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Stephen Ross 公司理財 v12A
15.3 其他發行方法
當一個公司決定發行新的證券時,它可以公開發行,也可以私募發行。在公開發行時,公司需要向SEC申請。但是,如果發行對象少於35個投資者,就可以私下發行。這種情況下,申請表是不需要的。[1]
對於股權出售,有兩種公開發行的方法:一般現金髮行(general cash offer)和認股權發行(rights offer)。採取現金髮行時,證券發行面向一般公眾。採取認股權發行時,只面向現有的股東。認股權發行在別的國家是非常普遍的,但在美國還是比較少的。尤其是最近幾年。因此,這節中我們主要集中關注現金髮行。
一個公司第一次的公開證券發行被稱為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或者初次發行新股。它發生在公司決定上市時。很顯然,所有的首次公開發行都是現金髮行。如果公司現存的股東想購買股份,公司就不必首先公開銷售。
股權再融資(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EO)是指已經發行過證券的公司再次發行新證券。[2]再次普通股發行可以是現金髮行,也可以是認股權發行。
這些發行新證券的方法在表15-1中列示。我們將會分別在15.4~15.8節中討論。
表15-1 發行新證券的方法
概念問題
15.3a 認股權發行和現金髮行的區別在哪裡?
15.3b 為什麼IPO一定就是現金髮行?
[1] 私人權益發行可以做出很多不同的安排。銷售未經註冊的證券避免了遵循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成本。對於未經註冊證券的轉賣的管制特別嚴格。舉例來說,可能要求購買者持有證券至少滿1年。但是,對於大型的機構投資者,很多限制在1990年被大大放寬了。債券的私下募集將在稍後的部分中討論。
[2] 也經常使用隨後發行(follow-on offering)和再次發行(secondary offering)等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