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Mishkin 貨幣金融學 v2
16.7 歐洲中央銀行的結構與獨立性
直到最近,就重要性而言,美國聯邦儲備體系在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中一直是領先的。然而,隨著1999年1月負責歐洲貨幣聯盟成員國貨幣政策實施的歐洲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的正式運行,這種情況開始改變了。這些國家加在一起,人口總數超過了美國,國內生產總值也與美國相當。根據《馬斯特裡赫特條約》建立的歐洲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模仿美聯儲的模式設立了相關機構,其中每個國家的中央銀行(通常被稱為國家中央銀行或NCBs)的地位與美國聯邦儲備體系中各聯邦儲備銀行的地位相當。總部設在德國法蘭克福的歐洲中央銀行擁有一個同聯邦儲備理事會結構相類似的執行委員會,由行長、副行長和其他4名成員組成,任期為8年,不可連任。包括執行委員會成員和各國中央銀行行長在內的歐洲中央銀行管理委員會,和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類似,負責制定貨幣政策。各個國家的中央銀行行長由各國政府任命,而執行委員會成員則由歐洲貨幣聯盟各國元首所組成的委員會任命。
16.7.1 歐洲中央銀行和聯邦儲備體系的不同
在一般大眾傳媒報道中,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往往被稱為歐洲中央銀行,儘管其更確切的名字應該是歐元體系,就像聯邦儲備體系比美聯儲要更準確一樣。儘管歐元體系的結構與聯邦儲備體系的結構很相似,但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巨大的不同。首先,聯邦儲備銀行的預算掌握在聯邦儲備理事會手中,而國家中央銀行則既控制著自己的預算也控制著在法蘭克福的歐洲央行的總預算。因此,歐洲中央銀行在歐元體系中所擁有的權力比聯邦儲備體系中聯邦儲備理事會享有的權力要少很多。其次,歐元體系中的貨幣政策由各國的中央銀行分別執行,所以其貨幣政策的執行並不像聯邦儲備體系那麼集中。最後,與聯邦儲備體系相比,歐洲中央銀行不參與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這些工作被給歐洲貨幣聯盟的各個國家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