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M Stephen Robbins 管理學 v07
12.1.3 績效評估中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很多員工提出法律訴訟的原因是認為主管的言行對自己構成了侵犯。比如一位員工提請訴訟是因為他的主管告知他,他因宗教假日耽誤工作,因而被降低他的評估等級;還有的員工訴訟自己的主管評估武斷、主觀;有一個案例,由於主管在績效評估時未遵循公司的政策、程序,因而員工獲得了賠償。
關於績效評估,有兩項最重要的法律事實必須牢記:①針對組織手冊裡規定的績效評估政策、程序,法庭越來越將其視為有約束力的單方合同;②主管必須盡己所能避免偏見與歧視現象的出現。
不知你所在的公司是否印製了手冊一類的東西,其中規定了績效評估時所需遵循的程序。如果有,你一定要完全理解手冊的內容。大多州立法院將這種手冊看作具有約束力的合同。若評估時未能遵循,或是未正確遵循這些程序,組織須為此負責。比如,手冊上說,績效評估每年都要進行,或是說,經理要向員工提供建議,幫助員工改正缺點,那麼就必須要履行這些承諾。若組織未出臺任何關於績效評估方面的政策,在不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法庭會給予主管相當的自主權。
而第二點需要提醒的是,大家要注意平等就業機會法案的要求:所有人力資源管理行為必須做到不存偏見,當然也包括員工績效評估。評估的標準、方法及記錄都要確保與工作相關,絕對不能歧視女性及弱勢群體。對不同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年齡、性別或民族的員工要一視同仁。越來越多的組織專門就績效評估技巧對主管進行培訓,以降低評估過程中發生歧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