵收關稅而獲得的財政收入。徵收關稅所獲得的收入=進口量經×關稅率。圖7-3中,關稅收入為經Q3Q4 × t,即矩形面積經c。
由圖經7-3可知,關稅的淨福利效應=生產者福利增加一消費者福利損失+政府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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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α-(α+ b+c+d)+c=(b+d) < 0。所以,對於小國而言,關稅會降低社會福利水準,社會福利的淨損失為經b+d。
(2)小國實施進口配額的經濟效應
如圖經7-4所示,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國內外價格均為凡,國內生產和消費分別為經Ql、息,進口為經Q1 Q2
現實施配額管理,假定配額為經Q3白,而且經Q3 Q4 < Q1 Q2 ’於是國內價格由原來的凡上漲為經PQ,國內生產增加至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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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4配額的福利效應
此時,生產者剩餘增加部分為。,消費者剩餘減少部分為。+b+c+d。與關稅不同的是,實施配額不會給政府帶來任何財政收入。綜合起來,配額的淨福利效應=生產者剩餘增加一消費者剩餘損失=
α-(α+b+c+d)=一( b+c+d)。其中,b、d分別為生產扭曲和消費扭曲, b+d為配額的淨損失。c被稱為配額
收益或自己額租金,實際上是一種壟斷利潤,它的去向視政府分配配額的方式而定。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與關稅相比,進口配額可能給本國的經濟福利造成更大的損失,也更容易導致經濟效率的損失,且其分配機制還易於在政府官員中滋長腐敗習氣,因而進口配額是一種劣於關稅的貿易保護措施。但也要看到,進口配額作為一種純粹的行政幹預手段,在進口限制方面比關稅手段更準確、更有效。
12.根據《反傾銷協定》,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具備哪些基本要件?應如何確定 “正常價值”?[上海財經大
學2017國際商務碩士;寧波大學 2015國際商務碩士;東北財經大學2012、20 11國際商務碩士;深圳大學 2012國際商務碩士;南開大學2011國際商務碩士;中央財經大學 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1)根據《反傾銷協定》,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具備的三個基本要件是傾銷、損害、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①傾銷的確定
傾銷是指一項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其在正常貿易中出口國提供其國內消費的同類產品的可比價格,即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市場。
②損害的確定
《反傾銷協議》中的損害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①進口方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受到實質損害;②進口方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威脅;③進口方建立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受到實質阻礙。
③傾銷與損害之間因果關係的認定
進口方主管機構必須對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認定。在認定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時,進口方主管機構應審查除進口傾銷產品以外的、其他可能使國內產業受到損害的己知因素,包括未以傾銷價格產生的進口產品的價格及數量;需求萎縮或消費模式的改變;外國與國內生產商之間的競爭與限制性貿易做法;技術發展、國內產業的出口真實業績及生產率等。
(2)根據《反傾銷協定》的規定,產品正常價值的確定方法有三種:一是按正常貿易過程中出口國國內銷售價格,二是按出口國與第三國正常貿易中的出口價格,三是按結構價格。
①正常貿易過程中出口國國內銷售價格,一般指被指控出口產品的同類產品在調查期內(通常是1年或1年半),國內市場正常貿易中的成交價(包括批發價),或銷售牌價,或一段時間內的加權平均價。以出口國國內銷售價格確定正常價格,下列情況例外:
第一,出口國國內市場的正常貿易中,不存在被指控產品的同類產品的銷售。
第二,雖然被指控產品的同類產品在出口國國內市場有銷售,但由於特殊的市場情形(如某種情況下關聯企業之間銷售或低於成本銷售)不允許作適當的價格比較。
第三,雖然被指控產品的同類產品在出口國國內市場有銷售,但如果 “銷售量低”(一般是被調查產品的同類產品在出口國供消費的數量,不足該產品向進口方銷售的 5%),也不允許作適當比較。
②出口國向第三國正常貿易中的出口價格,是指出口到適當的第三國的可比價格。選用向第三國的出口價應考慮如下因素:產品具有可比性;向所有第三國銷售的同類產品價格中的較高價格;向第三國的銷售做法與向反傾銷調查國銷售此類產品的做法相類似;向第三國的銷售價格不能低於產品成本;向第三國的出口量一般不低於出口到反傾銷調查國市場總量的 5%。
③結構價格是根據同類產品在原產國的生產成本,加上合理的管理費、銷售費、一般費用和利潤確定的。
13.請描述政府幹預貿易的政治、經濟以及文化動機。[廈門大學 2011國際商務碩士]
答:(1)政府幹預貿易的政治動機
政府幹預的政治動機包括保護就業、維護國家安全、對其他國家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做出反應、獲得對他國的影響力。①當國際貿易威脅到國內就業時,幾乎所有的政府都會對國際貿易進行幹預。②不論進口還是出口,政府常常會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基礎工業進行保護。對某些進口產品的限制往往是在保護國家安全的名義下進行的。③如果其他國家都積極地保護本國工業,那麼僅僅某個國家允許自由貿易就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他國不在一些不公平貿易問題上進行讓步的話,一些國家往往會威脅不允許該國船隻進入本國港口,或者對來自該國的進口商品徵收極高的關稅。換句話說,如果一國政府認為另一個國家沒有進行 “公平貿易”,它就會威脅將對該國實行 “不公平 ”待遇,除非雙方能達成某些共識。④獲得影響力。世界上的超級大國為了獲得對其他小國的控制力也會幹預貿易。
(2)政府幹預貿易的經濟動機
市場本身自我調節失效了,經濟過熱或者衰退了,通脹,失業等等問題出現的時候,政府就要幹預了,初衷是彌補市場的不足以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經濟動機主要包括:在競爭中保護新生工業和促進具有戰略意義的貿易政策的實施。根據幼稚產業保護論,一國的新興產業在發展階段需要得到保護以免受國際競爭的壓力,一直到該產業具有足夠的國際競爭力為止,這是以陡峭的學習曲線為理論依據的。換句話說,只有當一個產業成長並成熟時,它才能獲得所需的知識,從而變得更具創新、高效以及競爭的能力。新貿易理論者認為政府的幹預可以説明企業在規模經濟上取得優勢,並成為行業中的先行者。先行者優勢的產生是由於生產上的規模經濟限制了該行業可承受的企業數量。
(3)政府幹預貿易的文化動機
國家經常通過限制商品和服務的貿易來達到一些文化目的,其中最常見的便是保護民族特性。文化和貿易緊密聯繫,並且相互之間會產生深刻的影響。隨著來自其他文化的人民和產品的進入,本國的文化也會逐漸改變。各種商品和服務的貿易使人們瞭解到世界各地的新語言、思想、產品和生活方式,不良文化的影響可能會給一國帶來極大的危機。但是,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擴大,許多國家的政府都在盡力控制其對本國文化和經濟的不利影響。
14.分析貿易摩擦產生的原因。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分析我國如何應對貿易摩擦。[南開大學 2015國際商
務碩士]
答:貿易摩擦是指在國際貿易中,國與國之間在進行貿易往來的過程中,在貿易平衡上所產生的、一般是一國的持續順差、另一國的逆差,或一國的貿易活動觸及或傷害另一國的產業。
(1)貿易摩擦產生的主要原因
①貿易摩擦是經濟全球化高速發展的必然產物。由於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國家和地區越來越多,各國之間在社會制度、歷史背景、宗教信仰、文化習俗、消費偏好、生活水準、環保要求、關稅水準、技術標準、檢驗檢疫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異。因此,各國的貿易往來產生摩擦與爭端是不可避免的。
②世界經濟的衰退導致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是貿易摩擦增多的根本原因。
③世貿組織相關條款的模糊性增加了貿易摩擦產生的機會。為了協調締約國之間的利益,避免貿易自由化對國內經濟的過分衝擊,世貿組織中規定了一些例外條款,通過這些例外條款,締約國允許以維護國際收支平衡、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維護國家安全、保護環境等理由暫停、修改或撤銷世貿組織的各項義務。這種世貿組織個別條款在例外規定上存在模糊性,使之被貿易保護主義所利用成為其實行進口限制的藉口,導致貿易摩擦更加頻繁。④對外貿易科技含量不高是貿易摩擦頻繁發生的又一客觀原因。我國出口商品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品,受環
保因素影響較大,國外對華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使我國出口的農產品、食品、紡織品、建築材料等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在技術標準研製、環境保護、品質控制、檢驗及檢疫和認證等方面遠落後於歐
美等發達國家,與國際標準有一定差距,因而不可能快速滿足市場和技術發展的需要。
(2)我國貿易摩擦的應對措施
①加快與貿易摩擦相關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的建設,健全應對貿易摩擦的快速反應機制,完善我國政府實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以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法規體系,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的貿易救濟體系。
②儘快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標準體系。我國的技術標準水準偏低,與國際標準差距很大,我國自主智慧財產權制定的標準少,貿易中有關標準、法規的資訊不暢通。因此,應當加強對國際標準的研究,加快將國際標準轉化為我國的國家標準;同時,根據我國國情,制定我國特有的國家標準。
③完善技術法規體系,建立統一規範的產品認證體系。健全我國的技術法規體系,要理順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的關係。各行業分別制定自己的技術法規,先制定有關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等方面的技術法規,以防止國外那些不符合技術法規的商品大量流入我國市場。在產品認證方面,須加強對全國認證工作的協調和管理,通過整合和有效協調職能,建立運轉靈活、高校快捷、統一的認證體系。
④加強行業協會在產業救濟體系中的作用,組建專門的仲介組織、諮詢企業或機構,提供全面的國際貿易諮詢服務。我國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雖然也陸續建立了行業協會和商會,但目前我國的行業協會還不能滿足保護國內產業的需要,在國內市場中的反傾銷訴訟申請方面,有相當一部分反傾銷申請案件是企業獨自提出的,大大降低了我國企業針對外國來華商品在國內市場傾銷案件的立案申請的效果和應有的影響。如果由行業協會代表企業、產業的利益向政府提出申訴,就能提高反傾銷申訴案件實施的效率和成功的可能性。政府需要在法律制度上、體制上確立行業協會一定的權力和職責,確保行業協會自律作用的充分發揮。
⑤培育和保護我國的自主智慧財產權。無論是高新技術領域還是傳統產業領域,發達國家以智慧財產權為手段打擊競爭對手,爭奪國際市場的做法己司空見慣,智慧財產權摩擦己經對我國的產業發展和經濟安全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培育發展我國的自主智慧財產權,首先需要制定適應我國國情的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注重對我國自身智慧財產權和國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同時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創造;其次要逐步完善我國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
⑥深入、細緻地貫徹市場多元化戰略。我國出口市場過於集中,使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迴旋餘地受到限制,一旦發生貿易摩擦,將會對我國的產業發展構成威脅。因此,需要進一步深入、細緻地貫徹市場多元化戰略,使其成為規避貿易摩擦的一個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