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 黄達 金融學 v3

第二節 貨幣的起源

貨幣是幾千年前才出現在人類生活中的

人類社會在地球上已有百萬餘年或更長的歷史,貨幣卻是幾千年以前才開始出現在人類社會之中的。

貨幣的出現是與交換聯繫在一起的。根據史料的記載和考古的發掘,在世界各地,交換都經過了兩個發展階段:先是物物直接交換,然後是通過媒介的交換。在古埃及的壁畫中可以看到物物交換的情景:有用瓦罐換魚的,有用一捆蔥換一把扇子的。中國古書中有這樣的記載:神農氏的時候,“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這也是指物物交換。在交換不斷髮展的進程中,逐漸出現了通過媒介的交換,即先把自己的物品換成作為媒介的物品,然後再用所獲得的媒介物品去交換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在世界上,牲畜曾在很多地區成為這種媒介;在中國,最早的、比較定型的媒介是“貝”。這種出現在交換之中的媒介就是貨幣。司馬遷在《史記·平準書》中說:“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所從來久遠,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記雲。”

古代貨幣起源說

貨幣是怎麼產生的?亞里士多德在描述了物物交換之後說:“一地的居民有所依賴於別處居民的貨物,人們於是從別處輸入本地所缺的貨物,而抵償這些輸入,他們也得輸出自己多餘的產品:於是(作為中間媒介的)‘錢幣’就應運而生了。”這種錢幣是“中介貨物”,是“某種本身既屬有用而又便於攜帶的貨物”。

中國古代具有代表性的觀點大體有兩種。一種見《管子·國蓄》:“玉起於禺氏,金起於汝漢,珠玉起於赤野。東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絕壤斷,舟車不能通。先王為其途之遠,其至之難,故託用於其重,以珠玉為上幣,以黃金為中幣,以刀布為下幣。三幣握之……先王以守財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概括來說,就是先王為了進行統治而選定某些難得的、貴重的物品為貨幣。與這種觀點相對的是上面引述的司馬遷的論斷:“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即貨幣產生於交換的發展之中。

應該說,無論是用人們的共同信用,還是用先王的旨意和睿智,都解釋不了貨幣為什麼必然進入人類生活的本質聯繫。強調客觀經濟生活發展的必然,則是通向認識本質的正確思路。

但理論上系統的、科學的論證,則有待商品經濟發展的背景充分展開之後才能完成。

馬克思對貨幣起源的論證:價值及其形式

馬克思對於貨幣理論的系統研究開始於19世紀40年代。這時,商品生產的最高形式——資本主義——在西方一些主要國家中已有了充分的發展。與之相伴隨,對於商品貨幣的理論探索也有了三四百年的歷史。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馬克思全面地對貨幣問題作了系統的理論闡明,揭開了“貨幣之謎”。

馬克思是從商品和商品交換著手進行分析的。

人類總是組成社會進行活動。人類的活動首先是生產勞動;不勞動,不論什麼社會,都不可能生存。在遠古的原始共同體中,人們的勞動是直接根據整個共同體的需要並在共同體的統一指揮下進行的,勞動產品則歸整個共同體所有,並由共同體統一分配。這時,既不存在商品,也不存在貨幣。隨著社會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現,情況發生了變化。在社會分工的條件下,每個生產者只從事某種特定的具體勞動,生產一種或有限幾種產品,而整個社會的需求則是靠所有生產者用各種不同的具體勞動所生產的多種多樣的產品來滿足。所以,生產出社會所必需的各種產品的各種不同具體勞動構成了整個社會分工的體系,而每個生產者所從事的特定具體勞動則是整個社會分工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就這個意義來說,社會分工條件下生產者的勞動是具有社會意義的勞動,簡稱為社會勞動。但是,由於私有制,勞動成了每個生產者的私事,生產什麼、生產多少和怎樣生產都由他自己決定,生產出來的產品則屬於他私人所有。所以,勞動並不是直接表現為對社會有意義,而是直接表現為對生產者私人有意義。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分工條件下私人生產者的勞動直接是對私人有意義的勞動,簡稱為私人勞動。這樣,就產生了社會勞動同私人勞動的矛盾。

勞動的私人性質決定產品歸私人所有。可是產品又不完全是,甚至主要不是供生產者本人消費,而是供其他社會成員消費。所以,私人的產品必須納入社會總產品中進行分配。這就是說,私人勞動要求社會承認它具有社會意義並進而轉化為社會勞動。而且,由於每個專門從事某一種社會分工勞動的生產者也需要別人的勞動產品,所以,又要求在私人勞動轉化為社會勞動的過程中,必須同時取得從社會總產品中分配一定份額的權利。[1]否則,私人生產者就無法生存;換言之,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的轉化也就沒有意義了。要解決這樣的矛盾,唯一的途徑就是交換,那就是用自己所生產的產品來交換別人所生產的產品。產品交換出去了,說明生產產品所投下的勞動為社會所需要,是社會分工體系的必要構成部分,從而私人勞動轉化為社會勞動;通過交換取得了別人的勞動產品,這又同時實現了從社會總產品中分得一定份額的權利。

當產品的交換成為具有普遍意義的經濟行為時,產品生產的性質變了;與原始共同體的共同生產、共同消費不同,這時的產品生產是為了交換而進行的。於是,這種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構成了一個新的經濟範疇,即政治經濟學中所說的商品。

商品生產者,彼此都承認是各自產品的私有者,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是平等的。因此,商品之間的交換比例應該是互不吃虧。但是,各種不同的商品是由不同形式的具體勞動生產出來的,具有不同的使用價值,如糧食是吃的、衣服是穿的等等。不同的使用價值千差萬別,無法比較。所以,使用價值不可能成為比較的根據。比較的根據只能是各種商品都具有的共同的東西。什麼是這種共同的東西呢?由於無論是生產糧食的勞動、縫製衣服的勞動,還是生產其他商品的勞動,儘管勞動的具體形式不同,但它們都是人類體力和腦力的耗費,所以,一切商品都具有一個共同點,即都是耗費了一般人類勞動或叫做抽象勞動的產物。這種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抽象的勞動,就是政治經濟學中所說的價值。各種商品的價值,在質上是同一的,因此量上可以比較。經過比較,價值數量相等的商品進行交換,這就是等價交換原則。

但是,價值的實際,即人類的一般勞動耗費,既看不見,也摸不著。所以,單就一個商品來說,無法看出它的價值是個什麼樣子。價值既然只存在於商品交換的關係之中,那麼也只有在交換關係之中才能得到表現。比如,一隻羊與兩把斧頭相交換。通過交換,羊的價值表現出來了:一隻羊的價值的具體形象就是兩把斧頭;斧頭則成為表現羊的價值的材料,成為羊的等價物。羊既然由斧頭把自己的價值表現出來並交換到斧頭,這就意味著生產羊的私人勞動被斧頭證明是社會總勞動的必要構成部分。所以,價值表現的過程也就是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化的過程,而起等價物作用的商品則成為社會勞動的具體體現者。通過交換,價值取得了可以捉摸的外在形式,這就是價值形式問題。

馬克思對貨幣起源的論證:價值形式的發展與貨幣的產生

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交換在不斷髮展,商品價值表現出來的形式,也相應地不斷髮展。

在原始公社階段,每個公社的共同體內部雖然不存在交換關係,但一個公社對其他公社來說,則是可以讓渡物品的所有者。所以,共同體相互之間的交換是可能的。由於那時生產力甚為低下,不會經常有剩餘的東西可以用來交換;同時也還沒有出現社會分工,所以,交換的發生非常偶然。不過,只要發生交換,就有了價值表現的問題。用前面的例子,假設兩個共同體之間偶然地發生了一隻羊與兩把斧頭相交換的事件,從用羊交換斧頭的公社來說,他們的羊的價值用斧頭表現出來了:一隻羊值兩把斧頭,斧頭成為羊的等價物;從用斧頭交換羊的公社來說,他們的斧頭的價值用羊表現出來了:一把斧頭值半隻羊,羊成為斧頭的等價物。由於在這種情況下價值的表現純屬偶然,所以馬克思把這個階段的價值形式稱為簡單的、偶然的價值形式。

隨著社會分工的出現,共同生產逐漸被個人生產所代替;隨著私有制的出現,公社與公社之間的交換,一步一步地為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換所替代。交換日益發展成為經常的現象。這時,一種物品不再是非常偶然地才和另外一種物品發生交換關係,而是經常地與另外多種物品相交換,於是,一種物品的價值就會由許多種其他物品表現出來。比如一隻羊不僅可能與兩把斧頭交換,也可能與一袋糧食交換,與幾捆菸葉交換等等。於是,一隻羊值多少,不僅由兩把斧頭表明,而且也由一袋糧食、幾捆菸葉等等表明。對於一種物品的價值可由許多種商品表現出來,而所有物品都可成為表現其他物品的等價物的這種情況,馬克思稱之為擴大的價值形式。

在簡單價值形式階段,是兩種物品偶然發生交換關係;在擴大價值形式階段,是多種物品經常地發生交換關係。變化雖然巨大,但都是物物的直接交換。在前一階段,物物能否交換,物品中的價值能否表現出來,對物品的所有者來說,並非至關緊要的:無論交換是否成立,他們會照樣生活下去。在後一階段,物物能否交換,物品中的價值能否表現出來,對物品的所有者則日益成為生命攸關的問題。因為交換已成為他們生活的必要環節:物品交換不出去,其所有者的生產和生活就會遇到困難。

對於不斷髮展的交換來說,物物的直接交換日益暴露出它的侷限性。比如羊的所有者要用羊交換糧食,也就是說,羊的價值要求用糧食表現出來。假如糧食的所有者正需要羊,也即正要用羊來表現自己糧食的價值,交易可以成立,羊的價值得到了社會的承認,糧食的價值也得到社會的承認。但更經常的情況是,當羊的所有者希望用羊來交換糧食時,糧食的所有者在此時此地並不需要羊,而是需要另外的什麼東西,如菸草;如果菸草所有者也不需要羊,而是需要斧頭,那就要了解斧頭的所有者需要什麼;假如幸好斧頭的所有者需要羊,那麼羊先與斧頭交換,即把自己的價值先用斧頭表現出來,然後再用斧頭換菸草,即把斧頭的價值用菸草表現出來,最後再用菸草換糧食,即把菸草的價值用糧食表現出來;至此,羊的所有者才實現了自己換取糧食的目標。但是,縱然客觀存在最終解開需求鏈鎖的可能,而要現實地把它一步一步地解開則是要花費極大精力的,更何況在一個限定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這樣的鏈鎖並非必然存在。這樣,價值難以實現,勞動難以得到社會承認的矛盾就日益成為交換髮展的桎梏。

“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手段同時產生。”[2]物物交換的矛盾之所以變得突出,是由於進入交換領域的物品越來越多,交換行為越來越頻繁。當日益增多的物品進入頻繁交易的過程中,必然會有某種物品進入交換的次數較多,其使用價值較多地為進入市場的人們所需要。當各種物品都頻繁地要求用這種物品表現自身價值時,這種物品就成為所有其他物品價值的表現材料,成為所有物品的等價物;而這種物品一旦成為所有其他物品用來表現價值的等價物,那麼它就具有了可以與所有物品直接交換的能力。這樣,直接的物物交換就讓位於通過媒介的間接交換:物品要交換時先要換成媒介品,即先要求用媒介表現自己的價值;而一旦這個過程實現,就可方便地用媒介換取自己所需要的其他產品。所以,只要交換成商品世界中共同的、一般的等價物,那麼這種物品生產勞動的社會性就已得到了證明。這個用來表現所有物品價值的媒介,馬克思稱之為一般等價物;用一般等價物表現所有物品價值,馬克思稱之為一般價值形式。

從擴大價值形式階段過渡到一般價值形式階段,說明為交換而生產的關係,也即商品生產關係,在經濟生活中日益確立。而隨著商品生產的繼續發展,從交替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幾種商品中必然會分離出一種商品經常起著一般等價物的作用。“等價形式同這種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社會地結合在一起,這種特殊商品成了貨幣商品,或者執行貨幣的職能。”[3]當價值都用貨幣來表現時,馬克思稱之為價值的貨幣形式。

對於貨幣的起源,古今中外很多思想家、經濟學家都看到了它與交換髮展的聯繫。他們對於物物交換的困難及向媒介交換的轉化,引述過很多生動的事例並作了多方面的剖析,並強調,貨幣只能是進入交換的多種商品中的一種。馬克思的剖析基本上也是沿著這條思路進行的,但卻推進到一個新的高度。這個新高度的特點在於,用最完整的勞動價值論揭示出推動這一進程的本質矛盾,那就是從社會分工和私有制揭示勞動作為社會勞動和私人勞動的矛盾統一體,進而揭示價值的實質及其表現的必然途徑。然後,通過價值形式的發展導出貨幣這一範疇出現在經濟生活中的客觀必然性。

從交易的社會成本角度比較物物交易與通過貨幣的交易

經濟行為的演化與交易成本有緊密的聯繫:演化的方向總是從交易成本較高的趨向交易成本較低的。換一種表述方法,節約是經濟生活中最基本的規律,經濟制度、經濟結構、經濟活動方式,之所以這樣演化而不是那樣演化,最終都可以從社會費用、社會成本的節約找到解答。就像水總是從高往低流那樣,人們不論怎樣按照自己的思路去營造一個經濟理想國,其成敗利鈍最終取決於是否合乎這樣的規律而不取決於主觀願望。通過貨幣的交易取代物物交易也同樣是如此。

要論證這一觀點,有個純抽象的理論模型。這個模型的出發點不是物物交換的困難,如前面所舉的羊、斧頭、菸草、糧食連鎖交換的例子,而是論證抽象掉交易的具體困難,也可從交易的社會成本論證通過貨幣的交易優於物物交換。

首先定義:物物交換的經濟是任何一種商品都可以與另外任何一種商品相交換的經濟;貨幣經濟是隻有一種特定的商品——貨幣——可以與另外任何一種商品相交換,貨幣之外的任何一種商品也均可以與貨幣相交換但彼此之間卻不能交換的經濟。從“交換”的概念自然引申:同一種商品之間,包括貨幣與貨幣之間,不存在交換的必要。同時設定:任何兩種商品,在貨幣經濟下則是貨幣與任一種非貨幣商品,均有一個交易網點,這些交易網點要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來實現交換。在這樣的定義和設定之下,很容易算出不同經濟所需要的交易網點數量:

如經濟中存在n種商品,在物物交易的經濟中所需要的交易網點相當於任意兩種商品組合的數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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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的探索超出金融學科的任務

從介紹馬克思關於貨幣起源的理論中可以看到,關於貨幣起源的理論推導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由物物交換向媒介交易的轉化;一是關於價值的理論。關於前者,在馬克思之前、之後,凡論及貨幣起源的,都不能不解釋這個過程。原因很簡單,這是不能更改的歷史。但如何解釋這個過程,則並非都採用馬克思的思路。大體說來,論證通常簡單得多。關於價值論,這涉及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問題,不同的觀點甚多,如馬克思之後有名的邊際效用說等等。這方面的深入討論屬於經濟學基礎理論的研究範圍。


註釋

[1]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另見《亞里士多德全集(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譯文較簡略,但文義無大出入。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0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8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