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十四章 現代貨幣的創造機制
第一節 現代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
現代經濟生活中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
現代經濟生活中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替代金屬貨幣,這一過程的萌芽早就存在於古老的信用工具之中;這一過程的不可逆轉決定於商品經濟覆蓋整個經濟生活,也即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勃興和發展;這一過程的最終完成則是在經歷了幾百年之後的20世紀。
在現代貨幣制度發展的總進程中,中間出現了計劃經濟的貨幣制度。計劃經濟的實驗開始於20世紀初。雖然是在信用貨幣體系取得完成形態之前,卻已經是這一貨幣體系不可逆轉地佔據當代生活的接近完成形態之際。所以,不論如何強調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體制有本質的區分,而就採用信用貨幣流通這個角度看,計劃經濟也擺脫不了這一必然進程的約束。
現代信用貨幣,其最早的典型形態是銀行券。當前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在內,流通著的鈔票都是銀行券。
關於銀行券,在第一章第三節和第七章第二節已經講述。這裡只強調一點,由於銀行券的發行權集中在中央銀行,所以銀行券的持有者則意味著握有對中央銀行的債權。不論在法律形式上如何規定,人們總是把中央銀行與國家聯繫在一起的,在中國尤其是這樣。所以,人們認定,持有鈔票就是持有對國家的債權,或者更通俗地說,在人們心目中要求國家對鈔票負責。
與銀行券同時流通的有作為輔幣的金屬硬幣。硬幣已不是過去意義的金屬貨幣。它並不是以自己所含金屬的價值流通:鑄造硬幣所用的金屬,與印製鈔票的紙同樣,不過是債權債務憑證的製作材料。現在世界各國,硬幣與鈔票的發行通常都統一於中央銀行。
伴隨著銀行券的流通,不以現鈔形態存在的貨幣也出現了。在19世紀和更早的年代,人們曾廣泛討論商業票據和支票由於背書流通所發揮的貨幣功能。見仁見智,看法頗不統一。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人們則已明確認識到:銀行活期存款,其本身就應視為貨幣。至於商業票據和支票,由於背書流通的現象逐漸減少,已不再討論它們是否是貨幣的問題。
銀行活期存款,其根本特徵是隨時可據以簽發支票用以購買和支付,同時也有權從中提取鈔票。這在第一章第三節也已講過。
活期存款的名稱多種多樣,如美國叫demand deposit,英國金融統計口徑中用sight deposit,retail deposit等等。我國在出現新式銀行以後多年,習慣稱之為支票存款。實際上,由於管理習慣,活期存款有種種名稱。如我國機關單位在銀行中的經費存款賬戶就是一種活期存款賬戶,只是多年來一直習慣沿用這樣的稱呼。此外,更具有重要意義的是在世界發達國家,由於金融創新,有些存款不叫活期存款但實際有活期存款的功能。如美國的NOW(可開出相當於支票的“轉讓支付命令”的賬戶)就是一例。這類賬戶上的金額,就其實際功能來說,無疑應同活期存款一樣視為貨幣。
定期存款和居民在銀行的儲蓄存款,大多不能據以簽發支票。直至進入20世紀,人們並沒有統一的見解把它們明確地視為貨幣。但是,只要對微觀行為主體的貨幣需求進行研究並把視野擴及貨幣的價值貯藏職能,我們很容易認識到,如果不把它們視為貨幣的存在形態,微觀主體的貨幣持有量就是不完整的。而且宏觀調控的實踐,也會使人們認識到,如果不把它們視為貨幣供給而只考察鈔票和活期存款,那就很難把這兩部分貨幣供給的相互轉化置於視野之內,從而對貨幣供給的分析必然是不全面的。
現實生活中,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儲蓄存款與活期存款,它們之間的界限也不斷被打破。如儲蓄,最初多是小額定期,後來不僅發展了活期儲蓄,而且有了可以簽發支票的儲蓄。如大額存單是定期的,但在貨幣市場上很容易變現,已不完全是本來意義的定期存款。至於美國的ATS,更是一種可以自動地從定期存款賬戶向活期存款賬戶轉移款項的制度。要是不把定期存款和儲蓄與活期存款、鈔票視為同質的貨幣,則很難說清這些轉化形態之所以可能形成的根據。
所有上述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貨幣,除鈔票和硬幣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概稱為“存款貨幣”。
今天的貨幣形態,與歷史上幾千年只是簡單的幾種形態統治流通的情況不同,不僅極其多樣,很難一一列舉,而且變化迅速。當人們正在對現有的形態分析其是否是貨幣的時候,新的形態又湧現出來。但無論形態如何多樣、變化如何迅速,任何形態的貨幣,無一例外地都是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與債權債務網
形形色色的信用貨幣之所以成為流通中貨幣的統治形態,是與信用這種經濟聯繫全面覆蓋經濟生活緊密相關的。對於信用聯繫全面覆蓋的經濟,有“信用經濟”的提法。
觀察現代的經濟生活,能夠明顯地看出,各種經濟行為主體之間都是由債權債務關係聯結在一起的:
個人相互之間的借貸,工商企業相互之間的借貸,個人與工商企業相互之間的借貸,政府與個人、工商企業相互之間的借貸,這些都是很古老的借貸關係。
銀行等金融業發展起來之後,它們與個人、工商企業、政府相互之間的借貸,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借貸,成為整個社會借貸關係的中樞。
那麼,買與賣這種等價交換的關係中是否有債權債務問題呢?如果是賒銷賒購,那當然有。如果是現款結清,在金屬貨幣流通時,這裡發生的是商品、服務與金屬貨幣的換位,不存在債權債務行為。而在現時,不論是用鈔票還是用支票等憑證來完成支付,那麼發生的則是商品、服務同債權的換位,即通過債權從買者向賣者的轉移來實現商品的銷售和服務的提供。
各種支付義務的實現過程也類似。比如納稅,在金屬貨幣流通時,用金屬貨幣納稅,貨幣從個人、工商企業轉入國庫,其間無債權債務關係介入;而在現時,用鈔票、支票等憑證納稅,則是個人和工商企業對銀行的債權轉為國家對銀行的債權。
如此等等說明,在過去並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領域,也同樣可以通過債權債務的聯繫使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順暢實現。也正是由於原來並不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的領域全都轉化為通過債權債務關係實現人與人的經濟交往,這就使得整個經濟中的任何經濟交往都同時伴隨著債權債務的消長和轉移。換一個角度也可以說,所有經濟行為主體,在現代經濟生活中,都是在債權債務的網絡中進行運作的。
債權債務文書是貨幣的載體
債權債務,在商品貨幣經濟中,均體現為一定的貨幣金額。實物借貸,從而以實物數量表示的債權債務,就是在當今最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度裡也是存在的,但不構成債權債務鏈條,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之內。
債權債務,有的是口頭協議,但絕大部分是以一定的文書形式來體現。債權債務文書,有的是根據一時一事簽署的,形式各異;但絕大部分則逐漸具備由法律規範的確定形式,如票據法規範的商業票據,如銀行法規範的銀行券和各種存款、貸款,如國債法、公司法規範的各種公債、公司債等。由法律規範的債權債務文書,有些記載著長期的或不易轉移的債權債務關係,另一些則記載短期的、無期的、易於轉移的債權債務關係。
一時、一事、形式各異的債權債務文書不可能被社會普遍認可,從而難以成為債權債務轉移的一般工具,所以它們成不了貨幣。雖有法律規範的確定形式,但不那麼易於藉以實現債權債務的轉移,如長期國債券,也與貨幣保持一定的距離。至於很容易當做債權債務轉移工具的規範文書,特別是銀行信用文書,自然而然地就成為代替貴金屬流通的最為理想的貨幣形態。
貨幣的金屬載體之最後否定
在社會經濟發展的歷史中,與其他各種實物形態的貨幣比較,金屬貨幣的流通是一個極其重大的進步。但隨著商品貨幣關係的不斷髮展,金屬貨幣的流通也成為社會的沉重負擔。為了解決貨幣流通的需要,要開採金礦、銀礦、銅礦;要冶煉,要運送煉好的金屬去鑄造貨幣;鑄好的貨幣仍需運送等等。為此所佔用的人力、物力無疑與日俱增,社會成本極為可觀。這是一種由社會負擔的純流通費用(pure circulation cost)。它的比例越大,對經濟發展的拖累越嚴重。
而且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即面對經濟的迅速發展,貨幣金屬的供給越來越暴露出不能滿足需求的矛盾。中國早在唐代中期和宋代曾兩度出現“錢荒”;明清之際則有“銀荒”。這些情況說明銅、銀的開採和冶煉趕不上經濟的需要。進口曾是解決流通中貨幣不足的途徑,但長期單方面進口貨幣金屬也是一個經濟體所難以承擔的重負。西歐中世紀的經濟史也記載有金銀不足的問題,主要是14世紀和15世紀。後來則未見有類如中國的貨幣金屬極度短缺的危機。這或許是與殖民地貴金屬的大量流入和信用貨幣的迅速發展有關。不過在它們那裡,曾一再提出貨幣制度的黃金保證基礎脆弱的問題,這反映了貴金屬的供給同樣也無充實可言。總之,社會發展趨勢說明,單靠貴金屬作為貨幣,經濟是無法發展的。例如2011年,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全世界各國GDP共為69.66萬億美元。假設需要1/4的貨幣實現其流通,則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為17.415萬億美元。除去用於流通的貨幣,假設用於保值的貨幣也是1/4,那麼兩者共需34.83萬億美元。按每盎司黃金價格1711.50美元計[1],共需黃金203.51億盎司。而據世界黃金協會(World Gold Council)統計,2011年世界地上黃金存量約為53億盎司(16.5萬噸,按1盎司=31.1034768克換算)。也就是說,即便所有的黃金都作為貨幣使用,黃金也只能滿足貨幣需求的26.04%,何況由於工業用黃金、首飾用黃金以及其他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使得現實中不可能將所有黃金都作為貨幣使用。而且需要指出,關於流通貨幣的需求加保值貨幣的需求只相當於GDP的一半,這是一個大大偏低的假設。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的大口徑貨幣供給,它與GDP的比值在很多國家通常明顯超過50%,不少國家則接近或超過100%。
中國經濟改革以來的“廣義貨幣供給”與GDP之比,見圖14—1。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統計摘要(2012)》整理。
克服貴金屬的桎梏,就歷史發展看,有兩條途徑:一是國家憑藉其政治強力發行用紙(也曾有用布帛等材料)印製的鈔票;二是在民間信用的基礎上產生信用貨幣。
國家發行紙幣,其性質也可以說是一種信用行為。但它是國家信用,在國家直接依靠鈔票發行來解決財政困難的那種時代,往往是“有借無還”,從而是沒有信用的信用。所以,講信用貨幣,人們是不把國家紙幣包括在內的。中國從南宋至元、明曾大量流通國家紙幣。西歐那時還無這種現象。後來有些國家先後也流通過國家紙幣。由於過量發行,造成不斷貶值的貨幣紊亂,不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因此,除戰時外,國家紙幣在現代資本主義制度中沒有取得持續的統治地位。
最終取代金屬貨幣的是信用貨幣。信用性質的貨幣在中國通常認為產生於唐代,但流通有限;到南宋則被當政者所利用,轉化為國家紙幣。現代的信用貨幣則產生於西方。
註釋
[1]1盎司黃金的價格,1980年1月曾達到850美元;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長時期徘徊在400美元左右;1999年7月20日曾跌至252.80美元;2002年開始逐漸上升;2007年底收盤價為833.30美元;2011年9月初,一度觸及1920.20美元的高位。此後又震盪下行,2011年底為1711.50美元,2012年6月3日為1626.3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