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二篇 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

第五章 金融中介體系

第一節 金融中介及其包括的範圍

金融中介、金融中介機構、金融機構

從事各種金融活動的組織,林林總總,統稱為金融中介、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y,financial intermediation),也常常稱為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

金融中介包括的範圍極廣。在間接融資領域中,與資金餘缺雙方進行金融交易的金融中介有各種類型的銀行;在直接融資領域中,為籌資者和投資者雙方牽線搭橋,提供策劃、諮詢、承銷、經紀服務的金融中介,有投資銀行、證券公司、證券經紀人、金融市場上的各種基金以及證券交易所;與它們並存的另一大類是各種保險事業;從事信託、金融租賃、土地和房地產金融活動的,在金融中介系統中也都是重要環節。

“中介”這個用語,在金融領域,常常是指信用關係中借者(borrower)與貸者(lender)之間的中介:從貸者那裡借入,再向借者那裡貸出。中介有時就是用以指銀行。現在,這樣的用法依然相當普遍。但在國際組織和國外金融理論研究中,金融中介這個術語則常作如上的廣義運用。本教材在把金融中介作為一個整體講述時,是採用廣義的解釋。此外,由於習慣等原因,“中介機構”可能有所專指。在我國,日常生活中講中介機構,常常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資信評估事務所之類的中介服務組織。不同習慣用法的區別,對於基本原理的探討來說,無實質意義,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之內。

在當前世界市場經濟生活中,所有的金融中介構成一個極其龐大、極其多樣化的大系統。要想明確哪些產業應該劃入金融中介的領域,以及在這一領域內如何有條理地分門別類,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下面介紹聯合國等機構對金融中介進行統一分類的方案。

聯合國統計署和國民核算體系的分類

聯合國統計署統計分類處制定有國際標準產業分類法(ISIC)。

其中,按經濟活動類型的分類,把現今世界上的經濟活動分成17個大類。Financial intermediation,即金融中介,是其中的一大類,包括的內容是:

(1)不包含保險和養老基金的金融中介活動。

1)貨幣中介(monetary intermediation)。

——中央銀行的活動。

——其他貨幣中介,主要是指存款貨幣銀行性質的活動。

2)其他金融中介。

——金融租賃活動。

——其他提供信用的活動,主要指類如農業信貸、進出口信貸、消費信貸等專業信貸的活動。

——其他金融中介活動。

(2)保險和養老基金——不包括強制性社會保障。

1)生命保險活動。

2)養老基金活動。

3)非生命保險活動。

(3)輔助金融中介的活動。

1)金融市場組織,如證券交易所的活動。

2)證券交易活動,包括投資銀行、投資基金之類的活動。

3)與金融中介有關的其他輔助活動。

除按經濟活動類型的分類外,還有按中心產品的分類,共分9大類。金融產品屬於服務性質的產品。“金融中介、保險及輔助服務”包括的內容是:

(1)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投資銀行服務、保險和養老基金服務。

——中央銀行服務。

——存款、貸款服務。

——中間業務的服務。

——金融租賃等等。

(2)投資銀行服務。

——投資銀行服務。

——證券買賣服務。

——證券承銷、包銷服務等等。

(3)保險和養老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保障。

——生命保險和養老基金服務。

——意外傷害和健康保險服務。

——非生命保險服務等等。

(4)再保險服務。

(5)金融中介輔助服務。

——與投資銀行有關的服務,如合併與收購服務、公司理財和風險投資服務。

——經紀服務、證券交易的處理和結算服務。

——金融資產管理、信託、委託服務。

——與金融市場有關的營運服務和管理服務。

(6)保險和養老基金輔助服務等等。

國民核算體系(SNA)對金融業進行了按機構的分類。這種分類是從交易主體或資金收支角度作為識別不同金融機構的劃分標準。具體劃分是:①中央銀行;②其他存款公司;③不是通過吸納存款的方式而是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並利用這些資金獲取金融資產的其他金融中介機構,如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消費信貸公司等;④金融輔助機構,如證券經紀人、貸款經紀人、債券發行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以及經營各種套期保值的衍生工具的公司等;⑤保險公司和養老基金。

用於滿足統計需要的分類是極其精細的。這裡的介紹,只不過是提供從不同視角觀察一個複雜大系統所形成的不同的分類和描述,並希望從中給出一個輪廓印象。同時也可據以理解:在種種教材和著述中,對金融中介機構體系的介紹不盡相同是完全不足為怪的。

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異同

金融中介,其經濟活動的中心產品是金融服務,也常常稱為金融服務業。與其他產業比較,特點極為明顯。

(1)在它們的資產負債表中,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相比,具有其他產業不能比擬的極高比率。

(2)它們所分別支配、營運的資產規模,與各自的權益資本(equity capital)相比,比率高達十幾倍、幾十倍,甚至更高,並不罕見。平均說來,在其他產業中通常達不到這樣高的比率。

(3)它們均屬高風險產業。金融資產極高的持有率,權益資本極低的保有率,決定了高風險的特點。而且它們之間的聯繫極為緊密,一個環節的振盪,有可能立即擴及其他並導致金融領域的一部分乃至整體的振盪,進而影響經濟生活的全局。

(4)鑑於這樣的特點,對金融中介中的關鍵部分,特別是指大銀行,一直存在著必須實施國有化的理論。在實踐中,國有化的方針也曾以相當浩大的聲勢推行。雖然隨後的銀行非國有化也有極大的聲勢,但銀行國有,在一些國家,依然是客觀的現實。同時,不論是國有還是非國有,金融中介通常都是處於政府的嚴格監管之下。

(5)金融中介,作為一種產業,雖然與所有其他產業部門有極為明顯的區別,但明顯的特點並不否定它們之間的共性。金融產業,其經濟活動的目標,不能不與其他產業一樣——追求利潤。國有化的目的之一就是消除利潤目標,或使之退居次位。但利潤目標對保證經營效率有決定性的意義;降低乃至取消利潤目標,也就同時削弱了保證經營效率的動力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